2008 (253)
2009 (99)
雅哈博神學解釋聖經律法八大技術性原則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明白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的關鍵在於正確的解釋原則。
(1)注意律法的全備性。上帝的律法是全備的,吩咐每個人都必須完全遵守,要以全人完全合乎其中之義,完全順服,直到永遠;因此,律法要求人完備地履行每一當盡的責任,即使最微小的犯罪也予以禁止。
(2)注意律法的屬靈性。律法是屬靈的,關涉到悟性、意誌、情感以及靈魂的其它所有能力,涵蓋言語、行為和姿態。
(4)注意律法的雙麵性。吩咐某一責任,就是禁止與此相反的罪行;禁止人犯一種罪,就是命令人去完成與該罪行相反的責任。同樣,何處附加了應許,就包括了與之相反的警告;何處附加了警告,就包括了與之相反的應許。
(5)注意律法的一貫性。凡上帝所禁止的,絕不要去行;凡上帝所吩咐的,則始終是我們的責任;但是,並不是在所有的時間,都要完成每一個責任。
(6)注意律法的分類性。在一個罪或責任之下,所有同類的罪也受到禁止,同類的責任也在所吩咐的範圍之內;連同所有的原因、途徑、場合、表現、挑釁都在內。
(7)注意律法的社會性。凡向我們所禁止或所吩咐的,我們都有責任根據自己的身份地位,並根據他人在其身份地位上當盡的本分,努力使他人避免或遵行。
(8)注意律法的慈愛性。凡向他人所吩咐的,我們都有責任根據我們的地位和職分,幫助他們實現;凡禁止他們去行的,我們也要注意不要與他們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