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選自《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1) 在上帝論上,不強調上帝是立約者和賜律者;
(2) 在人論上, 不強調個人始終有責任遵行上帝的律法;
(3) 在基督論上,不強調耶穌基督的贖罪之死是為滿足上帝的律法的要求;
(4) 在救恩論上,不強調稱義是上帝根據他的法律所作出的司法性的宣告;
(5) 在教會論上,不強調教會的主要公用之一就是教導上帝的律法;
(6) 在末世論上,不強調上帝要按照他自己的律法審判萬民;
(7) 在世界觀上,不強調上帝的律法乃是倫理的標準和治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