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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家庭與子女教育的一封信

(2007-08-25 16:42:39) 下一個

關於婚姻家庭與子女教育的一封信

 

 

恩典弟兄、惠風姊妹,

 

賜平安的主與你們同在!上帝是有次序的上帝,他在家庭、教會和社會中都設立了神聖的次序,我們若是按他所設立的次序去行,就最最合乎我們的本性,因為我們是上帝創造的,他最了解我們,能夠也願意使我們得福。他所設立的次序並不是要約束我們,乃是讓我們在真理裏得自由。隻是我們常常受環境的習慣的熏染,心意缺乏更新,不知不覺仍然在跟著世界走。求主憐憫我們的軟弱,不斷地光照我們,使我們力上加力,恩上加恩,繼續前行。

 

來信中看到你們在夫妻生活和教育子女中所麵對的掙紮,我的心似乎已經飛回遙遠的北京,與你們一同麵對現在的問題。你們現在所麵對的問題,既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常見的問題,也是在目前教會中一直沒有解決好的問題。主現在帶領你們,使你們意識到問題的迫切性,切切地尋求主,尋求弟兄姊妹的幫助,這也是主特別的恩典。因為很多人在此類問題上不願意及早麵對,最終錯過時間和機會,尤其是在孩子的教育上,更是造成許多無法彌補的遺憾。最使我感動的是,你們在主內彼此相愛,並且願意按照上帝所啟示的真理解決所麵對的問題。主既然已經這樣對你們施恩,也必然會繼續帶領你們。

 

你來信涉及的問題比較多,我想整理如下,根據聖經和我自己的經曆一一回答,希望能夠對你們提供一些實際的指導:

 

1.  關於你們夫妻幾乎常住婆婆家的問題

聖經中關於家庭的第一個明確的訓令就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主耶穌在談及婚姻家庭的時候,首先引用的也是這段經文(太195)。我在講道和婚姻講座中把這段經文稱為“幸福婚姻三部曲”。

 

1)“離開父母”――上帝為什麽在《創世記》第二章父母還沒有出現的時候,就把“離開父母”首先提了出來?這當然有上帝的定旨先見,完全是我們了使我們得益處。我們無法完全測透上帝的智慧,但至少可以從一下幾個方麵理解。

 

首先,夫妻關係是核心性的關係,是在上帝的創造計劃中首先出現的關係。隻有建立好夫妻關係,才能對上孝敬父母,對下教育孩童。因此夫妻關係具有獨立的關鍵的意義,夫妻關係主要不是為了孝敬父母,也不是為了撫養孩子,雖然以上兩個方麵都是非常重要的責任,但是夫妻關係首先是為了夫妻二人親密的聯合,這一點要牢牢地抓住,否則夫妻關係僅僅成為點綴性的、補充性的,根本無法滿足上帝造男造女使人本有對二人親密關係的渴慕。

 

其次,聖經中明確吩咐男人為了婚姻的建造要“離開父母”,可見夫妻關係在各種人際關係中的首要性。我自己有深刻體驗,在教會中多次申明,夫妻關係的建造優先於孝敬父母,優先於教育孩子,甚至優先於教會侍奉!!!!!在中國教會中,因為各種錯誤神學和作法的影響,許多弟兄為了教會侍奉影響、甚至犧牲夫妻關係,這都是私意侍奉,凡火奉獻,並不合乎上帝的心意。這一點在聖經中反複強調(提前315;多156),但中國基督徒往往把“舍家撇業”參加教會侍奉作為愛主和屬靈的表現,多是佛教、道教等異教因素的影響,絕不是來自聖經的啟示。

 

“離開父母”包括多個方麵,既包括物質層麵的,更包括心理層麵的。物質層麵包括經濟上的獨立,男人如果在經濟上不能獨立,不能養家糊口,怎能娶妻生子呢?也包括在住房方麵的分開,這方麵若是細談內容很多。我簡要談幾點。首先“父母”也是一對夫妻,作兒女的應當尊重他們的關係和空間。當然,在傳統的中國社會中,很多父母並沒有好的夫妻關係,這往往使得他們更加用種種明顯或隱秘的手段攙和到兒女的夫妻關係中;作兒女的因為父母一直在夫妻關係上沒有好的榜樣,就在潛移默化中受父母的影響,不知不覺把老一代人存在的問題又帶入自己的婚姻關係中。其次,“父母”也沒有直接的責任再替兒女撫養孩子,一代人隻管一代事。另外,若是讓父母撫養教育自己的孩子,爺爺奶奶“隔輩疼”,把孩子給嬌慣壞了,因為他們不是直接責任人,往往很難堅持什麽原則,更不用說許多不信主的父母本身就沒有什麽絕對性的原則了。更重要的是心理層麵的獨立,假如結婚之後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甚至讓父母幫助撫養孩子,說明我們在心理上對父母仍然具有很深的情結,很大的依賴。最最重要的是,從上帝所設立的次序來看,若是你們常住父母家中,你們就仍然在次序上處於父母的權威之下,因為你們仍然生活在他們的領地中,理所當然地仍然處於他們的監護之下。所以,自然就感覺到“沒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感覺沒有自己的家、沒有自己的生活,每天似乎有很多的時間,但卻總感覺縮手縮腳,沒有主人翁的自由感。”當然。“離開父母”不是不孝敬父母,重點在於個人的自立。此點我不在此處展開。

 

2.  關於你們夫妻在家庭和工作上的配搭問題

“離開父母”是為了積極地建造,因此,幸福婚姻的第二步就是“與妻子聯合”。(2)“與妻子聯合”,首先是夫妻關係的定位問題。其次是配搭或分工合作的問題。

 

這定位首先涉及雙方的身份和地位,因為在傳統中國文化中,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處於從屬性的角色,國內很多傳道人也不自覺地從自己原來的文化背景解釋在基督裏的夫妻關係,所以我們需要從聖經的啟示加以澄清。首先從上帝造人的角度來看:“上帝就照著他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因此,男女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上帝的形像,在上帝的麵前是同樣尊貴的。

 

其次,上帝把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同時交托給了亞當和夏娃,聖經上記載說:“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創128),因此,女性也同樣得蒙上帝的祝福,並從上帝領受了同樣的使命和權柄。

 

第三,當初上帝造夏娃之前,宣告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很多人從地位的角度理解“幫助”,認為女性在婚姻中隻能是“幫助”性的地位。其實,在聖經中經常提及上帝“幫助”我們,甚至直接說“他是我們的幫助”(詩3320),“他是你的幫助”(詩1159)。我們當然不能說,因為上帝是我們的“幫助”,所以上帝的地位和身份就要低於人。因此,此處的“幫助”是指在共同的使命中,有不同的分工。

 

當然,在夫妻關係中也有一定的先後次序,聖經上明明說,“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林前113)。此處的“男人”和“女人”是特指在夫妻關係中和教會次序上的男女配搭。關鍵是理解“上帝是基督的頭”――此處的“上帝”是指三一上帝第一個位格父上帝,而基督則是三一上帝第二個位格。聖父與聖子同質同尊同榮,但在三一上帝內在的次序和外在的工作上,則是聖子由聖父受生,並接受聖父的差派,在道成肉身的過程中完全順服聖父的旨意。從聖經的啟示和類比的角度來看,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也是如此,夫妻二人也是二人一體,同尊同榮,但在次序上有所分工。這個次序一是反映在代表性上――丈夫代表全家,二是反映在決策權上――妻子當尊重丈夫的決策權。

 

因此,聖經要求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522),這主要是指在家庭決策中,妻子應當尊重丈夫的意見。但此處有兩個前提,都是基督徒,特別是弟兄常常忽視的:一是《以弗所書》51521節的內容,也就是丈夫和妻子首先應當把對方視為主內的肢體,都是上帝的兒女,都是基督的寶血所買贖的,每個人最終都要在上帝麵前交出自己的帳本來,丈夫不能代替妻子,妻子不能代替丈夫,因此“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第二個前提就是丈夫確實當盡自己的責任(弗525)。聖經上要求丈夫當為妻子做出犧牲,並沒有特別要求妻子當為丈夫做出犧牲,可惜在中國現實生活中,甚至在教會生活中,丈夫常常因著自己的工作和侍奉,把妻子給犧牲了!!總之,在家庭中,妻子絕不是丈夫的奴仆,而是在一定的家庭次序中,同為上帝的仆人,夫妻同尊同榮,互幫互助;在社會中,女性絕不是二等公民,而是在一定的社會次序中,同為上帝的兒女,男女地位平等,互相合作。

 

其實,尤其在涉及家庭的時候,聖經中更注重妻子的角色:“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箴141),著名的《箴言書》最後一大段就是“賢妻頌”:“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丈夫心裏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箴311031),仔細看一看這段經文,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認,聖經中所描述的賢妻絕不是現代社會中某些處處依賴丈夫的“嬌妻”,而是全麵發展的“女強人”!顯然,這段經文中所說的婦女並不是現代社會中被逼舍棄孩子和家庭的“職業婦女”,而是裏裏外外都操勞,裏裏外外都受到尊重的“家政經理”!另外,聖經中所說的“妻子也要……凡事順服丈夫”(弗524)並不是指在程度上,而是指在範圍上。不少中國傳道人從中國傳統的家長製文化把這節經文解釋為妻子對丈夫要絕對順服,這當然不合乎聖經的精義。惟獨上帝配得絕對的順服,人與人之間,即使是夫妻之間,甚至子女對父母的順服,公民對國家的順服,都不是絕對的,都要以上帝的聖言為尺度,以上帝的標準為順服的界限。妻子在家庭事務中也有自己不可剝奪的權利和權威,丈夫雖然是家庭的頭,但這個“頭”應當是帶頭的仆人(servant leader),應當用愛心、智慧和勞動帶領全家,不能靠中國傳統的發號施令的方式來強迫家人順服。聖經中以撒拉為順服丈夫的榜樣(彼前316),但撒拉在驅逐以實瑪利的事情上,顯然有她自己的尊嚴和權柄,甚至上帝也讓亞伯拉罕尊重撒拉的意見(參考創21913),關鍵是此處的撒拉曉得上帝的旨意,而亞伯拉罕在這件事情上顯然有個人的私意和軟弱。

 

關於夫妻的配搭,就是彼此的分工與合作。從聖經的啟示和教會的傳統來看,妻子主要是照顧家人,主持家政,而丈夫的責任主要是對外開拓,養家糊口(創31617)。當然,夫妻本身是一個團隊,在工作上並沒有截然明確的界限,但確實各有不同的關注點。妻子通常最關心的是夫妻關係和子女教育,而丈夫往往最關注的則是自己在社會上的工作。在美國傳統的家庭中,都是男人在外工作,女人在家照顧家庭。我所遇到的改革宗教會的牧師和神學院的教授,都是這樣的模式。

 

對妻子而言,最寶貴的角色不僅是妻子,還有母親。在社會學上有這樣的名言,我記得不是很精確,大意是扶著搖籃的手,就是決定世界命運的手。在宣教學上有一句名言,這句話我記得精確:“母親是最偉大的宣教士。” 敬虔的信仰是通過母親在家庭中對子女的教育代代相傳的。母親的角色是何等重要和尊貴啊!有誰能真正取代母親的角色呢?!可惜在現代社會中,婦女就業已經使得女性的母親角色基本上完全失去。現代職業婦女在結婚生子之後,在心理上常常麵對巨大的掙紮。為了外出工作,婦女不得不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他人,交給和自己沒有絲毫關係,甚至與自己的信仰完全對立的人,這是何等可悲的事啊!因此,光宇作為一位基督徒母親,對孩子教育的擔憂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另外,姊妹並不是一定在社會單位上掙工資才叫工作,在家庭中相夫教子也是工作。另外,家庭婦女也不是完全脫離社會上的工作,也不是不能幫助丈夫一同掙錢維持家庭。我妻子朱素雲原來在銀行上班,後來我全職侍奉之後,就建議她辭去公職。但她一直是我們家庭中最忙碌的人之一,她在家庭中教育孩子,照顧我年老的母親,照顧我的個人生活,還兼任一個基金會的秘書,同時翻譯、編校書籍,在資金上也給家庭帶來很大的幫補。因此,妻子並不是一定要在社會上專職工作,才能“幫助”丈夫和家庭。尤其是你們都受過大學教育,都有一定的訓練和特長,工作經曆和社會關係也是上帝賜給的財富,如何充分運用這些恩賜,不斷在家庭和工作上做出調整,這是你們當彼此商議,一起尋求上帝的事。一定不要拘泥於社會上流行的模式,求主開自己的眼睛,看到上帝所賜給自己的恩賜和量給自己的疆界,走出自己的路子來。

 

我在此處插一句,涉及教會侍奉的模式。現在國內教會,特別是城市教會,因為很多教會對傳道人的供養不夠,傳道人又不敢在教會的侍奉之外“織帳篷”,唯恐違背主的呼召,這樣所造成的困境就是或者讓妻子上班養家,或者是自己甘心受窮受苦受屈。這樣的侍奉肯定沒有多大的前途,到一定的時候就會造成個人的崩潰和家庭的崩潰。原因就在於不合乎上帝的心意,隻是按照我們自己的熱情侍奉,就如當初釘死主耶穌的猶太人一樣,“向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照真知識”(羅102)。傳道人首要的責任是在上帝和世人麵前擺正自己,其次就是在家庭中盡職盡責,然後才是教會的侍奉。如果教會本身有軟弱,在奉獻上並不能充分供應傳道人一家的需要,那麽傳道人一是要繼續按照正確的方向引導教會,二是要求主施恩引導自己對家庭收入要做出適當的安排。傳道人千萬不要因為自己一人侍奉上帝,就使妻子和孩子遭受特別大的苦楚和冤屈。有一段時間我們自己也在教會侍奉和家庭建造方麵對極大的掙紮,那時我問我兒子:“你願意將來像爸爸一樣作牧師嗎?”我兒子斷然回答說:“不願意!”我進一步詢問原因,他說:“牧師掙錢不多,又那麽辛苦,還沒有多少人說好。”我自己差一點眼淚流下來,孩子雖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今日中國大陸許多傳道人的辛酸。因此,我就在主麵前禱告,求主賜給我智慧能夠在教會侍奉和家庭建造方麵保持平衡。無神論者為了所謂的“革命”,犧牲婚姻和家庭;許多大陸傳道人為了教會的侍奉,也是忽略了婚姻的建造和子女的教育。中國曆代傳道人多是如此,結果很多人導致婚姻家庭破裂,很多傳道人的孩子說什麽也不願意繼承父業!最後傳道人所作的就是“撇家舍業”、“斷子絕孫”的侍奉,這豈是上帝所悅納的呢?

 

3.  關於你們兒子唯真撫養和教育的問題

我把你們孩子教育的問題,放在“二人成為一體”這一部分,因為婚姻不僅是夫妻之間的兩情相悅,還包括生兒育女的問題,聖經上明確指出:“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隻造一人呢?乃是他願意人得虔誠的後裔”(瑪215)。請注意,“得虔誠的後裔”乃是上帝創造亞當夏娃,設定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的目的!我們如何強調子女教育的重要性都不會過分。

 

在夫妻關係上,子女教育的不力不僅反映夫妻關係上已經存在巨大的問題,也會反過來直接影響到現在和未來夫妻的關係,更影響到我們作為父母在上帝麵前的交帳和在世人麵前的見證。你們看以利的悲劇(撒上21236),先知撒母耳晚年的傷痛(撒上815)。他們的兒子不僅給父母帶來羞辱,給家族帶來長遠的咒詛,甚至影響到當時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命運!上帝越是使用我們,我們的子女教育就越是重要!不可不慎啊!

 

其次,子女教育是誰的責任?這個問題雖然在聖經中有明確的吩咐,但是因為世俗化這一毒酵的影響,基督徒對於教育子女的責任也淡漠了,這是教會中最令人傷心的事。在舊約中,有一段虔誠的以色列人天天念頌的“示瑪”禱文,出自老先知摩西臨死前的“天鵝絕唱”:“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設定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我今日我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申649)。在愛上帝的吩咐之後,首先提出的就是“殷勤教訓你的兒女”!!!!誰來教訓你的兒女呢?是你們的父母嗎?和教會中的牧師長老嗎?是主日學的老師嗎?是那些不信上帝的所謂的“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嗎?聽一聽使徒保羅在幾千年之後的解釋和回應:“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隻要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因此,教育孩子有兩大要點,一是要明確這首先是父親的責任,當然也包括作母親的一同承擔,其次是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教育他們。因此,我們信主明白這個道理之後,就以家庭學校的方式教育我們的兒子嘉懿。當時不管是從社會上不信的人那裏,還是從一些弟兄姊妹那裏,有很多爭議和非議,認為我們這樣作是走極端,最終孩子會不合群等等。但我們仍然堅持按我們對聖經的領受去做,從1997年就開始在家庭中用根據聖經編寫的教材教育孩子,雖然不是完全的,但有很多夫妻看到我們在子女教育上的果效就前來交通,甚至要把孩子送給我們自己的“家庭學校”。昨天是嘉懿的十一歲生日,我們真是有特別的感恩,上帝是信實的,按他的話語去行的人使有福的,這是我們可以給你們見證的。當然,基督徒的孩子也可以上學校,但一定是真正的基督徒學校,否則我們就自己按主的教訓教育孩子。我們怎能忍心把自己正在成長階段的孩子送給那些不信主的人去塑造呢?尤其是在年幼的階段,是最關鍵的塑造品格的階段。中國人講“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其中有很大古老的民間智慧。聖經上明確提醒我們:“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孩子童年時從父母所受到的教育是何等重要啊!孩子本是上帝給我們的賞賜,“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詩12734)。這箭本來是要射向仇敵的。但是,如果我們不按主的教訓去養育孩子,我們的孩子就有可能被仇敵訓練成射向我們的箭,給我們帶來鑽心的疼痛!!因此,當光宇談到你們孩子唯真的問題,我確實理解光宇現在的苦楚。

 

因此,我對你的來信具體答複如下:

1.  首先你們每個人都當在上帝麵前省察自己,重新定誌,凡事按上帝的心意去行,不要光看人的臉色行事。基督徒是以上帝為中心,以真理和原則為導向的。隻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成為他人的祝福。因此,凡是不合乎聖經的事,就要立即著手去麵對,不要為環境所左右,相信上帝是掌管環境的上帝,我們的責任就是信靠順服。

2.  關於離開父母的問題:你們兩個應當一起禱告,好好商議,達成共識之後,盡快落實這一問題。因為這一問題不僅影響到了你們孩子的教育問題,也直接影響到了你們的夫妻關係問題。當然,在具體落實的時候,要注意掌握適當的時間和方式。一定要向父母表示你們的感恩,目前的問題關鍵不是他們的問題,關鍵是你們自身的問題。他們所作的雖然不完全,但都是盡了額外的愛心和義務。同時,也要堅定不移地表明你們的原則。目前從光宇的信件中可以感受到她在這個問題上經曆極大得掙紮和壓力,恩典弟兄應當盡快做出一定的回應,拿出具體的解決問題的方案來。若是沒有房子,可以先租用房子,相信房子本身對你們不是最大的障礙。

3.  關於夫妻配搭的問題:惠風姊妹應當更多地轉向家庭,承擔妻子和母親的角色。夫妻之間的順服當以愛心為基礎,以真理為尺度。在成熟的夫妻關係中,丈夫絕不會要求妻子順服,妻子也絕不會要求丈夫愛自己,因為這一切都已經如春風化雨一般融合在了彼此相愛的生活中。順服是妻子對丈夫的責任和奉獻,但並不是丈夫對妻子的權柄和轄製。我原先也經常強調妻子對自己的順服,但越來越意識到關鍵還是體貼妻子,尊重妻子。如果我們確實發自內心地按主的真理愛妻子,妻子往往是樂得順服的。當然,作妻子的也當曉得丈夫也不是完人,也同樣是軟弱的器皿,有許多長期積累下來需要對付的問題,都是靠著主的恩典才能繼續前行。所以,作妻子的也當多多為丈夫禱告,參與丈夫的生活,尤其是要注意他的工作和侍奉,這樣才能有針對性地為丈夫出謀劃策,共同麵對生活與服事中的挑戰。

4.  關於子女教育的問題:你們應當自己承擔起責任來,一定要用主的教訓養育孩子。你們也可以考慮讓孩子上家庭學校,這方麵我愛人素雲可以給你們一些具體的建議。當初我們讓孩子上家庭學習,出於單純的信心,並沒有考慮到將來是否能到美國上學。家庭學校有係統的基督徒教材體係,不管是否在美國,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我個人極不不讚同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無神論”者所開辦的幼兒園中去受教育。任何教育都是宗教性的,都涉及到一定的價值和信仰傳遞,這是每個人稍稍思考就可以明白的。

 

確實言之不盡,你們的來信涉及很多問題,我隻能根據自己的認識和時間做出以上的答複。我相信來信中所提及的大部分問題都有一定的解答和回應,若是沒有答複或答複不妥的地方,請繼續交通,也許在適當的時候我們還可以通過電話交流。上帝這樣恩待你們,使你們能夠靠著主的恩典麵對現在的問題,這是他對你們特別的帶領,也是曉得你們目前在主內更加成熟,麵對此類問題的時候到了。惟願恩慈、信實的主繼續帶領你們,使你們在婚姻家庭和子女教育方麵曉得並行出上帝“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凡事得蒙主的悅納。

 

誌勇、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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