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學博客。分享神學研究心得,結交誌同道合朋友。座右銘:仁教,心學,法治,德政。
將我的博客複製一份至《海外博客》
由於數據量較大,請您耐心等待複製完成
複製
正文
認識上帝與遵行誡命
(2007-08-23 12:36:06)
下一個
認識上帝與遵行誡命
聖經中所提倡的認識上帝並不是抽象的理論認識,而是指承認上帝的權威,遵行遵行上帝的誡命。所以,聖經在談及以利的兩個兒子的時候,說他們都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上2:12)。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聖經既沒有描述他們所接受的教育,也沒有描述他們的心態,而是直接記載他們的行為是如何傲慢、猖狂,直接違背耶和華的誡命。當上帝藉著先知耶利米責備惡王約雅敬的時候,首先談及他的父親“施行公平和公義”(耶22:15),“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耶22:16),然後馬上說:“認識我不在乎此嗎?”(耶22:16)。因此,認識上帝就是“順服上帝的誡命,遵行上帝的旨意”(出5:2;耶2:8;4:22;代上28:9)。若是用這個標準來衡量,近日基督教會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正“認識上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