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五四):香港趙開基
香港
在早期赴澳的華人中,兒子直接使用父親的名字作為姓氏,是比較常見的事。一九一五年正月十五日在香港出生的趙開基(Leslie Hocktien),便是一例。事實上,其父所用之名字才是真正的趙開基(Chew Hock Tien,或者寫為Chew Kocktien),其子的全名事實上是以父親的名字“開基”(Hocktien)為姓,前麵加上一個通用的英文名即可。因此,細究小趙開基的名字,按照現在的譯法,可譯為“萊斯利·開基”。為了便於敘述以及將父子倆的名字區別開來,本文中將父親之名稱之為“老趙開基”,而其子則稱為“小趙開基”或“萊斯利”。
老趙開基出生於一八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1],從他的檔案上記載來看,因沒有詳細寫明是哪個縣,隻知道他是出生在廣東省的家鄉。一八七五年四月十五日,他乘坐從香港起航的蒸汽船“庇厘士彬”(Brisbane)號抵達澳大利亞昆士蘭(Queensland)的穀當埠(Cooktown),隨後便一直在昆士蘭做工經商,最終定居於穀當,在該埠夏洛特街(Charlotte Street)上與人合股開設一家商行,名為“廣裕榮”號(Kwong Yee Wing & Co.),經營日用土特產品和果蔬等,他是大股東和商行實際控製人。在澳大利亞努力拚搏了二十年後,他再次結婚,於一八九八年從家鄉娶一較他年輕二十六歲名叫Mon Que(滿姑,譯音)的吳姓女子,將其帶到了穀當埠[2]。二年後,她在香港為老趙開基生下一女兒,名為Ah Moy Hocktein(亞妹,譯音),然後再帶著女兒回到澳洲與丈夫生活在一起[3]。根據老趙開基自己在一九一三年申請歸化澳籍時的說法,他還有另外三個兒子,當時是與他們的母親居住在廣東家鄉[4]。由此可見,滿姑顯然是他五十多歲之後回國娶的二房,前者則是正房。其子萊斯利出生的年份是在他提出上述歸化申請後,翻查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中現存的滿姑檔案,並沒有她在此前後出入境澳洲的記錄,顯然萊斯利非滿姑所生[5]。而根據老趙開基此前有關其正房與其三個兒子都住在廣東家鄉的說法,那就使得我們可以推測,萊斯利之得以在香港出生,則極有可能是他在香港又另娶一偏房所致,因其在一九○五年申請歸化入籍時曾經寫道,他於一年前曾經再婚,即又再娶有一房。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那個時代,根據中國的鄉俗,一個有身家有能力的男人娶有幾房妻妾屬於正常之事。就當時赴澳發展的第一代中國移民來說,將正房和偏房安置在家鄉或者香港,而將其中一房太太攜帶到澳大利亞生活定居,亦有先例。比如,一八六十年代從廣東省新寧(台山)縣和樂村來到殖民地域多利(Victoria)淘金重鎮大金山品地高埠(Bendigo)發展並定居開設“新德源”(Sun Ark Goon)號商鋪的東主雷道海(Louey O’Hoy),在一八八十年代時,就將大房安置在家鄉而將二房申請來到澳洲與他共同生活,並在此養育了六個子女[6]。
到兒子萊斯利長到七歲,到達當時中國進入正規學校接受教育的年紀,老趙開基便開始考慮將其安置在何處讀書更為合適。鑒於澳大利亞在一九二一年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開放教育給居澳華人申辦其在華子女前來留學,隻要財政狀況可以支撐,其它相關條件也合乎要求的話,通過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即可。於是,一九二二年三月八日,老趙開基由其夫人趙吳氏出麵擔任監護人,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萊斯利的中國學生護照和留學簽證。她以丈夫的“廣裕榮”號商行作保,允諾每年供給膏火六十鎊作為萊斯利的學費和生活費,希望將他安置在穀當埠士的學校(Cooktown State School)就讀。
中國總領事館接到上述申請後,審理顯得比較拖遝。直到大半年之後,亦即在當年十一月十五日,總領事魏子京方才給小趙開基簽發了一份號碼為198/S/22的中國學生護照;六天之後,澳洲政府內務部也批複了其簽證申請,在上述護照上鈐蓋了入境簽證章。按照當時的澳大利亞規定,凡英國屬土的臣民申辦來澳大利亞留學,應由香港殖民地政府核發證件,而非通過中國總領事館辦理手續。可是,在這個護照申辦過程中,中國總領事館似乎並沒有將小趙開基視為英國屬土臣民,而澳洲內務部顯然也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原因不得而知[7]。拿到簽證後,中國總領事館按照流程將護照寄往香港。經家人半年左右的安排,小趙開基得以從香港搭乘“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一九二三年五月十日抵達昆士蘭北部的重要港口堅市(Cairns),入境澳洲。老趙開基提前去到堅市,將兒子接出海關後,便搭乘當地長途巴士將他帶到穀當埠。
原本老趙開基是打算讓兒子入讀穀當埠士的學校,事實上他在海關辦理兒子出關手續時,也是這樣向海關移民局官員表示的。可是不到十天,他就將兒子再次送回到堅市,為其注冊入讀堅市公立學校(Cairns State School),並從五月二十一日開始正式去學校上課。之所以要這樣安排,是小趙開基的同父異母姐姐亞妹此時在堅市埠Chiu Chong(徐昌,譯音)的商鋪裏工作,可以對他予以照顧;此外,相對於經濟日益衰落與人口逐漸減少的穀當埠,堅市人口較多,學校教學質量也較好。
從學校提供的報告來看,在進入澳大利亞之前,小趙開基未曾學過英語;但經半年左右的學習,他盡管在與人溝通時尚不能完整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意思,但卻已基本上能明白別人的意思,達到了他這個年紀的學生所能達到的通常語言要求,而且其算術課程表現最佳。由此可見,年齡小(入澳時年僅八歲),接受新的語言能力強,是其很快就學好英語的一大關鍵因素。一年半之後,他的英語已經跟本地學生無異,在學習上特別刻苦,也遵守校規,與人為善,頗受老師好評。他總計在該校讀了二年。從一九二五年下半年開始,他轉學進入堅市男校(Cairns Boys School)。在這裏,他仍然保持以前的學習態度,認認真真地又讀了三年。
一九二八年下半學年開始,小趙開基轉學進入聖莫尼卡書院(St Monica’s School)讀中學,仍然一如既往,學習成績令人滿意。不過,他在此隻是讀了一年,到一九二九年下半年,便轉學到聖母兄弟會書院(Marist Brothers School)繼續念中學課程,同樣是學習成績優異。
在過去幾年的留學過程中,中國總領事館每年按例為其向內務部申領展簽,皆未遇到任何麻煩。一九三○年五月,又到了例行申領展簽之時,隻是這次中國總領事宋發祥在五月二十一日致函內務部秘書時,不是為小趙開基申請下一年度的展簽,而是在函中告之這位年僅十五歲的中國留學生想在今年下半年回中國探親(或許他雖在香港出生,但仍然是回到廣東鄉下長大,由此或許可以進一步解釋,何以中國總領事館將他視為公民並為其辦理護照和申請簽證的原因),希望內務部核發給他再入境簽證,以便他結束探親後重返澳洲完成學業。內務部以往一直都接獲學校報告,了解到小趙開基品學兼優,其申請也合情合理,故十天後便批複了上述申請。
在結束了上半年的中學課程後,小趙開基於一九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堅市登上駛往香港的“吞打”(Tanda)號輪船,回家鄉探親。他的留學檔案到此中止。沒有跡象表明,他此後在結束探親後返回了澳洲,以完成學業。但七年後他曾向澳洲內務部提出申請,以其父親商鋪替工的身份重返澳大利亞工作[8],獲準後便從香港搭乘“彰德”(Changte)號輪船,於一九三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抵澳[9]。隻是自此後,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再未能找到與他相關的檔案宗卷。換言之,他最後是留在了澳大利亞抑或回去香港或者廣東家鄉,則無從知曉。
一九一八年亞妹(Ah Moy Hocktein)的回頭紙。
滿姑(May Hocktein)一九一八年的回頭紙。
一九二六年滿姑的回頭紙。
一九二二年三月八日,老趙開基由其夫人趙吳氏出麵擔任監護人,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小趙開基(萊斯利)的中國學生護照和留學簽證。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小趙開基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一九三四年滿姑的回頭紙。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Leslie Hocktie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3651
[1] 趙開基的這一出生日期是他在一九○五年申請歸化入籍時所填寫者,隻是這次申請被拒。詳見:Chew HOCKTEIN – Naturalization, NAA: A1, 1905/1322。但在八年後,他繼續申請歸化入籍,其出生日期則少寫了一年,變為一八五四年出生。見:Chew Hock-Tien, Naturalisation, NAA: A1, 1913/1022。從他在二十世紀初年便申請歸化澳籍一事看,他應該早在十九世紀末便已取得在該地之永久居民資格。
[2] May Hocktien [Chinese - arrived Cooktown per TAIYUEN, c. 1898. Box 25], NAA: SP11/2, CHINESE/HOCKTIEN M。到達澳大利亞之後,滿姑也從夫姓,將英文名改為May Hocktien (或者May Hocktein)。從趙、吳都是新會縣和香山(中山)縣的大姓來看,趙開基的籍貫極有可能是新會縣或者香山(中山)縣。
[3]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Ah Moy Hocktein (of Cooktown)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Hong Kong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TAIYUAN on 23 December 1918, returned to Thursday Island per ST ALBANS on 16 May 1920, NAA: J2483, 263/10。
[4] Chew Hock-Tien, Naturalisation, NAA: A1, 1913/1022。
[5] 在小趙開基的檔案中,護照申請表上的監護人和護照請領者是“趙吳氏”,亦即趙開基太太滿姑,而沒有寫明是其母親。由此可見,小趙開基並非其親生。見:Leslie Hocktie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3651。
[6] 詳見:O Hoy – naturalisation, NAA: A712, 1882/W1225; O'HOY Louey: Nationality - Chinese: Date of Birth - 8 September 1836: First registered at Bendigo, NAA: MT269/1, VIC/CHINA/OHOY LOUEY; Mrs Louey O'Hoy - 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from Dictation Test[10 pages][Item also contains 4 photographs], NAA: B13, 1918/19506; O'Hoy, Ja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8/6720。
[7] 三年後(一九二五年),出生於香港的陳兆添(Chin Sue Him),在中國總領事館為其簽發了學生護照並代其申請學生簽證展延時,就遭到了內務部的反對,剝奪了中國總領事館為其申辦簽證的權利。當時的情況是:雖然陳兆添是英國屬土臣民,但其父以其原籍為廣東省台山縣六村(秀塾村)為由,代其向中國總領事館申領了中國學生護照。但澳大利亞內務部後來發現了上述出生地與管轄權的不同導致的身份差異,而拒絕由中國總領事館為其申請簽證展延。按照規定,他應該由其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向當地海關繳納一百鎊的保證金,每年由海關為其申請核發展簽。詳見:Chin Sue Him – student, NAA: A1, 1929/4641。但此次小趙開基的護照和簽證申請,皆由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全程負責,或許與老趙開基的中國人外僑身份有關。也就是說,即便他的子女聲稱是在香港出生,也仍然被視為家鄉是廣東的中國人。
[8] Leslie Hocktein [also known as Hockstien] [correspondence concerning application for re-admission to the Commonwealthfor subject] [box 359], NAA: SP42/1, C1938/925。
[9] Leslie Hocktein [also known as Leslie Hock Tein] [includes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arrived ex CHANGTE in Sydney on 31 October 1938] [correspondence concerning permission to enter the Commonwealth for subject] [box 375], NAA: SP42/1, C1938/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