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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斐濟華商
十九世紀中期以來,隨著中國逐步融入到世界體係,華僑華人開始搭乘外國商船前往世界各地探尋商機。早在1840年代之前的二十年間,有資料顯示,一批中國商人就已在斐濟島(Fiji)從事檀香木和海參貿易,之後離開該島返回中國。[1]雖因記錄模糊,無法得知這些人的籍貫以及去向,但卻表明,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幾十年間,中國人踏足南太平洋島國,其中也包括了斐濟。
著名的人類學家也是南太平洋島國地區華人曆史研究的先驅雲達忠(Bill Willmott)認為,“早期赴南太平洋島國的華僑華人是一批勇敢的冒險家。”[2]通過親屬或同鄉關係移民到島國並逐步成長為華商,這種移民被學者稱為“鏈式移民”。先期到達的華商往往充當“擔保人”,協助親屬、朋友和同鄉移民。他們共同經營產業,逐步發展成家族式企業。這一現象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尤為明顯,不僅帶動華僑華人形成小規模的移民潮,還加速了島國華商數量的增長。斐濟學者伍金蓮(Bessie Ng Kumlin Ali)評價“鏈式移民”時表示:“早期華商是小規模、緩慢的移民,但當他們在一個地區定居後,很快就與中國建立聯係,他們的親戚和同鄉都會過來。”[3]借助“鏈式移民”,斐濟的華商數量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初期達到910人,巴布亞新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華商數量達到1400人。
目前所知,最早移民到大洋洲島國的華商是梅屏耀(Moy Ping Yiu)。他在1855年從澳大利亞維多利亞駕船到達斐濟的萊武卡(Levuka),建立起“Hong Lee”(康利)商店,成為太平洋島國地區首家華人商業公司。此後,華商陸續到達大洋洲各島國。主要銷售茶葉、布匹以及日用品等商品,還利用手藝製作和出售家具,同時收購海參和玳瑁等島國特產銷往東亞地區銷售,經營內容極為豐富。
在經營過程中,華商形成了獨特的經營策略。他們利用島國與香港之間的貿易往來,以較低成本獲取貨物,再運到島國銷售,從而實現多樣化經營,增加收益。1894年,斐濟島上的另一家由從著名華商方文清(Ming Ting)經營的“英昌行”(Zoing Chong)開張(據信該商行的總部是在廣東),進口中國貨,出口海參、椰幹、珍珠貝和木材到中國,同時還經營碾米廠、家具廠,種植香蕉、稻米和生薑出口到澳洲和新西蘭。[4]
相較於同時期的歐洲和印度商人,華商在經營時間和成本上具有明顯優勢,他們延長營業時間,甚至在夜間也提供服務,使得華商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力。許多華商店鋪從早晨一直開到午夜,即便打烊後華商也在店鋪中睡覺,顧客如果在夜間購買商品,隻要敲門叫醒他們就可以。然而,這種經營方式也引起了當地民眾的擔憂。1917年8月30日斐濟立法委員會成員康普頓(R. Crompton)曾在議會上反映:“華商目前遍布整個斐濟,最近,一家由印度人經營了20年的店鋪因為承受不住華商的衝擊,已經被迫關閉了在雷瓦河的分店。”[5]隨著歐洲和印度店鋪不斷倒閉,華商店鋪數量迅速增長。1913年,斐濟隻有113家華商雜貨鋪,到1917年已經增長到198家。到二十世紀初期,“在蘇瓦的主要街道,幾乎三步一間華人店鋪。”[6]在鄉村地區,華商起初以沿街叫賣的“行商”為主,主要向鄉村地區的原住民銷售鋼刀、鹽、布匹和珠子等商品。雖然此時島國鄉村仍實行公有製,民眾共同勞動、平均分配食物,購買力有限,但華商采用“以物易物”、賒賬等靈活的方法促成交易,能夠獲得充足的貨源。此外,斐濟的華商還前往甘蔗種植區向印度契約工人出售生活生產必需品,進一步擴大了經營地域。為了融入斐濟社會,他們選擇與斐濟當地人通婚,與堅持族裔內婚的印度人明顯不同。[7]
二十世紀初,隨著島國鄉村之間的道路建設逐步完善,華商開始選擇區位較好的村鎮經營交易店,由“行商”轉變為“坐商”,與城市商店一起形成龐大的華商網絡。根據1921年斐濟的人口普查數據,許多華商居住在斐濟村子周圍,他們從事的職業包括手工業、蔬菜種植、洗衣和零售店等。他們收購椰幹等原住民農產品的價格較白人店鋪要高,且距離原住民村莊更近。
斐濟華商租地經營農場的曆史也十分久遠。1875年黃三(音譯,Wong Sam)最早在萊武卡租到10英畝土地,租期10年,年租金12英鎊,用於發展種植業。此後,華商紛紛效仿。到1917年,已有60多名華商在斐濟租到土地,每人租地的麵積在5-50公頃之間。 值得一提的是,斐濟華商租賃的土地主要用於種植香蕉。從十九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民眾對斐濟香蕉的需求持續上升,1899年,以郭標(George Kwok Bew)等人擔任董事的澳大利亞悉尼華商公司永生果欄(Wing Sang)在斐濟租地種植香蕉,每周向澳大利亞昆士蘭北部地區出口7000束香蕉,但仍供不應求。為了抓住商機,華商不斷增加土地租賃麵積。例如,來自悉尼的生安泰公司租賃土地的總麵積由100英畝增加到1000英畝,其中一半用於種植香蕉,在1902年的第一個季度便向悉尼地區出口了1萬束香蕉。[8]為了保證香蕉供應穩定,華商在1910-1912年與原住民就香蕉種植問題進行談判,達成促進香蕉種植業發展的共識。由於種植業利潤可觀,在1917年該行業成為僅次於零售業的華商第二大產業。
華商重振了大洋洲島國的農業,保護了脆弱的生態環境。以斐濟為例,西方殖民者開發斐濟時往往“刀耕火種”,其粗放型的經營方式導致香蕉種植園大片荒漠化。到十九世紀末,香蕉種植產業已經到了消失的邊緣,香蕉出口量急劇衰落,1908年斐濟隻向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出口了幾噸香蕉。[9]華商接管辛加托卡穀地的香蕉種植園後,進行了精心管理,使斐濟的香蕉產業再次繁榮,重新成為斐濟等國重要的對外出口農作物,自然環境也得到了恢複。1908年斐濟立法委員會上,議員薩瑟蘭(W.M. Sutherland)曾評價華商的貢獻:“辛加托卡穀地盛產香蕉,這裏本已被歐洲人廢棄了,是華商們重新進行了開發,目前斐濟繁榮的香蕉出口產業是華商們努力的結果。”[10]1970年斐濟獨立後,香蕉成為國徽的重要元素。[11]由此可見,華商在大洋洲島國地區的經營活動不僅推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還促進了生態環境的恢複和文明進程的提升。斐濟酋長洛克•推•泰立悟(Roko Tui Tailevu)在1917年6月13日的酋長委員會上明確指出,斐濟村落的房屋多數是由在華商處工作賺得的資金建造的。[12]
[1]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Institute of Pacific Studies University of the South Pacific, 2002, pp.11-12.
[2] Bill Willmott, “Chinese contract labour in the Pacific Islands during the nineteenth century,” Journal of Pacific Studies 27 (2004): 161-175.
[3]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Institute of Pacific Studies University of the South Pacific, 2002, p.49.
[4] Bessie Ng Kumlin Ali. “Quong Tart and early Chinese businesses in Fiji,” Journal of Pacific Studies 28.1 (2005): 83. 亦見孫嘉瑞:《斐濟華人史話》,載《斐濟華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 56.
[5]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p.106.
[6]郭又新:《南太平洋島國華僑華人的曆史與現狀初探》,《東南亞研究》2014年第6期。
[7] Sanjay Ramesh, History of Inter-group Conflict and Violence in Modern Fiji,Centre for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 University of Sydney, 2010, p.12.
[8] Ching-hwang Yen, Ethnicities, Personalities and Politics in the Ethnic Chinese Worlds, London: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 Ltd., 2017, p. 385.
[9] “Trading by Chinese and other Aliens”, Fiji Legco. Debates, April, 1918, pp.56-59. 轉引自Judy A. Wong, The Distribution and Role of the Chinese in Fiji, p.98.
[10]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p.50.
[11] 王光年:《斐濟華人》,《華裔世界》2004年第2期。
[12]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p.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