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二百):香山侯關德侯關扶侯亞權兄弟
香山龍頭環村
侯關德(Ho Goon Dick,或寫成Ho Goon Duck,或Ho Guan Dick)、侯關扶(Ho Goon Foo)和侯亞權(Ah Kim,或Ah Kin)是兄弟仨,皆為香山縣龍頭環村人氏[1]。關德是一九一一年四月出生,關扶生於一九一五年四月[2],而亞權則出生於一九一六年五月七日。
兄弟仨的父親名叫侯官妙(Goon Mew,或Howe Goon Mew),生於一八七六年[3]。早年,他跟隨鄉人到澳洲尋夢,大約是在澳大利亞聯邦成立的前一年即一九○○年左右抵澳[4],經一段時間的努力適應了當地生活,先在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北部鄉鎮打了幾年工,隨後依靠木匠手藝在雪梨(Sydney)定居下來。一九○三年六月,他與其他三位鄉人(可能就是同宗兄弟)合股,在雪梨城裏阿伯塔街(Alberts Street)二十三號開設了一間家具鋪,名為“永和號”(Wing War & Co.)木鋪[5]。
到一九二三年,侯官妙看到長子侯關德十二歲了,計劃將其辦來雪梨留學;而次子侯關扶也已經八歲,盡管這個年紀在中國也就是剛剛過入學的年齡,但他也想讓其與哥哥一起來澳留學,或者說是借助剛剛實施兩年的《中國留學生章程》而允許父母居住在澳之中國少年兒童來澳讀書,因而想為次子在這裏的學校先卡個位,遂決定一起為他們申請辦理留學手續。而小兒子亞權才不到七歲,年齡實在太小,隻得先擱置一下,待其長大一些再行申請。
當年二月二日,侯官妙填好申請表,入紙駐地在美利濱(Melbourne)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為兩個兒子申領中國護照及辦理來澳留學簽證事宜。為此,他以自己和他人一起開設的已經搬遷到雪梨馬裏街(Mary Street)上的永和號木鋪作為擔保,承諾每年分別供給兩個兒子足鎊膏火,即完全承擔其子在澳留學期間的全部學費、生活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往返中國的船資等各項費用,希望將他們安排進入臨近唐人街的庫郎街公學(Superior Public School, Crown Street)讀書。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接獲上述申請之後,總計花了四個月的時間才審理完畢。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總領事魏子京為侯關德和侯關扶各簽發了一份中國護照,編號分別是280/S/23和281/S/23;僅僅過了一天,即六月八日,澳洲內務部也為侯家哥倆核發了入境簽證。隨後,中國總領事館按照侯官妙的指引,將護照寄往香港,交由金山莊德信公司保管並負責轉交給兩位持照人,同時,也負責為兩個孩子安排赴澳行程。看起來,處理護照申請的時間雖然是稍稍長了些,但整個流程都很正常流暢,不出意外的話,這一對哥倆顯然也會像其他中國留學生一樣,應該快則幾個月、多則半年到一年左右就可以動身來澳留學。
實際情況也是如此。金山莊德信公司很快就為侯家哥倆訂好了船票,也為他們聯絡好了同行的小夥伴,甚至侯官妙也在上述護照寄出去後沒有幾天,就特地從澳洲趕回國內探親,想在次年回來時將兩個兒子一起帶出來[6],但實際上,到這時候,隻有長子侯關德可以啟程赴澳。次子侯關扶則因種種緣故未能跟著一起走,隻好暫時先呆在國內,待過幾年長大了些再說。當年年底,侯關德家人將其帶到香港,從金山莊拿到他的護照,會合來自香山縣的赴澳留學生林亞納(Lum Arnarp)和徐鬆柏(Chung Bark)以及增城縣的李維滿(Lee Way Moon)和黃邵鬆(Wong Chew Chong)[7],一起登上駛往澳洲的“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十二月十七日抵達雪梨,入境澳洲。侯官妙在永和號木鋪的一位合夥人Gum Sow(金壽,譯音)[8]以及他的好友也是同宗侯勝和(Sing War Howe)[9]來到海關,將侯關德接出,安排在木鋪店裏住下。而侯官妙則繼續在國內探親,直到下一年的十月份,方才結束探親,回到雪梨。而其次子侯關扶,則仍然未有跟著父親一起走,依舊留在國內,為此,侯官妙隻好孤身一人返回。
侯關德抵澳之際,正好是澳洲學校放暑假之時,於是,他隻能等到次年新學年開學後才能正式上學。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庫郎街公學開學,侯關德便去到父親早已為其安排好的這間學校上課。據學校校長提供的報告顯示,他每天按時到校上課,在校各項表現良好,學習認真,被認為是潛心學習的好學生。就這樣,他在這裏一直讀了二年,到一九二五年底學期結束便退了學。
從一九二六年新學年開始,侯關德轉學進入位於唐人街旁的唐人英文書館(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讀書。在這裏,他的表現依然很好,但該校來自廣東的留學生也不少,事實上這也是以接收來自中國的留學生為主的一家私校。此時正好是中國因“五卅”慘案導致的全國性反英浪潮時期,加上香港大罷工所帶來的對英國當局的痛恨,也影響著來自那塊土地的留學生。作為一個熱血青少年,侯關德也在學校裏參與一些時事討論以及出席一些反英的場合,遂為校方不喜。於是,在僅僅讀了半年之後,他便在七月初從這裏退學,重返庫郎街公學繼續念書,學校對他的評價一仍其舊。
就在這個時候,四年前拿到護照和簽證之後沒有和哥哥侯關德一起赴澳的弟弟侯關扶,決定赴澳留學了。與此同時,最小的弟弟侯亞權也已經過了十周歲,也到了可以前來澳洲留學的年齡。於是,侯官妙便決定為小兒子申請赴澳留學的護照和簽證,以便讓小兒子跟著他的二哥侯關扶一起前來澳洲讀書。
就在一九二六年底澳洲的學校放暑假之際,十二月二十一日,侯官妙具結財政擔保書,以監護人的身份填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小兒子侯亞權赴澳留學的護照和簽證。他仍然是以自己經營並占有價值四千鎊股份的永和號木鋪作保,允諾每年可以供給膏火一百五十鎊,作為兒子赴澳留學所需的學費和生活費等開支。這個一百五十鎊的承諾也是非常大氣,跟此前他申請長子和次子時允諾的足鎊膏火一樣,顯示出他當時的財務狀況良好,可以支撐他如此豪爽地承諾。根據當年七月一日實施的《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要求此後來澳留學的中國學生必須就讀繳費的私立學校,侯官妙自然也須遵守此項規定。但在遞交申請時,各校都處於放假中,他無法聯絡到相關的學校,遂決定將此欄目留空,交由中國總領事館便宜處置,即後者為其聯絡上什麽樣的私立學校,屆時就讓兒子去念那間學校,以示其對中國總領事館的充分信任。
中國總領事館受理上述申請後,很快就審核通過。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總領事魏子京為侯亞權簽發了號碼為459/S/27的中國學生護照,然後備文向內務部秘書申請他的留學簽證。內務部秘書接到申請後,也立即按照流程核實監護人的情況。先是核查了侯官妙的財務狀況,表明他所經營的永和號木鋪生意平穩,其本人經濟實力雄厚。而從海關獲得的出入境記錄顯示,自抵達澳洲發展後,迄今為止,侯官妙總計回國探親四次,每次的出入境口岸都是雪梨。其出入境的具體年份如下:一、一九○三年六月十六日搭乘“澳大利亞人”(Australian)號出境,到一九○六年乘坐“依時頓”(Eastern)返回[10];二、一九○九年九月登上德國輪船“普連時和地馬”(Aldenham)號出境,到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乘“山亞班士”(St Albans)號輪船返回[11];三、一九一四年九月二日搭乘日輪“日光丸”(Nikko Maru)出境,到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乘坐同一艘輪船返回[12];四: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乘坐“獲多利”號輪船出境,到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乘“亞拿夫拉” (Arafura)號輪船返回[13]。由此看來,其次子侯關扶和小兒子侯亞權都是在他第三次回國探親期間所生。於是,在等到中國總領事館於二月二十八日從唐人英文書館館長戴雯麗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那裏拿到了接受侯亞權入讀的錄取信後,內務部秘書於三月七日正式批複了這位中國小留學生的入境簽證,在其護照上鈐蓋簽證印章,然後退還給中國總領事館,由後者按照流程,寄往香港金山莊,以安排護照持有人的赴澳留學行程。
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已經十二歲的侯關扶和十一歲的侯亞權哥倆乘坐從香港起航的“丫拿夫拉”號輪船,抵達雪梨港口。四年前,即便父親回到家鄉想將侯關扶攜帶出來赴澳留學,當時他沒有行動,可能是其心中害怕不願意,也可能是因其年齡實在太小,母親不舍,考慮到當時他所處的環境,也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麵,當時他才八歲,在當時的中國也就是剛剛過就學之齡,讓其在家鄉入學讀幾年書,學習中國文化,事實上也是當務之急,不然在這個年紀放棄中文的學習直接赴澳,若幹年後回到中國,將無法與國內文化銜接,將會對其生活和職業生涯造成很大的不便。因此,先讓其在國內讀幾年書,打下一點兒中國文化的基礎,恐怕也是侯家的一個考量。侯官妙也許就是意識到這一點,此後便先返回澳洲,待過幾年再行安排兒子前來留學。這次侯關扶和弟弟侯亞權一起搭船前來,便是他的安排。
可是,侯亞權順利入關,但準備進入澳洲留學的侯關扶由於並沒有攜帶其應有的護照等相關證件,而是空手而來,帶有闖關性質,卻被擋在了海關。事實上,侯關扶此前已經辦妥並已收到的護照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遺失,但在過去的四年裏,他並沒有告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向其提出申請補發。按照程序,中國總領事館在接到補發護照申請後,是完全可以補發一份同樣號碼的學生護照給他的,或者也可以給他另發一新號碼的學生護照。如果這樣,即使簽證過期失效,入境澳洲時也就不至於搞得如此緊張。因此,在來接關的父親侯官妙經過一輪奔波斡旋之後,雪梨海關經內務部授意,準允侯關扶臨時入境一個月。這個臨時入境的條件是:他要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裏,將其新的學生護照辦妥,並且隻能進入學校讀書,不能做別的事。當然,侯關扶闖關澳洲就是為讀書而來,對此自然毫無異議。
為此,侯官妙緊急行動起來。首先,他找到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求助。此時的中國總領事還是魏子京,剛剛才為侯亞權辦理過護照申請,對其監護人侯官妙還有印象,似乎也還依稀記得四年前曾為這個年僅八歲的香山兒童辦理過赴澳留學生護照,遂從檔案中找出當年的記錄,然後致函澳洲內務部,告訴此次事情之緣由,並表示因此前所發之侯關扶的護照業已遺失,無法找回,隻能宣布作廢。而當今之計,隻能另行為他補發新的護照,而此新的護照之號碼則仍與四年前所簽發者一樣,保持不變。
此時已是一九二七年,即修訂過的《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開始實施後的第一年(新規從一九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開始實施,到侯關扶抵達雪梨時,尚未滿一年)。按照新的規定,所有年齡在十歲至十四歲的中國留學生,毋需英語能力證明,隻要其被安排入讀於澳洲政府認可的私校,內務部就應該準予核發其入境簽證,有效期為十二個月。當然,這首先要獲得該私校校長對該生的錄取接受函。為此,侯官妙自然不敢怠慢鬆懈,連忙聯絡位於唐人街附近的雪梨唐人英文書館,因為他的小兒子侯亞權就是由中國總領事館的聯絡而注冊入讀這間學校。五月二十四日,唐人英文書館館長戴雯麗小姐致函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表示正式接受侯關扶入讀其書館。從有學校接收這一條件已經具備來看,顯示出侯關扶獲得在澳留學之護照和簽證已有很大把握。接下來澳洲政府內務部要核對者,就是確認侯官妙與侯關扶之父子關係及他的經濟擔保能力。根據雪梨海關報告,侯關扶生於侯官妙的第三次回國探親期間,是後者生物學意義上的兒子無疑。因還需要一位保人,而前麵提到的鄉人或宗親金壽,是侯官妙在雪梨馬裏街九號經營家具木鋪的合夥人之一,他們遂以二人之名義,以其家具店永和號擔保侯關扶在澳留學之所有費用。
待上述所有程序走完,確認侯官妙所提供的申請材料與實際調查的結果無誤,內務部遂於七月四日下文,最後確認核準侯關扶的入境申請,簽證有效期為一年,當然,簽證有效期從侯關扶入境之日起算,到次年的五月二十日止。就是說,該簽證在期滿日之前,侯關扶如果還要繼續在澳讀書,則須提前申請續簽。隻要符合條件,續簽的發放通常是走程序而已。
實際上,侯關扶早在獲準入境之後的第五天即五月二十五日,亦即戴雯麗館長致函中國總領事確認接收這位中國少年入學就讀之次日,就已經與弟弟侯亞權一起,正式注冊入讀唐人英文書館,由此開始了他們的在澳留學生涯。據戴雯麗小姐的報告,侯關扶和侯亞權兄弟倆按時上課,各項學業都尚稱滿意。由是,他們在這間學校讀了二年半左右的時間,直到一九二九年底學校放假。
就在一九二九年三月份,即長子侯關德在新學年裏剛剛回去庫郎街公學上學了一個多月之時,侯官妙於這個月的二號,致函內務部長,請求準允其子轉換身份,即從學生簽證轉為工作簽證,協助他經營永和號木鋪。他表示,現木鋪的股東包括他自己在內還有三位,但另外兩位已經返回中國探親,目前就他一人獨撐生意。但一下子走了兩人,他忙不過來,希望能批準其子侯關德加入永和號生意,當其助手,直到另外兩個股東結束探親返回雪梨,他再重返學校繼續讀書。內務部通過海關了解到,金壽早在一九二七年九月就已回國探親,因其身體不好,何時能返回澳洲,現在無法確定;另一個股東走得比金壽還早一個月,何時回來也無法確定。在他們走之後,對二人遺下的空位,侯官妙也曾經在現有工人中找人頂替,但因他們教育程度有限,無法勝任,尤其是管理帳簿,需要有現代知識才能協助把生意做好。通過與侯官妙交談,海關人員也確認,他認為自己的兒子在庫郎街公學讀書已學過許多商業課程,目前正好是其子學以致用的機會;如果準允進來永和號木鋪工作,侯官妙將會讓他管理帳簿等文書事宜。對於侯關德的學業和能力,海關人員也從學校方麵得到了非常正麵的答複,校長甚至認為侯關德的學習成績遠遠高於當地學生,且肯努力,肯吃苦,進入社會工作將會是一位很好的雇員。盡管各方麵的反饋都有利於侯官妙的申請,但內務部長還是在四月十七日否決了上述申請。拒簽的理由很簡單,即侯關德是以學生名義來澳洲讀書的,不是來打工的。為此,原本做好準備進入父親木鋪工作的侯關德,便隻能留在庫郎街公學繼續上學。
侯關德因抵澳日期是在十二月中旬,因而他的展簽申請每年都應該在此之前,或者大致在此日期的前後進行。但當一九二九年底內務部接到展簽申請時,照例需要通過海關對其過去一年的活動予以核查。可是海關在次年一月份反饋回來的信息卻是,侯關德在過去一年裏實際上已成為父親永和號木鋪的簿記,協助父親經營生意。內務部接到海關的報告後覺得很奇怪,以為是這位中國學生在打工問題上作弊。因為此前內務部一直都接到庫郎街公學的例行報告,顯示過去一年裏侯關德在校表現良好,尤其是沒有缺勤的記錄;而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的展簽申請公函裏,也都表明侯關德是庫郎街公學的在校學生,惟海關的報告與此不同,便急忙再與海關溝通,以確認此事。內務部當時嚴防中國學生利用留學簽證打工,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簽證,遣返回國。如果侯關德在去年轉換身份被拒簽後仍然無視此決定而打工的話,那結果就是遣返。海關接到內務部對上述報告的核查指示後,於一九三○年二月十九日複函,對上述問題予以解釋,表示是他們的報告表述不清楚而導致誤解。實際情況是:侯關德上學都很正常,隻是在寒暑假裏協助父親做簿記等事務。經此一番解釋,內務部才鬆了一口氣,遂正式批複了他的展簽。但實際上,從這一年新學年開始,侯關德便轉學到了鳥修威省北部地區的暨漣彌士埠(Glen Innes),借住在當地由香山籍同鄉於一九一十年代開始注冊開辦的的新廣生號(S Kwong Sing & Co.)商鋪宿舍裏[14],並在那裏的暨漣彌士公立中學(Glen Innes High School)讀書。
但從一九三○年新學年開始後,發生變化的不僅僅是侯關德,也包括他的弟弟侯關扶和侯亞權。年初時,侯官妙告訴澳洲海關當局,他計劃到鳥修威省的鄉間走一走,需要大約二周左右的時間,主要是考察一下這些地方的商鋪情況,即有意將其木鋪生意重新定位布置一下。為此,他打算在考察期間將其兩個兒子一起帶上,好讓他們也見識一下澳洲的社會與商業運行。於是,海關便按照指示前往雪梨唐人英文書館查詢。剛開始時,海關確認他們二人都已在年初時就離開,因為戴雯麗小姐不願意因學生離開而承擔任何責任,遂將此信息如實告知內務部。內務部獲知此事,經一番調查,得知侯亞權在三月三日已重返雪梨唐人英文書館讀書,對此,內務部認可了此前他的缺勤有一定的原因,可以不追究,並且在隨後不久的簽證展延申請中未予留難,順利獲批。
但侯官妙到底是如何安排其他兒子的學業,則讓內務部有點兒摸不著頭腦。此時所能確認者,其長子侯關德已在暨漣彌士中學讀書,並已在內務部備案,這是他們了解也批準的事。可是,通過這番核查也得知,其次子侯關扶卻沒有跟著父親結束鄉村考察重返唐人英文書館,而是在隨父親考察完畢鳥修威省西部地區的磨厘埠(Moree)和昆士蘭省(Queensland)與鳥修威省西北部交界的近地溫地埠(Goondiwindi)之後,去了一個叫做步邁(Boomi)的小鎮。該鎮位於鳥修威省的西北部,靠近昆士蘭省,距離雪梨有七百多公裏之遙。侯關扶於三月四日在該地的步邁公立學校(Boomi Public School)注冊讀書,借住在當地一家叫做亞誌兄弟行(Ah Chee Bros)的店鋪裏,因為在此開店的王添活(Tommy Tim或Wong Tim Wood)是其同村人[15]。根據當時實施的《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中國學生隻能注冊入讀私立學校,而非公立學校,因為後者不收學費。換言之,侯關扶這樣做,屬於違規。雖然侯關德在鄉下入讀的中學也是公立性質,但他的入讀則是合規的。因為按照上述新規,在一九二六年《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實施之前進入澳大利亞留學的中國學生,如果當時就讀的是公立學校,可以繼續讀下去,即便是從公立小學畢業後升讀中學,亦同樣可以進入公立中學讀書。而侯關扶是在一九二七年方才進入澳洲留學,因而隻能就讀私立學校。
澳洲當局當然是不能容忍這樣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隨即采取行動。一九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內務部致函此時已經從美利濱移址到雪梨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告知此事,並強烈申明侯關扶此舉違規,作為中國留學生的監管機構,中國總領事館需為此事做出解釋。同時,中國總領事館還應知照侯關扶之監護人,即他的父親侯官妙,明確告知他,此係違規行為,他必須立即終止其子在步邁公立學校的學習,即刻將侯關扶轉入指定的私立學校入讀,方為正途。不然,後果自負。
過了六天,即三月二十七日,中國總領事宋發祥函複內務部,就上述問題予以答複。宋總領事報告說,已經與侯官妙在總領事館見過麵,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侯官妙對於此次違規,深感不安,並深致歉意。對於將其次子侯關扶放在步邁讀書,侯官妙的解釋是:因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商業蕭條,生意難做,尤其是家具木器業,無論是生產還是銷售形勢更為惡劣,為此,他早就想結束其在雪梨馬裏街上的永和號木鋪生意,將其搬遷到其它比較適宜的地方去繼續經營。因要尋找這樣的地方,勢必要在鄉間多呆些時間,並非短期內就可以達成目標。如此一來,他除了讓長子侯關德在暨漣彌士埠就讀並且他可以自己照顧自己外,將其次子侯關扶托付給在步邁經商的同村鄉人和朋友照看,他就可以全心全意地尋找自己理想的經商地點。他強調說,這隻是一個臨時短期舉措,一俟選址確定,上述情況也就會改變。再者,步邁是個小鎮,隻有公立學校,而無私立學校,他這樣做也是無奈之舉。他甚至思忖,也許他做得完全不對,但內務部是否可以將此作為特例,默許這樣的臨時安排呢?另外,侯官妙還特別強調,事實上他時刻都在想著如何按照《中國留學生章程》的規定來安排兒子的在澳學習。由於此時該學期已經將近過半,到六月份就進入放寒假階段,他懇請當局能否讓其子完成在步邁的這一個學期之課程,到放寒假時再將其轉學到其它私立學校;而到那時,他經商的選點工作也已結束。他想說明的是,在學習的中途突然將其子轉學到另一間私立學校或者寄讀學校,一方麵有可能導致他與兒子的分離會更長時間,距離也可能更遠;另一方麵,也是最重要的,則有可能因公私學校課程不同,影響其學業。換言之,他希望這個學期維持現狀,因為這對於侯關扶的學業進步與否,至關重要。當然,宋總領事對侯官妙的這番表白和解釋深以為然,故亦請求內務部秘書能為此緩頜。
可能四月份當中正好是複活節,內務部的官員都度假去了,相關文件無人處理。直到五月十日,內務部秘書才複函宋總領事。他在函中質問,盡管侯官妙上述理由值得同情,但問題是,他還有一個兒子侯亞權,此時正在入讀雪梨唐人英文書館,因而說明侯官妙上述關於侯關扶在步邁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對此,他表明態度,侯官妙不要再為此安排詭辯,應立刻為侯關扶轉學到私校,這事兒沒有商量的餘地。不然的話,他隻有一件事可以做:安排船票,讓侯關扶立即結束在澳留學,返回中國。五月十五日,內務部秘書再次發函宋發祥總領事,特別強調這後一點。換一句話說,這是內務部對此事發出的第二次警告。
每年的五月二十日之前後,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照例總是要為侯關扶和侯亞權續簽之事致函內務部,申請續簽。但在中國總領事館尚未提出上述申請時,侯官妙就在六月四日突然向澳洲海關提出,他將於七月底之前回中國探親,屆時會攜帶侯官扶侯亞權二子同行[16]。當然,他在信中提出要求,想獲得澳方給其子返澳留學的再入境簽證。但此時此刻,最關鍵的一個問題是,其子侯關扶仍然在步邁公立學校讀書,侯官妙並未按照內務部的指示將其轉學到私立學校。即便這樣,他也沒有表示在臨返中國探親之前,為其子侯關扶預先選定一間私立學校並提前注冊,因為按照規定,這是申請獲得再入境簽證的前提條件之一。換言之,侯官妙顯然是采取拖延戰術,故意違規。關注到上述種種,六月十二日,內務部批複了侯亞權的展簽,但拒絕了宋總領事為侯關扶提出的續簽申請,同時並明確地作出了最終的決定:侯官妙應立即將侯關扶遣送回中國。因為其子亞權並沒有違反此一規定,故該決定不會波及到他,亦即後者仍可留在澳洲繼續讀書,如果他要回國探親,也可以獲得再入境簽證。
原本侯官妙還自以為得計,想通過一來一往的交涉拖延時間,以達到目的,但內務部秘書的決定一來,他就慌了。六月十四日,他告訴宋總領事說,已經將雪梨的永和號木鋪生意作了處理,並訂妥了七月十九日的“吞打”(Tanda)號輪船船票,攜帶二子和他一起返回中國。他同時也告訴宋總領事,為了滿足內務部的要求,他已經為兒子侯關扶再次在雪梨唐人英文書館注冊,希望內務部能允許其子重返澳洲留學,為其發放再入境簽證。他懇請宋總領事斡旋此事,並保證會按照留學生章程的相關條例去做。
種種跡象表明,在澳洲政府內務部那裏,宋發祥總領事還是有一點兒麵子的。六月二十日,內務部複函宋總領事,盡管澳方可以網開一麵,但按照《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中國留學生來澳留學,在私立學校讀小學的話,時限最多是三年。而侯關扶自一九二七年抵澳,至此時已逾三年之久,而且他也已經滿十五歲了,此次他父親侯官妙還是為他注冊入讀小學性質的唐人英文書館,完全不合規。如果真要繼續在澳留學,他應該進入私立中學讀書,方可考慮再簽證之事。就是說,內務部口氣有所鬆動,侯關扶再入境有希望。
侯官妙從宋總領事那裏得知有轉寰餘地,自然十分高興,忙不迭地為侯關扶尋找能夠就讀的中學。最終,他選擇位於雪梨東區的聖母昆仲會中學(Marist Brothers High School),作為兩個兒子子侯關扶和侯亞權重返澳洲後要入讀的私校。為兒子選擇名校入讀,自然是為了能在獲得內務部核發簽證時有更多的把握。七月三日,宋總領事代其將選定的上述學校,知照內務部。果然,這一招頗見成效。六天之後,即七月九日,內務部最終函複宋總領事,同意發給侯關扶和侯亞堅再入境簽證,有效期為一年,即從其出境之日起算,十二個月內返回澳洲任何港口入境皆可。鑒於侯關扶此前在步邁公立學校入讀半年之久嚴重違規的事實,內務部在給侯關扶的再入境簽證裏是有條件的,即他必須嚴格遵守中國留學生在澳之相關規定行事,不得有違,實際上也是預先給他上了緊箍咒。
為了最後的這個結果,侯官妙將回中國的船期推遲了六天。塵埃落定之後,他就在一九三○年七月二十五日這天,攜帶兩個兒子侯關扶和侯亞權,改乘“彰德”(Changte)號班輪,從雪梨港直航香港,轉道回廣東省中山縣家鄉[17]。雖然侯關扶和他的弟弟亞權最終設法獲得了澳洲政府的再入境簽證,但遺憾的是,在此後幾年間,侯關扶並沒有如約重返澳洲繼續讀書,隻有他的弟弟侯亞權幾年後才獨自回來留學,完成學業。
就在侯官妙為次子侯關扶轉學和最終帶兩個兒子回國之事忙得焦頭爛額之時,在暨漣彌士中學讀書的侯關德也隻是讀了一個學期,到六月份就退了學。他認為,自己來到澳大利亞留學的目的是學好英語,尤其是正宗的英語,但在這裏的中學課程並不適合他的要求。為此,他從七月份開始,轉學到新英格蘭文法學校(New England Grammar School)讀書。這是一家私立學校,但教學質量相當好,也是位於暨漣彌士埠。也就是說,當父親帶著兩個弟弟於七月底離境時,他沒有跟著一起走,而是選擇留了下來,且在這間鄉鎮裏的私校繼續讀了下來;並且他的轉學因暨漣彌士公立中學通知內務部比較及時,也獲得了批複,沒有遇到任何障礙。
轉學之後,侯關德雖然也依舊保持此前那樣的學習態度,亦頗受好評,但因在年底缺勤了三個多星期,引起了內務部的關注,遂指示海關對此予以調查,看是什麽情況導致他缺勤;如果是違規的話,就要采取措施。後經當地警察調查證實,那是因為侯關德得了流感,無法返回學校上課。對此,內務部明白,即便流感得到初步控製,也仍然需要在家隔離休息一個星期方才可以去上學,不然會有傳染給他人的危險。得知實情後,內務部也就消除了疑慮,當中國總領事館為這位中國學生申請展簽時,便順利通過。
但在新英格蘭文法學校讀了二個學期後,二十歲的侯關德在一次考察了當地暨漣彌士工學院(Glen Innes Technical School)的課程後,對其開設的羊毛處理工藝課程產生了極大興趣,便想轉學進入工學院讀這一課程。一九三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他寫信給內務部長,希望能批準他的申請,讓他轉學去讀上述課程。內務部長對此申請還是很重視的,交代秘書處理。但內務部秘書通過海關去了解該課程的設置情況,足足有二個月未見回音。侯關德等不及,雇傭退役中校及擔任過聯邦參議員的當地著名律師艾伯特(P. P. Abbott)向內務部催問結果。七月二十七日,內務部秘書最終回複艾伯特,拒絕了侯關德的申請,原因是該項課程一周隻上一次課,隻有四個小時,不適合留學生選修。但內務部秘書在回複中也表示,如果侯關德選修工學院其它的課程,內務部長將會予以考慮並批準。
既然如此,侯關德隻好繼續留在新英格蘭文法學校讀書。但這一年下半年他的身體健康狀況再次出現問題,導致缺勤達四個星期。所幸的是,他的在校表現和學習沒有受到太大影響,學校仍然給予他很好的評語。此後一年,情況類似,內務部對此似乎也就習以為常,繼續核發其展簽。
進入到一九三三年,情況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如果說此前侯關德的缺勤確實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流感等疾病,學校也覺得可以理解,而且也有醫生證明,但從今年開始,侯關德的出勤就成了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狀態,經常跑到暨漣彌士埠以外的其它鄉鎮去度假;而從四月一日開始,他甚至就不去上課了。到了當年八月八日,忍無可忍的新英格蘭文法學校校長終於將此情況報告給了內務部。內務部秘書接到報告後,覺得事態嚴重,一方麵下文海關指示認真核查,弄清楚這位曠課的中國學生到底是在幹什麽;同時也致函中國總領事館,告知後者此事,並請其說明侯關德曠課的原因。他並且在函中明白地表示,如果曠課不是因為患病造成並有醫生病假證明,其後果將會很嚴重。接下來的幾個星期,海關通過各地警察局地毯式的搜索而得到的調查報告陸續送到了內務部,每一項報告都對侯關德極為不利。綜合各地匯總的信息,顯示自今年年初以來,侯關德所謂的去外埠度假和最終翹課,實際上是去到這些地方的不同華商店鋪裏打工。據統計顯示,此前他去過周邊的天架埠(Tingha)、煙花飛路埠(Inverell)、艾瑪圍埠(Emmaville)打工,現在則是住在暗覓爹厘埠(Armidale)的一位華商家裏,在其商鋪裏打工。所有這些都表明,他已經完全無視作為一位留學生應該遵守的規定,徹底違規。於是,內務部長在九月二十一日決定,立即取消其留學簽證,並下令將侯關德遞解出境。
或許是聽到了風聲,或許是意識到自己做得太過分了,必須有所收斂。就在內務部長做出上述決定前的一個星期,侯關德又回到了暨漣彌士埠,返回新英格蘭文法學校上學了。為此,校長趕緊寫信告訴內務部秘書這一新的情況,並向其求情,希望給予這個中國學生一個繼續讀書的機會。九月十九日,雪梨著名草醫暨生和堂的老板侯勝和也致函內務部長,為侯關德繼續留下來讀書求情。他在信中表示,該學生的父親侯官妙已在今年六月七日從中國返回[18],因此前他的永和號木鋪生意由於大蕭條影響已經難以經營,早經處理結業,故於七月份在工商局注冊了新的雜貨商鋪生意,就以他的名字作為公司名,叫做“Howe Goon Mew”[19],投資資金為三千鎊,現正在艾瑪圍埠準備開張,籌劃新的生意。萬事開頭難,他的兒子現正在選修會計課程,希望他學到的知識能夠助父親一臂之力。為此,他呼籲能再給這位年輕人一個機會,讓他繼續留在澳洲,讀完課程。與此同時,侯關德也在九月二十五日給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陳維屏寫信,懇求他跟內務部交涉,讓自己留下來,他一定不會再逃學,一定會遵守校規。九月二十八日,陳維屏總領事致函內務部秘書,表示侯關德的曠課確實有違規定,但現在學校給予這位中國學生一個機會,他也希望內務部能夠給他一個機會,而中國總領事館將會配合內務部監督他不再犯這樣的錯誤。上麵各方的努力起到了相當大的效果。十月九日,內務部長收回了此前的遞解令,重新核發了侯關德的留學簽證。但批複令也特別強調,隻準允他入學讀書,決不能在外打工,一經發現,將立即被遣返回國。也就是說,對於生和堂所提的讓侯關德協助父親經營的請求,則予以否決。這樣的結果,無論如何都是好事,意味著侯關德度過了被立即遞解出境的這一危機。
也就在生和堂侯勝和與中國總領事館為侯關德能夠留下來繼續讀書向內務部長求情而公牘往返之際,剛剛回到澳洲準備東山再起的侯官妙,也在為小兒子侯亞權重返澳洲留學而努力。他向中國總領事陳維屏表示,他因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已將此前的生意處理掉,回到國內休整之後想重整旗鼓,但經濟形勢太不樂觀,以致歸程一拖再拖,直到最近方才得以回來。而小兒子原本是想跟著一起回來的,也因為自己的耽擱而致簽證過期,為此,他希望總領事能協助他為兒子回來繼續念書,向內務部秘書提出申請再入境簽證。當年八月二十日,陳維屏總領事致函內務部秘書,提出了上述要求,希望能重新核發一份再入境簽證給這位已經十七歲的中國學生。內務部秘書翻找出三年前的檔案,經過一番審核後,認為侯亞權仍然符合前來留學的條件,便於九月二十二日重新批複了他的再入境簽證,要求其在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前入境,亦即在新學年的開學日之前必須抵達,且必須就讀聖母昆仲會中學,因為三年前他離境時就已經報名並獲得該校錄取,此時應該是兌現其承諾之時。
早就準備好等待赴澳的侯亞權,接到父親轉來的內務部批複決定後,立即摒擋一切,通過香港的金山莊訂妥了船票。然後,他從家鄉趕赴香港,搭乘駛往澳大利亞的“太平”(Taiping)號輪船,於當年十二月六日抵達雪梨[20],順利入境,當場獲海關核發十二個月的留學簽證。父親侯官妙因在鳥修威省北部的艾瑪圍埠忙著他的新商鋪開張事宜,無暇前來雪梨接他,遂委托其雪梨的兩位好友林祥(Charles Chong或Lum Chong)[21]和歐陽南(David Young Narme)[22],代為接關。而且由於侯亞權要在雪梨讀書,亦請他們二人負責為其子在雪梨著名的安益利公司(Onyik Lee & Co.)安排住宿,因他們二人都是安益利公司的主要股東[23],也都是中山籍人士,對於鄉梓子侄輩的來澳發展總是予以大力支持。而侯亞權抵達澳大利亞的這個時間,正好碰上當地學校還有一個星期左右就進入放暑假的日子,自然無法去上學,須待明年初新學年正式開學後,方才可以去學校入讀。於是,就聽從兩位長輩的安排,先安頓下來再說。
而就在父親為小弟弟侯亞權重返澳洲念書奔波的同時,侯關德也調整好了自己,在新英格蘭文法學校認真讀書,再也沒有出過什麽亂子,無論是在校表現還是學業成績,學校也給予了好評,故在年底小弟弟侯亞權抵達雪梨之際,他也得以順利獲得下一年度的展簽。然而,半年前他之所以願意留下來繼續讀書,其主要目的是想協助父親開展新的生意,但內務部長並沒有批準他的這一主要訴求,這是非其所願;他能讀下來這半年的課程,隻是為了給花了大力氣向內務部長遊說的長輩一個交代,因為是宗親侯勝和及中國總領事陳維屏,當然也包括父親侯官妙,經多方努力,才使得內務部長改變了此前對他的遣返決定。因此,在結束了一九三三年的全部課程之後,他便利用暑假之便,在艾瑪圍幫助父親把雜貨店鋪開辦起來。當然,他也在這段時間裏,與剛剛重返澳洲繼續讀書的弟弟侯亞權見了麵。而自一九三四年新學年開學後,二十三歲的侯關德認為即便再返回學校讀書,也隻剩下一年時間就達到中國學生在澳留學的最高年限,留下來讀書已經沒有多大意義,遂決定回國。三月二十一日,他在雪梨登上駛往香港的“彰德”號輪船,告別了父親和留學十年的這個國家,返回了家鄉。侯關德的留學檔案也到此中止。此後,澳大利亞的出入境記錄中再也找不到他的信息。也許,回到國內後,他已經有了很好的歸宿,或者就此去到香港或者澳門有了新的發展。
按照正常的安排,侯亞權應該在一九三四年新學年開學後便去上學了。當年五月一日,內務部秘書想了解其在校表現和學業情況,便致函聖母昆仲會中學。然而,他得到的反饋是,該校根本就沒有這樣一位學生。內務部秘書接到回複後,難掩心中的憤怒,遂於五月十一日致函中國總領事陳維屏,質問他何以這位中國學生說話不算話,不按照此前的承諾入讀這間高質量的名校?如果他去了別的學校,何以不事先知會內務部獲得批複才轉學?他希望對方就此問題予以解釋,因為當時申請再入境簽證時,批複的條件之一便是回來後入讀上述這間學校。陳總領事自然也理解內務部秘書的憤怒,急忙應承過問此事。兩周之後,他致函內務部秘書,報告了侯亞權的去向。他表示,是在安益利公司總經理歐陽南的安排下,從新學年開學起,這位中國學生便去了鳥修威省北部地區的蓋拉埠(Guyra),注冊入讀仍然是由天主教會在此創辦的吳蘇樂修會書院(Ursuline Convent, Guyra)。該埠位於暨漣彌士埠與暗覓爹厘埠之間,距其父在離暨漣彌士埠不遠的艾瑪圍埠也不是太遠,便於他們父子的聯絡。根據院長嬤嬤的報告,侯亞權在校表現良好,各科學業令人滿意。有鑒於此,這位中國總領事一方麵對侯亞權沒有按照承諾入讀聖母昆仲會中學感到遺憾,另一方麵也希望在木已成舟的情況下,內務部長能順勢批複此次轉學。內務部秘書見陳維屏總領事如此說,而且侯亞權就讀的仍然是天主教會主辦的學校,也就不為己甚,沒有再得理不饒人地糾纏此事。五月三十日,他複函認可了侯亞權的轉學。
然而,吳蘇樂修會書院院長在八月份提交給內務部的報告顯示,鑒於侯亞權的程度無法進入中學課程,而其年齡又太大,無法跟那些小學生一起念小學,書院現在對他的安排是讓他回校接受私教輔導。為了搞清楚其接受私教的時間安排,內務部秘書通過當地警察部門調查得知,侯亞權每周隻有兩個下午去到上述書院接受私教,每次也就是半個小時左右,其餘時間都在該埠街上的一間華人店鋪中打工。得知侯亞權所謂入學讀書真相後,九月十四日,內務部秘書致函陳維屏總領事,指出其違規行為,對這位學生的處理提出了如下二種選擇:要麽他返回雪梨立即注冊入讀聖母昆仲會中學,要麽立即購買船票離境返回中國。他要求中國總領事館與這位學生監護人溝通,盡快做出選擇。可是在餘下的幾個月裏,中國總領事館都無法與侯官妙聯絡上;每次在接到內務部秘書的催促信後,陳總領事都回複說正在聯絡中,並表示通過歐陽南的聯絡,已經得知侯亞權又重返吳蘇樂修會書院正常上課,希望能獲得內務部批準他仍然就地上學。由此可見,中國總領事的做法也是采取拖字訣,希望內務部能容忍侯亞權在鄉鎮學校裏就讀。此後,陳總領事為了安撫內務部秘書,於十一月函告,仍表示是通過歐陽南得知,侯官妙目前搬到了另一個名叫坤倫太(Quirindi)的鎮子,要盤下一位華人此前在這裏開設的商鋪,因而此前中國總領事館給他的那些信函就有可能收不到。他表示,現在侯官妙得知內務部的決定後,就準備將其子遷到坤倫太埠的天主教會學校(Convent School)讀書,希望獲得內務部批準。這樣一來,事情就拖到了年底暑假。
內務部秘書見侯亞權無論如何也不去雪梨的聖母昆仲會中學上學,而隻是在鄉村的這些修會學校轉圈圈,其真相如何,還有待於厘清,遂在一九三五年新學年開學後,親自致函上述兩間學校的校長詢問。然而,反饋回來的信息對侯亞權很不利:吳蘇樂修會書院院長複函表示,雖然這位中國學生仍然到校上學,但他仍然是接受私教而已,並非正常上課;而坤倫太天主教會學校校長則明確表示,鑒於這位中國學生年齡太大,根本就不可能接受他的入學申請。得知真相後,內務部秘書明白,隻有采取堅決措施,方能解決問題。四月五日,他致函陳維屏總領事,告知了內務部長對此事的最後決定:如果在四月三十日之前侯亞權再不注冊入讀聖母昆仲會中學,內務部將采取強製措施,將其遣送回國。
這一次,無論是中國總領事館還是侯官妙,再也無法回避上述警告。四月二十九日,陳維屏總領事致函內務部秘書,告知侯官妙已經將兒子辦理到暨漣彌士埠新英格蘭文法學校就讀,像其長子侯關德當年一樣,是去念中學課程,且是全日製上課。他表示,這樣的安排事實上與去雪梨聖母昆仲會中學是相似的,希望獲得批複。鑒於此校相當正規,也是該埠有數的名校,提供中小學完全教育課程,符合內務部的要求,而且內務部通過鳥修威省海關和當地警察部門的及時調查,確認了侯亞權正常到校上學,遂於五月三日批準了上述轉學安排。由是,紛擾了大半年的這場轉學風波得以平息。而在此後,侯亞權便一直在這間學校讀中學,期間再沒有出現波折,直到一九三九年上半年。
就在侯亞權進入新英格蘭文法學校讀書的這幾年,他的父親侯官妙已經遷移到了蓋拉埠,加股進入一九三十年代初在該埠開設的一家名叫G. Wing號的雜貨水果商鋪,最終以其雄厚資金盤下了這間商鋪,成為大股東,另外兩位華商則成為該店的小股東。因生意的拓展,其年營業額達到了五千鎊以上,由是,一九三七年,侯官妙獲準將次子侯關扶從中國申請前來作為幫工,協助經商。一九三七年六月十二日,侯關扶搭乘“太平”號輪船抵達雪梨,加入到父親的商鋪當店員[24]。
一九三九年四月十四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保君建致函內務部秘書,為即將屆滿二十三歲的侯亞權申請從學校退學,以便轉入其父親侯官妙的商鋪工作,希望獲得批複。內務部從當地警方了解到,該店鋪除了侯官妙等三個股東之外,隻有一名西裔雇員和侯關扶作為店員,雖然沒有從事進出口貿易,但年營業額達到六千五百鎊,屬於經營得相當不錯的商行。按照這樣的規模,該商行確實是還可以雇請額外的一名海外員工,而目前侯亞權的情況也正好符合要求。於是,當年六月七日,內務部秘書批複了上述申請。由這一天起,侯亞權便正式從學生簽證轉為工作簽證,有效期為一年,但從五年多前他再次入境澳洲之日期(十二月六日)起算,換言之,即從去年底他的留學簽證截止期起算,實際上其簽證有效期也就隻剩下半年。根據當時在澳華人的慣常做法,在此申請提出之前,侯亞權實際上就已經加入到父親的商行中工作了;雖然在這一年複活節之前,侯亞權仍然是正常到校上學,但在四月初進入假期,也就是他離開學校之時。正好他去年底就應該申請的留學展簽尚未批複下來,因而內務部秘書的批複,就接續了此次展簽的核發,隻是將簽證性質作了改變。
按照慣例,上述工作簽證有效期雖然是一年,但通常都是可以申請展簽,可連續申請三年。之後再根據需要,可以繼續申請展簽。而在一九四○年到一九四一年的財政年度裏,因侯官妙經商有道,生意興隆,該商鋪的年營業額已經達到了一萬零一百鎊。由是,一九四一年下半年,侯關扶和侯亞權哥倆都再次獲得了內務部核發的展簽,繼續協助父親經營生意。他們哥倆的留學檔案也到此中止。
但我們知道,隨著年底太平洋戰爭的爆發,所有在澳盟國公民都獲得了澳大利亞政府提供的三年臨時居留簽證,有效期至一九四五年六月三十日;到期時如果戰爭尚在繼續,則該簽證自動展簽兩年。作為商人,戰爭期間他們的生意拓展有了很大的機會,並且也為其個人創業提供了舞台。盡管此後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找不到與他們相關的宗卷,但他們有極大的機會就此留在了澳洲這塊土地上。
一九二三年二月二日,侯官妙為其子侯關德申請來澳留學,提交給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其子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一九○九年侯官妙申請的回頭紙。

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侯關德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一九二三年二月二日,侯官妙為其子侯關扶申請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申請表背麵所附侯關扶的照片。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侯官妙以監護人的身份填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兒子侯亞權赴澳留學的護照和簽證。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Ho Goon Dick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3/123;Ho Goon Foo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9/4257;Ah Kim - Student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433, 1941/2/217
[1] 檔案中寫為龍環村。查龍環村早前確屬香山縣,然此時已在澳門界內。而香山此時有龍頭環村,屬隆都(現沙溪鎮),且該村氏族有侯姓者,故判斷檔案此處實為漏寫了一個“頭”字,而成了“龍環村”,實際上應為“龍頭環村”。而侯亞權的申請表上則隻填籍貫為隆都,顯然是將其簡化到較大的地名,而忽略村名之故。
[2] 目前兄弟倆的檔案沒有標明其具體的出生日期,隻有月份。
[3] Goon Mew [Chinese - arrived Melbourne, c. 1900. Box 35] , NAA: SP11/2, CHINESE/MEW GOON 。
[4] Mew, Goon [Chinese - arrived Melbourne (or Sydney) per Taiping circa 1900] [Box 4], NAA: SP605/10, 303。
[5] 詳見鳥修威省檔案館(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保存的工商局有關二十世紀初該省相關公司企業注冊記錄: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37402。
[6] Yip Kum, Goon Mew, Hoi Back, War Ick, Ah Hop, Sing Wing, Louey Shong, Sue Gaw, Hing Gong Sew and See ty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59], NAA: ST84/1, 1923/353/71-80。
[7] 林亞納的檔案,見:Lum Arnarp - Student's passport [0.5cm], NAA: A1, 1924/28043; 徐鬆柏的檔案,見:Chung BARK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22036; 李維滿的檔案,見:Lee Way MOON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7/21677; 黃邵鬆的檔案,見:Wong Chew Chong - Re-admission [2cms], NAA: A433, 1948/2/2329。
[8] 在澳洲檔案文件中,金壽也是像官妙一樣,隻是一個名字,而沒有姓氏。根據當時粵人赴澳發展和創業的兄弟聯袂、同宗結伴、鄉人合夥等特點,推測起來,金壽也許就是和官妙一起結伴一同闖澳洲的同村人,甚至就是同宗兄弟,也是姓侯。金壽的詳情可見:Dow Sing, Gum Sow, Bealah Sing, Ah Chee, Sow Bee, Ah See, Ah Too, Ah Chung, Kung Yen and Willie Shai He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7], NAA: ST84/1, 1907/501-510。
[9] 見:WAR SING [correspondence of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relating to immigration restrictions] [9 pages] [box 2], NAA: SP42/1, C1903/903。侯勝和生於一八八六年,因父親侯亞昭(Ah Chew)早在一八八十年代便已來到澳大利亞發展,在雪梨從事家具製造業,於一九○○年將其申辦到澳洲讀書,並在三年後讓其獲得永久居民權(見:Ah Fi (Sydney NSW), Jim Fong (Sydney NSW), Hook Yin (Sydney NSW), Goon Tin (Sydney NSW), Lock Gave (Mittagong NSW), Young Sing (Newcastle NSW), Sam Lee (Grenfell NSW), Choy Yut (Parramatta NSW), Mock See Moy (Hay NSW) and Sue Chong (Sydney NSW)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box 1], NAA: ST84/1, 1903/111-120)。其後他自營生意,是雪梨著名草醫“生和堂”(Sing War Howe)的堂主,是德國應驗生殖靈總代理。見鳥修威省檔案館所藏該省工商局二十世紀初工商企業的注冊記錄: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23311。
[10] Mark Kew (Sydney NSW), George Worner (Geelong VIC and Sydney NSW), Silas Smith (Sydney NSW), Lee Chew (Turramurra NSW), George Hay (Cobar NSW), Paul Wong Git (Dubbo NSW), Lee Joe (Botany NSW), Lee Yun (Manly NSW) and Goon Mew (Sydney NSW)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box 1], NAA: ST84/1, 1903/121-130。
[11] Ah On, Young Hoo, Ah Hing, Goon Mew, Lee Long, Lee Fong, Low Yen, Hop Lee and Ah Dap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30], NAA: ST84/1, 1909/23/81-90。
[12] Ah Kim, See Sun, Yip Lay, Goon Mew, Way Some (missing), Sam Chon, Ah Co, Yee Chow and Charlie Choy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78], NAA: ST84/1, 1914/156/21-30。
[13] Yip Kum, Goon Mew, Hoi Back, War Ick, Ah Hop, Sing Wing, Louey Shong, Sue Gaw, Hing Gong Sew and See ty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59], NAA: ST84/1, 1923/353/71-80。
[14] 該商鋪的情況,可見鳥修威省檔案館所藏之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年工商局企業注冊記錄: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8881。
[15] 王添活生於一八八五年,也是龍頭環村人,十歲時便跟隨兄長闖蕩澳洲。見: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Tim Wood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ALDENHAM on 21 March 1910, returned to Brisbane per ST ALBANS on 21 February 1912, NAA: J2483, 41/79。
[16] Leong Sing, Chong Gee, Choy Yick, Dart Gain, Way Jong, Goon Mew, King Lie, Ah Young or Charlie Young and Foo Ch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22], NAA: ST84/1, 1930/483/91-100。
[17] Leong Sing, Chong Gee, Choy Yick, Dart Gain, Way Jong, Goon Mew, King Lie, Ah Young or Charlie Young and Foo Ch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22], NAA: ST84/1, 1930/483/91-100。
[18] Edward Wong Kam Wai, William John Yum Tong, Violet Gnut Quan, Marjorie Lock Lee, Kenneth Lock Lee, Stanley Lock Lee, Frederick Lock Lee, Edna Lock Lee, Wong You or Wong Kew, Ah How, Charlie Gee, Wong Yee, Arthur Sin Hop, Lily Lock Lee, Ah Din, Wong Hong Doyal, Goon Mew, Ah Chong, Ah Gum, Ah On (or Charlie Ah On), Way Shing, Kwong Lee, Ah Hon, Louey Wing, Louey On, Yock Loy and Tommy Ah King [Certificates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and related correspondence for Chinese passengers arriving Sydney per TAIPING 07 Jun 1933 - includes photographs, Birth Certificates, hand impression,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Box 5], NAA: SP42/2, C1933/4302。
[19] 後來該商行改名為“Yow Sing & Co”(耀生號),經營雜貨、陶瓷、服裝、鞋帽和生果。見:Chun LUM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4/1592。
[20] Ah Kin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TAIPING, 25 Nov 1933. Box 28], NAA: SP11/2, CHINESE/KIN AH [2]。
[21]林祥大約是在一八八十年代初便已來到澳大利亞發展。有關他的情況,詳見林樹標(Lum See Bzew)的留學檔案:Lum See Bew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2903。
[22] 歐陽南生於一八九○年,但未及十歲就在十九世紀末年來到澳大利亞發展,一九二十年代便在雪梨華社中極為活躍,是當地著名華商。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中有關歐陽南的宗卷,見:David O'Young Narme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SS EASTERN, 1899. Box 36], NAA: SP11/2, CHINESE/NARME D O。
[23] 安益利公司由來自廣東省香山縣的華商李益徽(William Robert George Lee)等於十九世紀末在雪梨開創,後由其子李元信(William Yuison Lee)繼承並成為大股東,於一九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在鳥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冊。詳見鳥修威省檔案館保存的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在該省工商局登記的工商企業注冊記錄: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17337;但到一九二二年,該公司重組,李元信退出,由歐陽南、林祥等人接管成為股東,並在當年七月十日在鳥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冊,顯示其董事會的變更,詳見同上: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17338。
[24] Goon Foo [Also Ho Goon Foo]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TAIPING, 12 Jun 1937. Box 22], NAA: SP11/2, CHINESE/FOO G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