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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四一):中山陳兆
拿到澳洲政府的入境簽證而未成行者,探眉九不是第一個,他的中山同鄉陳兆跟他亦屬同類。
陳兆(Chun Chew) 生於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七日,是香山(中山)縣石歧鎮人。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其在雪梨做中介為生的父親陳池(Chun Chee),向當時仍然駐在墨爾本的中國總領事館,遞交申請,為其子陳兆辦理來澳留學手續,申領中國護照及在澳留學簽證。他是以其在雪梨唐人街之德臣街(Dixon Street)的營業鋪作為擔保,承諾每年供給兒子陳兆膏火一百五十澳鎊,安排他入讀位於雪梨沙梨山(Surry Hills,當時的唐人街主要區域就位於該處)矜布街(Campbell Street,金寶街的另一個譯名)的英文學校,即唐人英文書院(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
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陳兆護照的同一天,陳池亦同時將他的擔保證明提交給澳洲政府內政部。作為自營就業的產品中介,他以賺取傭金回扣為生,其自有資產價值為二百澳鎊。作為其子陳兆在澳留學期間之監護人,他保證其在澳留學期間之行為規範以及留學期間所涉及的生活費、學雜費、醫療費、返回中國的船資、以及其它與此相關之所有費用。
此時的中國總領事已經換成了宋發祥。他在接到陳池的申請之後,立即就為陳兆簽發了中國護照,編號是544/S/29。隨後於七月三十一日內政部秘書,為陳兆申請入境簽證。
內政部接函後,按部就班地進行處理。根據內政部掌握的信息,陳池的生意店鋪位於德臣街,平均每周收入約為十鎊;同時,他還在廣和昌號(Kwong Wah Chung & Co,)商鋪有存款二百五十澳鎊。其經商過程未見有劣跡,人品甚好。而據出入海關的記錄,陳池在一九一五年就返回中國探親,直到一九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才返回澳洲。他兒子陳兆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七日,顯係其在中國探親期間播種孕育而生,這與其回國探親日期相吻合,故可確認陳兆乃陳池之子。所有這些,符合一九二六年實施的中國學生入境新條例,故內政部於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核準了陳兆的入境簽證。
但陳兆是否前來留學以及何時到達澳洲,則沒有進一步的信息。然而,到了一九三二年一月十四日,當時的總領事陳維屏突然致函澳洲聯邦政府內政部,表示盡管陳兆沒有拿到學校校長的報告,不知其在校之學業和操行如何,但還是希望澳方準其續簽。陳總領事並且表示,由於此時尚是學校放假期間,一俟新學期開學,將責成該生向其學校催交此報告。
內政部收到此函之後,深感詫異,遍查海關記錄和向前述之唐人英文書院查詢,皆無此學生之入境與入學記錄,隨後複函中國總領事館,方從陳總領事那裏確認,他因未及詳查,誤以為陳兆此前已經抵澳,故擺了一個大烏龍,特向澳方深表歉意。
換言之,陳兆在接獲中國總領事館的護照和入境簽證之後,根本就沒有來澳洲留學。至於是何原因導致他未能成行,因無資料,難以得知。
1929年7月26日,陳池為其子陳兆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1929年7月26日,陳池為其子陳兆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之反麵及陳兆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