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奇悟

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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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二常委談約伯紀

(2007-03-15 20:16:48) 下一個
1.人是否有獨立的生存權,而非依附於君王,父親,丈夫等.
生存麵前人人平等. 提出人權概念,是人類社會的一個具有裏程碑的進步.

人的罪應以各自的行為來判定,而不是簡單地成為一個賭注的犧牲品.這也是我在出埃及記中提到的上帝也有對不同對象不同罪行進行審判的選擇權.

2.上帝為了一個賭約允許撒旦殺約伯一家,是不人道的.充分說明了服從他的主權是最重要的,其他都是其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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