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鄧小平在批粟運動和粟裕平反中-鄧也霸占了粟的一些軍功(上)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開始著手處理曆史遺留下來的冤假錯案。鄧小平明確講:要了結1958年軍委擴大會議這樁公案。“反黨集團”(指蕭克等)要專門平反;另一種情況(指沒有戴“反黨”帽子的)也要平,情況不一樣也要平。後一種情況明顯指的是粟裕一事。
在1979年夏天,得知這一情況的粟裕在煙台看望葉帥時,向葉報告了他要求平反的強烈願望。葉當麵對他講:這件事應該解決一下,你寫個報告給中央,我回京後同小平同誌也說一下。以後從葉副主席處得知,葉已同小平同誌談過,小平同誌同意。但是葉僅是傳達了鄧的同意,確沒有什麽具體的文件下達或具體的批示,例如由誰去負責,怎麽解決等等。那麽鄧到底有沒有決心徹底為粟裕平反呢?這麽從頭說起。
前文中提過,那就是鄧小平被老毛任命為中央反教條主義的組長,全權負責這次運動。所以,一些重要的指示老毛都是通過鄧傳達的。鄧在建國後經曆了三此很重要的考驗,一個是高饒事件,然後是58年的反教條主義運動,再次是反右運動。在三次政治風波中,老鄧充份表現了一個政客的本性,得到了老毛的信任,從而贏得了政治資本。
在6月7日的上午,老鄧老毛的委托下,召集彭德懷、林彪、羅榮桓、葉劍英、黃克誠等開了個座談會,傳達了老毛的指示,重點是兩個問題:一、對前幾天會議的估計。小平同誌認為,會議的"溫度"不夠。意思大體上是說,隻有35度,沒有37 、38度,更沒有40度。暴露問題不夠,......,應當鼓勵大家擺開。二、今後會議的開法,決定采取機關整風的辦法,不再開小型會,隻開小組會和大會。 出大字報、小字報,配合大會、小會的發言,爭取在一周內造成鳴放的緊張氣氛。
當黃克誠把此座談會的精神傳到到會上時,批粟的火力一下子猛增,大字報滿天飛。這創造也一個很不好的先例,那就是沒有任何經過嚴格組織的審查,大小字報就成為批判和定性的材料。把對個人的鬥爭會當作一個機構來對待,明顯是對人性的一種抹殺。
當中共中央決定撤銷粟裕總參謀長職調離總參時,鄧代表中央同粟裕談話明確講,今後你就到軍事科學院去工作,在那裏搞學術研究,不必到部隊去跑了。可以看出,粟裕連接觸部隊的權利都沒有了,後來還是因為林彪的照顧,粟裕才能夠又一次接觸到軍隊。
時光飛速,我們回到鄧小平本人對粟裕平反的真實態度上。先看下這個事實,按照陳丕顯的指示,楊尚昆傳達了粟裕平反的中央精神:我同張愛萍、餘秋裏商量了一下,研究出一個方案,即宜粗不宜細,發一個文件,把1958年軍委擴大會議文件全部收回、銷毀。收文件時可以派人去收。文件上可以寫銷毀也可以不寫,待收回後再由辦公會議作出決定銷毀。另外,同粟裕同誌談一下,明確說這件事已經不存在了。要談就是我去談。楚青匯報說:據我了解,粟裕本人沒有設想過要逐項地甄別他的問題,這已是曆史問題了,有當時的曆史背景。但是我覺得如發文件收回1958年軍委擴大會議文件,以注明“撤銷”“銷毀”為好,否則將弄不清楚。
粟裕知道後,要求楚青記錄下他自己的意見,轉陳楊尚昆:
1、要求文件明確撤銷1958年軍委擴大會議文件,不要使用“收回”字樣。因為這次處理是政治上作出處理,如果使用“收回”,容易理解為是就文書檔案作出的技術性處理,若幹年後還會產生歧義。
2、撤銷的範圍,應包括文件、發言、簡報、記錄等全部會議材料,存放在個人那裏的,由組織上收繳。
3、請求由中央軍委辦公廳派人負責收回全部文件、材料,並負責銷毀。
後邊的事情我們就知道了,粟裕平反的事情就耽擱下來了。要平反的話,那麽一定要銷毀,否則中央就不會平反。 所謂“銷毀”,就是說不要較真了,不必深究了,為什麽怕深究?因為深究就會究到鄧大人的頭上,而且中央要求在注名文件上的處理上堅持用“收回”的字眼,更說明了中央毫無平反誠意,因為粟裕的要求明顯是合理的。雖然楊本人沒有透露出鄧的真實看法,我們可以從一些側證來推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