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是是非非陳炯明
(2004-10-28 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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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明實際上文武全才。在黃花崗之役中為敢死隊第四隊隊長,親身謀炸廣東水師提督,雖然未中但勇氣可嘉。陳本人也深信“槍杆子裏出政權” ,所以在武昌起義後,在廣州發展軍力,成為一方霸主。但陳雖然身為一方霸主,但反對軍治、黨製。其在廣東的治理實為民國戰亂時期的典範,興辦實業,後來廣東省成為大革命的大後方,陳實在是功不可沒。尤其禁煙禁賭,以“模範起信”為號召,還請陳獨秀入粵為廣東教育委員會秘書長而大興教育。當然,陳本身也還是舊軍閥,如亂殺無辜如許雪秋、陳芸生、陳湧波、黃世仲、陳聽香等人,為人所不齒。
但陳炯明廣為人知的原因恐怕是因為他背叛孫中山、炮轟總統府這段曆史。說起這段曆史,幾乎每個人都說陳炯明是公開叛變。究其原因,其人理念和孫大有不同。誰是誰非,並沒有那麽簡單。陳炯明本人是軍人,但不是一介武夫,在其統治的地盤,頗有民主風範,如舉辦地方自治,民選縣長,反對絕對領袖一人製。後來在孫中山規定中華革命黨黨員須向領袖宣誓效忠時,陳拒絕執行,事後,孫文語,此公不可深信也。可見,陳本人認為對領袖不可無限服從,領袖是人不是神也。
導致兩個人直接衝突的原因則在與北伐與是“聯省自治”問題。最早提出“聯省自治” 的正是孫文本人。早在辛亥革命爆發之際,孫文尚在法國,稱中國“麵積實較全歐為大。各省氣候不同,故人民之習慣性質亦各隨氣候而變異。似此情勢於政治上萬不宜於中央集權,倘用北美聯邦製度實最相宜。倘以一中國君主而易去 滿洲君主,與近世文明進化相背,決非人民所欲,故惟有共和聯邦政體為最美備,舍此別無他法也。”(1)《全集》第一卷第562頁。在孫文就任臨時大總統發表宣言書時亦明確宣布:“今者各省聯合,互謀自治,此後行政期於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關係 ,調劑得宜,大綱既挈,條目自舉。” (2)(同上第二卷第2頁)。可以說聯省自治最能體現共和精神。如此而想,孫文的宣誓於領袖確是有可能形成獨裁,故不容於共和精神。但隨著時局的發展,孫中山主張「中央集權」製並以武力統一中國。可見此時的孫文已經不再持有聯邦政製共和之想。1922年6月3日,蔡元培暨北方知名人士二百餘人致電孫中山,請孫中山與北方總統徐世昌同時下野。 14日,粵軍全體官兵通電響應,請孫中山停止北伐,謀求全國和平統一。胡適等人公開支持陳炯明。究其時局憲政各省自治情況如何?譚延鎧於1922年1月1 日在湖南開始實施“省憲” ,四川、浙江、雲南、廣西、貴州、陝西、山 西、山東、江蘇、江西、湖北、奉天、安徽、甘肅、直隸等省政府諸多省照般湖南模式,省議會製蔚然成風,縣長民選已經開始。可以想象的到的是,如果此憲政共和成功,那麽現在的中國恐怕也是民主國家了,麵貌自是大不一樣。曆史不容假設。 陳炯明等主張聯省自治,孫文則靠其本人威望,逆流而上,終於釀成「六一六事件」,即「陳炯明叛變,炮轟觀音山,孫大總統廣州蒙難」的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真正造成平民死傷禍亂百姓的則孫中山。 孫中山先得粵軍總指揮葉舉的警告走避永豐艦。粵軍僅開土炮「三響嚇之」,從而繳械解散總統府守軍。六月十七日下午,以孫則以海軍大炮,亂轟廣州市區。含永豐等七艦在內午後一時半和午後五時,兩次炮轟造成房屋損失估計總共不下五百萬元,平民死傷,總在百人以上。
事後,孫北伐遇阻,乃思良將。 孫中山本人也很欣賞陳炯明,曾說:“陳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儉樸,我也不如。” (3)(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香港工商報)。經汪精衛、吳稚暉等多人調和,終未成功。究其原因,則為一紙悔過書。陳拒絕寫悔過書,頗有點威武不能屈之感。後來吳代陳炯明悔過,跪於孫麵前,孫亦不諒陳。 孫文有點小氣了。
客觀而論,「聯省自治」乃一和平統一的手段,若成功,後人則福至,從當時情況來看,未嚐不可能。孫中山在後來拋自己主張的「自治省聯邦製」,發展到提倡中央集權製,實乃一退步。
陳炯明在孫去世時,親寫挽聯:
惟英雄能活人殺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
與故交曾一戰再戰,公仇私誼,全憑一寸赤心知。
陳去世時,吳稚暉寫的挽聯:
一身外竟能無長物,青史流傳,足見英雄有價。
十年前所索悔過書,黃泉送達,定邀師弟如初。
回首往事,不勝噓歎,唯法製非人治才是我等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