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屬性,有民族即有文化,而民族的文化屬性基本就是該民族的屬性。在今天,民族間的交往日益頻密,再想看到不受外來文明攙雜的“純”的某某文化,是件很難很難的事情了。至少叫的出名的民族及其文化都是這種文化交流,重組的結果,不知到世界上還有沒有不受“打擾”的文明形態存在著。
宗教其實和民族無涉,是曆史上地理隔離,或同宗同種間的認同,使得我們能看到這樣的現象,某某族的人民多信奉某某教。而此種和民族相聯係的宗教現象,應更多地表現為文化現象,而距真正意義上的信仰生活有這相當的距離。同為華人,信奉道教的活在中華文化之中;信奉佛教的,也並沒生活在印度的文化底下,中土的佛徒們,有哪一個不是中華文化的載體呢?再看西方,雖都在“基都教”旗下,各個民族宗教信仰的表現形式無不是特色獨具。這點你跟本不用仔細探討,單從東正教,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建築上,就能領略它們不同的風格了。
所以民族與其文化相依存,其文化又受其所奉宗教之影響,於是很容易將民族文化和其宗教文化疊加後的文化簡化為宗教文化,稱其為基督教文化,佛教文化等等。而在文化相互撞擊頻頻發生的近現代,宗教間的衝突和文化間的碰撞,加之政治經濟利益的消長,會使我們失去分析判斷的耐心。特別在近代,基督教文化--精確的說是基督教化的西方文化--狹現代科技對其它文化的強烈衝擊,使處在弱勢文化的人們很難不對其心生反感。
然信仰雖見於民族的文化之中,又超乎民族的文化之上。作為一個各人,你不能選擇你的民族,你基本上也不能選擇你的文化,但你可以“選擇”你的信仰。對於你所處的文化環境,即使你不認同,也沒辦法徹底擺脫它對你的影響;比如文革中過來的人,寫起文章總是帶一點大批判或致敬信的味道就是一例,就算你對那些深惡痛絕,但也會受其影響。不能改變的民族,不能改變的文化,都不應妨礙我們去擁抱我們所須的信仰。就算有信仰旗下的民族,也不應有民族旗下的信仰。
信仰的內核是和民族無關,也和文化無涉,到是反過來影響了民族,重塑了文化。雖然我們見到的信仰多有不同的文化色彩,但名為“洋教”者,如基督教,有時也會以“國粹”麵目出現的。我曾見到一本二十年代刊行的聖經,以文言行文,詩篇皆為騷體,很是別有一番滋味,下麵將著名的詩篇23篇抄給大家,算是分享。
耶和華為牧兮
我是以無匱乏兮
使我伏芳草之苑
引我至靜水之溪
蘇我之困憊
導我於坦途
以副其仁慈兮
耳以杖扶我
蒙耳之佑
故遊陰翳而不驚兮
耳為我肆筵設席
沐我以膏兮
予之壘盈兮
使敵之目睹兮
我得恩寵福祉
畢生靡窮兮
耶和華有室
爰居爰住
日久月長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