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丹〖論語〗心得》據說在中國發行了上百萬冊,圖書排行榜上穩居榜首。隨便到街上任何一個書攤上看看,不僅可看到於丹談《論語》,而且又有了於丹談老子、莊子、孫子、荀子、墨子、韓非子、易經,甚至還有《三十六計》等等等等。真是一位全方位的“國學”家,當今中國的才女;而且還做到了多方共贏。光於丹女士揚了名、立了腕、掙了錢不算,還可以讓有關的出版社弄個盆滿缽滿,更重要的是,偷著樂的人也不會少,又讓他們得意了;而讓我遺憾的是,中國又有多少百萬人被愚弄了。
在書市中,解孔、解老、解莊、解這解那的舊版書,真不知道有多少,隻不過全都沒有於丹女士的風光。有的人皓首窮經,一輩子也就不過注“解”了古代“聖人”中的某一位,今天於丹女士一下子就來了一都擼,真是筆可飛車,可喜可賀,隻但願不會是“垃圾”。
說句心裏話,老學究們的“解”這“解”那,我有時還會翻一翻,雖沒有多少新意,但他們做人作文比較老實,或許從故紙堆裏他們還真可能發現一兩點罕見的史料。這樣的作者我雖然不佩服,但還心存一點敬意。
現在新一代的“國學家”們如何呢?我還真不知道。
在書攤上隨便翻了翻《於丹〖論語〗心得》,看了開篇第一章“天地人之道”,便讓我感到實在無法理喻,簡直在信口胡說。
整個一章重點都在後麵的談“子貢問政”,這也就是開篇第一章“天地人之道”中的所謂說“道”。於丹女士究竟說了什麽“道”呢?
首先我就奇怪,“子貢問政”在《論語》中屬《顏淵第十二》,應該是比較後麵了,何以於丹女士要特別挑出來,而且還要那麽鄭重地放在她《心得》的第一章,名之曰“天地人之道”,這是為什麽呢?
再看她的解釋,則不由得我不大叫“胡說”了。我隻能說“幼稚”、“無知”,連起碼的政治哲學和宗教的常識都沒有,或者就是曲意諂媚當政者,那就有點“卑鄙”了。要想真正判斷古代聖人的價值,不要以為光懂得一點古文就行了,如果缺乏今天詞語的廣泛常識,再加上缺乏最基本的做人做事的準則,而一任胡作選擇,一味媚權媚錢,那就不光誤己,而且更加誤人,甚而誤國。
下麵,我們不妨把這一段《論語》的原文列出來: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令我不解的是,於丹女士引文中卻是“足兵,足食,民信之矣。”居然篡改了孔老夫子原來說話的順序。不知何故,於丹女士對“兵”如此敬重。
再來看於丹女士的解釋:
一, 國家機器要強大,要有足夠的兵力做保障;
二, 要有足夠的糧食,老百姓可以豐衣足食;
三, 老百姓要信仰國家。(與崇拜國家何異?)
原來於丹女士的“天地人之道”中的“道”,說的竟是信仰國家啊!這叫什麽信仰?這
能叫信仰嗎?於丹女士有沒有一點起碼的政治哲學以及宗教信仰的常識?
且不說孔夫子在兩千多年前說的關於政治的話原本就沒有多少價值,而且多半是昏話,
想不到兩千多年後21世紀的今天,於丹女士卻仍舊奉為至寶,而且還添油加醋,昏上更加昏。何為孔夫子的“昏話”,何為於丹女士的“昏上更加昏”?請看:
孔夫子的原話,如果當作今天的話來理解,人們絕對會認為,中國人實在太下賤了,自己把自己不當人看。為什麽?隻要有人一手拿著刀威攝(足兵),另一手再拿著“吃的”讓你活著(足食),中國人就都會乖乖地“信之矣”;何況“吃的”(足食)還都是中國人自己勞動得來的。這不是中國人的下賤是什麽?這不是中國人自願與牛、馬、豬、羊等畜牲同列是什麽?隻要有“吃的”,中國人就“信之矣”,中國人何以就這麽容易上當受騙,而且還心甘情願?這麽一來,中國人還要思考的“腦袋”幹什麽,還要會說話的“嘴”幹什麽,還要會表情的“心”幹什麽?一個腦袋不能思維、嘴巴不能說話、心不能表情的民族,還能算是人類麽?這不是孔夫子的“昏話”是什麽?孔老夫子把“政”看得如此簡單、如此缺乏起碼的人道,於丹女士卻奉為至寶,用它來作為她《心得》開篇的“天地人之道”,還要中國人繼續走這條“道”,於丹女士又把中國人當作了什麽呢?
再來看於丹女士的“昏上更加昏”:
過去的老學究解這句話,多半隻說“信”是“信服”,最多也隻說是“信任”,而於丹女士偏偏解曰:“信仰”,而且還要求信仰“國家”,這其實也就是在宣揚崇拜“國家”。於丹女士,您有沒有半點政治哲學的常識?您懂不懂如此宣揚的後果?
光“信任”,就已經把中國人貶抑得不像人了,於丹女士居然還讓老百姓對“國家”“信”而“仰”之。“仰”是什麽意思?隻有對至高無上者才稱得上“仰之”,而隻有“兵”和“食”的國家能夠至高無上麽?世界上隻有法西斯主義者才會把這樣的國家看作至高無上,從而信而仰之,也即無尚崇拜之。
過去的中國人把國家——聖上視為至高無上,這原本就是中國人長期以來變得越來越愚蠢的根源。現在看來,總根的確還在孔夫子。令人遺憾,現在更又有了大量永遠在繼續的新孔夫子,像於丹女士之類的人們,他們要求中國人不僅要“信服”、“信任”“國家”,還更要求“信仰”“國家”、崇拜“國家”。這是多麽荒誕的事情!
在我前麵的文章中,我一直在談信仰,我說得很清楚,任何人信仰的對象都隻應該是超越的抽象的東西,例如上帝,真理,或在社會生活和國家中,至少也必須是類似真理的副本——憲法,除此之外,決不可能也不應該信仰任何具體存在的實體,特別是作為國家實體代表的被奉為偶像的個人或人群。
國家是什麽?國家能夠被信仰麽?國家可以被知、被愛,但決不可以被信仰。於丹女士,您信仰國家的什麽呢?如果您也同意說信仰國家的“憲法”,那麽孔子的當時有至高無上的“憲法”麽?即使我們中國的今天,也沒有把憲法放到至高無上的地位,要不然,怎麽允許發生大量“違憲”的事情竟得不到“彈劾”。中國的今天,嚴格地講,還仍舊不能說是一個實行了“憲政”的國家,因為隻有在實行了憲政的國家,憲法才可能真正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一個連憲政都未能真正確立的國家,您信仰國家的什麽呢?如果您自己都不知道信仰國家什麽,那麽,您把“信仰國家”也即崇拜“國家”當成“天地人之道”來鼓吹,當成中國人今天的“道”來宣揚,那您究竟用意何在?
於丹女士,別僅僅為了錢為了名而誤人子弟了!更別坑害了中國!
如此解《論語》,您心安嗎? (200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