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怡:今日哈佛道德哲學見聞 | ||
作者:chun 教育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975 更新時間:2004-7-8 【哲學在線編輯】 | ||
在學術傳承方麵,哈佛哲學係的課程設置首先就明顯地體現出道德哲學在整個教學安排上的突出地位。我抵達哈佛時正值2002年的春季學期開始,科斯嘉教授給我了一份哲學係2001-2002年的全部課程安排,關於倫理學、道德哲學以及政治哲學等方麵的內容就占據了整個課程安排的一半,其中不僅有給本科生和研究生上的公共課,還有專門給研究生開設的研討班課程,比如Anthony Appiah教授的"同一性和個體性:種族、社會和國家"、Melissa Barry教授的"女性主義的道德觀和政治哲學觀"、Thomas Scanlon教授的"道德與行為"、科斯嘉教授的"近代道德哲學史"、Derek Parfit教授的研討班課程"實踐理性和倫理學"等。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科斯嘉教授和Parfit教授的課程。Parfit教授是來自英國牛津大學的客座教授,他的代表作《理性和個人》(1984)早已成為當代英美哲學中以分析方法處理傳統實踐理性問題的典範,而他的"實踐理性和倫理學"課程是為他的同名新作尋求批評意見。科斯嘉教授的課程正是羅爾斯教授課程的繼續,她是羅爾斯的得意弟子,她不僅接替了羅爾斯的課程,而且她在哲學係大樓(即愛默生樓)二層的辦公室也是羅爾斯先前使用的。雖然羅爾斯已退休近十年,但他的哲學影響和學術風範似乎仍然保留在這座美國第一哲學大樓中。遺憾的是,我在哈佛時得知羅爾斯早已臥床不起,無法接待客人。他在我離開哈佛後的11月24日去世,享年81歲。更為不幸的是,羅爾斯的同事諾齊克教授也於2002年初去世,這使哈佛失去了一位在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領域戰鬥的勇士,他的課程還被列在我手裏的課程表中:"哲學和文學:托斯妥耶夫斯基"、"哲學和曆史:俄國革命",他的事業未竟,他與羅爾斯的爭論還將在哈佛哲學家的思想中繼續。 在哈佛期間,我較為完整地參加了科斯嘉教授的"近代道德哲學史"課程,對她的授課風格和思維方式留下了深刻印象。這門課程最初是由羅爾斯開設的。實際上,羅爾斯在哈佛工作的30年中開設了許多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課程,其中最有影響的是為本科生開設的"倫理學入門"(有時也稱作"道德心理學"),主要是圍繞倫理學的基本問題討論了哲學史上的重要哲學家的道德思想,包括了亞裏士多德、康德、密爾(即"穆勒")、休謨、西區威克、羅斯等人,他在這門課程中的主要工作是要研究道德觀念在人類生活中的作用,如道德觀念是如何構成道德推理的,如何預設個人的觀念以及道德觀念具有什麽樣的社會作用等。後來,由於羅爾斯更多地關注康德的道德哲學,所以,這門完全的曆史性課程就逐漸被他的康德講座所取代,直到1999年才由科斯嘉接替羅爾斯重新開設這門課程。雖然我無緣親耳聆聽羅爾斯的教誨,但從各種途徑得到的認識是,科斯嘉的授課風格與她的導師羅爾斯如出一轍:站在講台上緩慢而清晰地宣讀早已準備好的講稿,期間偶爾有幾次板書,但很快就轉向講稿,整個課堂很少學生提問,這與我在其他課程中的印象完全不同,通常的美國課堂是非常活躍的,但科斯嘉在下課後都會留下一會兒等待學生前來提問。雖然在課堂上是"照本宣科",但科斯嘉的講稿內容非常豐富,邏輯非常清晰,論證非常全麵,這也是使得學生們在課堂上無法發問的原因之一。這也正是羅爾斯的一貫授課風格:他講稿通常稍加整理就完全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實際上他也很樂於把講稿分發給學生,請學生們對講稿內容提出書麵意見。他於2000年出版的《道德哲學史講演錄》正是根據他在1970-1991年間的講稿編輯而成的。我曾詢問過科斯嘉,她也有計劃在若幹年之後出版她這門課程的講稿,這可以說是導師"言傳身教"的結果吧! 這裏順便提一下哈佛哲學係以及美國哲學教學的一些特點。我在赴美前曾有出版社的朋友托我了解美國大學哲學教科書方麵的情況。其實,在美國很難找到類似我們國內哲學教材一樣的教科書,因為每個哲學教師都是根據課程要求選擇相應的閱讀材料,主要是原著性讀物,按照自己的理解對這些材料進行解釋和分析,所以不可能有統一的教材。雖然美國的一些出版社也紛紛出版了一些類似教材的入門書大肆向教師和學生推薦,但這樣的書籍通常是為非哲學專業的愛好者提供向導,而對哲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毫無幫助。近年來,英美哲學界出版了一些"讀本"或"指南"類的讀物,主要是幫助讀者較為全麵地了解相關領域或話題的經典文獻或思想背景,這些對哲學專業的學生的確起到了很好的輔助作用。但哈佛哲學係的教學活動主要還是取決於教師對課程的設計和對閱讀材料的選擇,每一門課程都會在網上有專門的介紹和安排,其中包括了指定的閱讀材料和思考問題等,教師完全是根據自己的理解去安排授課內容和材料取舍,這樣,每個教師的課程內容都直接反映了他或她的研究成果,由此也可以判定教師的學術水平。在美國,著名的哲學家往往都是很好的教師,這與他們能夠把自己的哲學思想在課堂上直接傳授給學生不無關係。在我選聽的一些課程中,戈德法布(Warren Goldfarb)、斯坎龍(Thomas M. Scanlon)、培裏(Melissa Barry)、普賴爾(James Pryor)以及帕菲特和科斯嘉等人都是很好的教師,受到學生們的普遍歡迎。 回過頭來再看一看科斯嘉的這門課程。正如前麵所說的,羅爾斯最初開設這門課程的時候,基本上是按照哲學家的思想脈絡來展現近代道德哲學的發展,所以,他的課程大綱是以哲學家為核心,分別介紹了休謨、萊布尼茲、康德、黑格爾的道德思想。他的基本方法是,首先提出這些哲學家的問題,闡述他們當時對這些問題的論述和理解,在此他接受了科林伍德的觀點:"政治理論的曆史不是對同一個問題做出不同回答的曆史,而是一個多少會不斷變化的問題的曆史";然後,他把這些哲學家的思想推向及至,由此揭示其中存在的困難並試圖尋找解決這些困難的辦法。科斯嘉的研究思路與羅爾斯大體相同,但她的課程大綱則迥然相異:她是按照問題的曆史發展安排課程內容的,主要討論了這樣一些問題:"自然法"、"對道德理論的挑戰"、"理性主義的反應"、"情感主義的反應"、"精英理論"、"聯想主義和道德意義"、"情感主義與責任"、"理性主義與情感"、"功利主義的誕生"和"康德主義的誕生"。這些問題主要圍繞的是1600-1800年的近代道德哲學史展開的,通過引述不同哲學家對這些問題的論述和回答,揭示了康德哲學之前的道德思想的缺陷,表明了康德道德哲學的重要曆史地位:由於受到英國和法國道德哲學家的影響,在他開創了哲學中的哥白尼革命的同時,康德提出了一種基於實踐理性觀念的新的理性主義,一種基於自主性的對責任的新的說明。 從曆史上看,哈佛哲學係曆來有關注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的深厚傳統:她不僅是美國實用主義的發源地,更是美國崇尚自然的人格主義和先驗論哲學的大本營。美國先驗論的創始人愛默生對哈佛的深遠影響不僅體現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哲學係大樓,更重要的是,迄今為止,他仍然被看作哈佛哲學乃至整個美國哲學的靈魂所在。同為19世紀美國重要的人生哲學家的索羅(Henry David Thorean,或譯"西奧魯"),如今在哈佛也不斷地聽到有人提及這個名字。這主要歸功於目前在哈佛已退休的哲學家卡維爾的自傳體著作《哲學高調》(A Pitch of Philosophy)。從目前(截止到2003年秋)哈佛哲學係的13個教員專業構成來看,專門從事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領域的教學和研究工作的就有五位,其中斯坎龍是從數學哲學專業轉向道德哲學,而弗朗西絲·卡姆(Frances Kamm)則一直擔任哈佛的肯尼迪政府學院的研究員,她的《創造和墮胎》(Creation and Abortion, 1992)、《道德與有死》第1卷《死亡與由此再生之人》(Morality, Mortality, vol. Death and Whom to Save From It, 1993)和第2卷《權利、責任和地位》(Rights, Duties and Status, 1996)等著作,在關於人權和人類普遍價值的理論以及規範倫理學等領域都有很大影響。斯坎龍的《我們相互感激什麽》(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1998)已成為目前道德哲學領域的經典性著作,因為他在書中提出了一套全新的關於對錯的道德判斷標準,認為思考對錯實際上就是以這樣的方式來思考我們的行為,即某些東西對他人來說是可以得到證明的,而且他們無法合理地加以反對。他由此表明,判斷我們行為的對錯不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與他人有關的複雜問題,因此諸如公平、責任等道德觀念完全可以通過它們在相互證明和批評過程中的作用而得到理解。 當然,對現實道德問題的關注始終是哈佛道德哲學的焦點,諾齊克的著作就是這方麵的典型。與羅爾斯關於康德道德哲學的規範性研究不同,諾齊克一直把自己的研究重點放在如何用恰當的道德理論去說明我們麵對的生活和世界。他在獲得了愛默生獎的代表作《哲學說明》(1981)中就把哲學與生活的意義問題聯係起來,把哲學本身就看作人性的組成部分,甚至看作一種藝術形式。在獲得了美國國家圖書獎的《無政府、國家和烏托邦》中(1974),諾齊克討論了人類自然狀態的永恒魅力,並竭力提倡一種無政府的或最小政府的國家以避免一切對人性的限製,這恰好是索羅曾經倡導的觀念。在《已經過考察的生活》(1989)中,諾齊克還專門討論了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的一些重要問題,如死亡、父母、孩子、信仰、性問題、情感、幸福、自私與無私等等。而在《蘇格拉底的困惑》(1997)中,諾齊克又討論了選擇與功利、哲學與方法論、倫理學與政治等問題,這些構成了他患病期間的道德思考。從他的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諾齊克的視線始終落在現實生活中的人身上,落在如何使人更好地生活的目標上。從我參加諾齊克追悼會上得到的各種反應看,他不僅獲得了美國哲學界的尊敬,而且在整個美國學界都得到了極高的聲譽。 哈佛道德哲學的最新成果是科斯嘉於2002年5-6月在牛津大學所做的"洛克講座",題目是"自我建構:行為、同一和正直"(Self-Constitution: Action, Identity, and Integrity)。始建於1950年的牛津大學"洛克講座"是世界著名的講座之一,當代許多重要哲學家都曾在這個講座上首次發表了自己的重要思想,如王浩的"形式化的數學概念"、古德曼的"藝術的語言"、塞拉斯的"科學與形而上學"、喬姆斯基的"語言與心的研究"、戴維森的"真理的結構"、普特南的"意義和知識"等等。科斯嘉在這個講座中討論了這樣一些問題:"規範性的形而上學基礎"、"實踐理性和意誌的統一"、"自主性、功效和力量"、"逐出花園:人性的轉換"、"建構性模式和糟糕的行為"、"正直和互動"。與她的《規範性的根源》(1996)和《創造目的王國》(1996)一樣,科斯嘉在她的講座中仍然從康德的道德哲學出發,從講座的題目上就可以明顯地看到這一點。但不同的是,科斯嘉沒有完全按照康德的思路展開她的論證,而是從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那裏得到更多的啟發和靈感,她提出的許多觀念在很大程度上更接近了當代倫理學中的德性理論,如她認為,一個好人的定義來自他或她的內在自我對自己的規定,而每個人都是在以與自己互動的形式與他人互動,如此等等。這種觀念仍然是在追求道德的規範性上努力,同時這也反映了哈佛道德哲學的一貫傳統。 (本文刊載於即將出版的《中國哲學年鑒·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