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所關心的一些問題,按照做過對我有影響的研究工作的人,我的哲學的發展可以分為不同的階段。隻有一件我念念不忘的事,沒有改變:我始終是急於要發現,有多少東西我們能說是知道,以及知道的確定性或未定性究竟到什麽程度。在我的哲學的研究中,有一個主要的分界:在一八九九——一九○○這兩年中,我采用了邏輯原子主義哲學和數理邏輯中的皮亞諾技術。這個變革是太大了,簡直使我前此所做的研究(除去純數學的以外)對於我後來所做的一切,全不相幹。這兩年的改變是一次革命;以後的一些改變則屬於演進的性質。
我最初對於哲學的興趣有兩個來源:一方麵,我急於要發現,對於任何可以稱為宗教信仰的東西,哲學是否可以提供辯護,不管是多麽籠統;另一方麵,我想要我自己相信,如果不在別的領域裏,至少在純數學裏,有些東西人是可以知道的。我在青年時期,在孤獨中,不用書籍的幫助,曾思考過這兩個問題。關於宗教,我終於先是不相信自由意誌,以後是不相信不死,最後是不相信上帝。關於數學的基礎,我是一籌莫展。盡管我頗偏向於經驗論,我卻不能相信“二加二等於四”是從經驗歸納概括出來的,但是,對於這個純乎是否定性的結論以外的任何東西,我仍然是懷疑的。
在劍橋給我灌輸的是康德和黑格爾的哲學。但是G.?E.穆爾和我後來一起棄絕了這兩種哲學。我認為,雖然在背叛上是意見相投,我們各自所強調的卻有重大的分歧。我認為穆爾最初感興趣的主要是,事實是離知識而獨立的,以及否定康德那一整套鑄造經驗而不鑄造外部世界的先天直觀和範疇。關於這一點,我熱情地同意他的意見。但是我比他更加關心的是一些純乎是邏輯上的東西。其中最重要並且在我後來的哲學中占優勢的是我所謂“外在關係學說”。一元論者主張兩項之間的關係實際上總是由兩個分離的項的性質和這兩項所組成的整體的性質所構成,也可以嚴格地說,兩項之間的關係隻是由這個兩項組成的整體的性質所構成。我認為這種看法使數學無法得到解釋。我得到的結論是,關係並不意味著相關的項中有任何相應的複雜性,並且,一般說來,不等於兩項所構成的整體的任何性質。正在我在我的一本《論萊布尼茨的哲學》的書中想出這種看法來以後,我發現了皮亞諾在數理邏輯中的研究。這使我有了一個數學的新技術和一個新的數理哲學。黑格爾和他的信徒們慣於“證明”空、時和物的不可能,並且廣泛說來,證明普通人所相信的一切東西都不可能。深信黑格爾反對這個或那個的那些論證都是不能成立的之後,我的反應是走到那個相反的極端,開始相信,凡不能證明為偽的東西都是真的,例如,點、瞬、粒子和柏拉圖的共相。
可是,在一九一○年以後,我做完所有我想做的關於純粹數學的研究之後,我就開始考慮物理界。由於很受懷特海的影響,這使我對奧卡姆剃刀有了新的應用。在這以前,因為奧卡姆剃刀在算術哲學裏有用處,我早就喜歡奧卡姆剃刀了。懷特海使我相信,不先假定點、瞬是世界的原料,我們就能夠研究物理學。他認為(在這一點上,我後來也同意)物理世界的要素可以由事件構成,每一事件占據有限量的空-時。凡運用奧卡姆剃刀,我們就不必否定我們所不用的那些實體的存在,我們卻能不確定其存在。這有一種長處,就是減少解釋不管哪方麵的知識所需要的假定。關於物理世界,證明沒有點-瞬是不可能的,但是證明物理學沒有任何理由假定有這些東西,是可能的。
同時,那就是說從一九一○到一九一四這些年,我不僅對物理世界是什麽,而且對我們如何能認識它,發生了興趣。
從那時起,知覺和物理學的關係一直是一個我斷續研究的問題,我的哲學經曆其最後重大的變化正是和這個問題有關。在此之前,我本以為,知覺是主體和客體兩項的一種關係,因為這就使得比較容易了解知覺如何能夠供以關於主體以外的事物的知識了。但是因為受了威廉·詹姆士的影響,我終於認為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也可以說,無論如何,是過於簡單化了。至少感覺,甚至視覺或聽覺,在我看來,在其本質上也不是關係性的事件。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說,當我看見什麽東西的時候,在我和我所看見的東西之間沒有關係;我的意思是說,這種關係比我原來所想的要間接得多,並且,當我看見什麽東西的時候,我之所感,就其邏輯結構而論,即使在我之外並沒有任何我可看見的東西,也很可以發生。我的意見的這種變化對於連結經驗和外在世界所牽涉到的那些問題,大大地增加了困難。
大約就在同時,那就是說,約在一九一七年,還有一個問題使我開始發生興趣,就是語言與事實二者之間的關係的問題。這個問題有兩部分:第一部分和詞匯有關;第二部分和造句法有關。在我對於這個問題發生興趣以前,已經就有不少人論述過了。威爾背夫人寫過一本講這個問題的書。?E.C.S.席勒一直是強調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但是以前我一直認為語言是透明的——那就是說,語言是一種中介物,我們可以使用這個中介物,而不注意它。關於造句法,是數理邏輯中發生的矛盾迫使我不能不認為這種看法是不妥當的。關於詞匯,是研究了在多大範圍內知識能用行為主義來解釋,我才有了語言的問題。有這兩種理由,使我對知識論的語言方麵比以前要注重得多。但是我對那些把語言當做自主範圍的人從來不表同情。語言的要點是,語言是具有意義的,——
那就是說,它是和它以外的某種東西有關,那種東西一般說來是非語言性的。
我最近的研究是和非證明的推論這個問題有關。以前經驗主義者認為,這種推論可以成立的理由是靠歸納法。可惜可以證明的是,如果不顧常識,用簡單枚舉的歸納法,導致錯誤的時候多,得到真理的時候少。如果一種原理在能安全使用以前,非需要常識不可,這就不是一種能使邏輯學家滿意的原理。因此,如果我們要接受科學的大致的輪廓,接受常識(限於無可辯駁的常識),我們就必須在歸納法之外,尋求另一種原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除了指示尋求解決的路線以外,我不能自以為還有什麽成就。
自從我放棄了康德和黑格爾的哲學以後,我一直是用分析的方法來尋求哲學問題的解決。我仍然堅信(雖然近代有與此相反的傾向),隻有用分析才能有進步。舉一個重要的例子,我發現,借分析物理學和知覺,心和物之間的關係這個問題可以完全得到解決。不錯,我所認為的這個解決還沒有得到任何人的承認,但是我相信,並且希望,這隻是因為我的學說還沒有為人所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