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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

(2006-09-30 17:06:31) 下一個

江岩聲

我住的那條小街,長約 200 米,一頭是個路口,丁字形,住著一位醫生,其家大門正對著小街;另一頭也是個路口,形狀像個上麵不出頭的大字 — 小街就是那一撇,隻是不那麽彎。路口坐落著一家咖啡館,窗口瞄著小街,就像古堡的槍眼,監視著小街裏的一草一木。小街的走向則很難說得清楚,如同比利時的城市裏絕大多數街道一樣,不東、不西、不南、不北,要想說清楚其走向,必須借助地理學概念,北東多少度,或者北西多少度,這很麻煩,也不容易記住。我曾拿著量角器在地圖上比劃過,量出了小街的走向,可很快就忘了。所以,雖然我在那條街裏住了十年,但若有人問其走向,或者我家房子的朝向,我仍然會張口結舌,需要在虛空裏費力地想象出一張列日地圖,方才能說出個大概來。

小街兩邊是連棟房,都是些上個世紀初蓋的老房。路這邊是單號,路那邊是雙號。房基連著人行道。人行道之間是馬路,很窄,如果有一邊停了車的話,另一邊就不能把車的四個輪子都停在路上,必須騎著人行道停 — 兩個輪子在人行道上,兩個輪子在路上 — 否則,剩下的路麵就沒辦法通行車輛了。

路窄,房多,而且老,大多沒有車庫,就引起了停車的糾紛,就需要定規矩予以排除。共有三條規矩,都是約定俗成的,大家心照不宣,並沒有法律效力。一是單號房主必須把車的四個輪子都停在他那邊路上;二是雙號房主必須騎他那邊人行道停車;三是自家的車停在自家房前。那些房子差不多都是一個模式,像炮樓,三層,房寬五米,房前剛好夠停一輛車的。

第二條規矩顯然有些歧視雙號房主。憑什麽他們就得騎人行道?我不知道,也沒打算知道。我家是 23 號,我的車能穩穩當當,消消停停地停在我家門口的路上就行了,其它的,管那麽多幹什麽?我的煩心事兒,家裏的,單位的,已經夠我焦頭爛額的了。

此外,我還得承認,就停車這一點來說,我是有運氣之人。我家右邊的鄰居,瑪麗,是位八十多歲的老太太,沒車,也不常出門,整天在家看電視。瑪麗右邊的鄰居,自家有車庫,所以,瑪麗門前的位置就成了我的備用車位。如果有人偶爾占了我家的車位,我就停在瑪麗門前。她從不抗議。我喜歡敬老,和她的關係處得很好。瑪麗保存著一把我家大門的鑰匙,以備我不時之需。

我家左邊的鄰居有點特殊,一個老頭,一個老太,都 70 多歲了,是老兩口。他們是那種仔仔細細過日子的人,不沾別人的便宜,別人也休想沾他們一丁點兒便宜。我剛搬進小街的時候,不太懂規矩,特別是規矩背後的那些東西。有時就把車停在他們家門口,如果我家門前停著別人的車的話。老頭開車回來了,就來敲門,我就得立刻把車開走。這種事情,有一次還發生在半夜,我已經上床睡覺了。我穿衣出門一看,我家門口的車位是空著的 — 我回來時占著我家車位的那車已經走了,心裏就有些來氣。這老頭子就不能將就著點兒嗎?把車停在我家車位上不就得了嗎?犯得著深更半夜地打擾人家嗎?從那以後,我在家裏就把他稱作糟老頭。糟者,廁所的臭石頭也。每次和家人說起他,不再說隔壁老頭如何如何,而是說糟老頭如何如何。

糟老頭雖然挺煩人的,但煩了幾次以後,我再也不惹他了,哪怕把車停得很遠,也絕不占他家的車位,也不占任何其他家的車位 -- 瑪麗除外。從此,我感覺到,街上出現了安定團結的祥和氣氛,路上遇見了,大家都主動和我打招呼。糟老頭善修房,家裏搞得像皇宮,房後花園整治得像頤和園 — 縮小了一萬倍。我那房子建於 1908 年,自然有許多地方要修理,幾年裏的周末和節假日都搭了進去。修房遇到疑難問題,就到糟老頭家請教。每次到他家,總是看到糟老頭在忙活,而他老婆總是在看電視。糟老頭說他不愛看電視,一看就打瞌睡。他家房子裝修得那樣精致,是花了他大半輩子心血的。我尊敬勞動,也就尊敬糟老頭了。

糟老頭令我尊敬的,還有一點:他會畫油畫。糟老頭是實實在在的勞動人民,前半輩子是電工,後來開了家電器店,再後來就退休了。所以,他不會玩那些虛的,什麽印象派,超現代派的,一概不會,也不懂。他隻會畫靜物或者風景什麽的,是有匠氣,無才氣的那種畫,比方說,畫葡萄,就一定要畫得賊亮賊亮的,像一串貓眼。他的畫,應該還是有些檔次的,因為他每年去參加一次畫展。我不懂藝術,但喜歡掛些朋友的字畫。我覺得這樣可以避免露怯,萬一懂行的人看到了,也不會苛責的。是我朋友的嘛,圖個紀念,並不能說明我沒有藝術鑒賞力。看了糟老頭的一些作品以後,我曾有心買一幅回家掛著。可是,和他討論了一番價錢以後,打消了念頭。糟老頭實在是糟,多年賣不掉的畫,也不肯處理與我。

糟老頭的老伴倒是個精明人,說話、辦事又快又利索。她不會開車,但每周三晚上要去溫水遊泳池遊泳。自然得糟老頭接送。據糟老頭說,幾十年來風雨無阻。這也是讓我敬佩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挺喜歡這些鄰居,也喜歡那條街,安靜,平直,雙向,進出方便。街的走向是有些歪斜,風水先生肯定看不上,可那不重要,因為在比利時,天經常是陰的,沒有太陽,走向又有什麽重要的?我就想在這條街上一直住下去,直到老死。

這個願望被一家慈善團體給毀了,因為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停車。我家對門的兩口子在別的地方買了房子,搬走了。那團體就搬到了我家對門。整天大人、小孩進進出出的。他們具體幹些什麽?對誰慈善?街上鄰居沒人搞得清楚。搞得清楚的,是每逢收垃圾的日子,他們的門前就排了十多個垃圾袋,有時被野貓抓破了,髒兮兮的穢物拖得滿街都是,惡臭惡臭的;而且,最令人討厭的,是他們破壞了停車的規矩。他們人多,車多,經常占用我家的車位,糟老頭的車位,瑪麗的車位,還有其他人家的車位。一家的車位被占了,那家有時就不得不占另外一家的車位,另外一家再占用另外一家的 ……, 於是,就引發了多米諾骨牌效應。從此,整條街雞犬不寧。

慈善團體引起了公憤,大家就群起而攻之。沒有暴力行為,隻是鍥而不舍地去敲門,讓他們把車開走。就連瑪麗,也作出過貢獻。我能理解她。她雖然沒有車,但是窗前停上一輛有一層樓高的大篷車,什麽都看不見了,而且逢周末加節假日的話,一停就是好幾天。站在家中往外看,怎麽看怎麽惡心。這其中,最不屈不撓的是糟老頭。一次敲門後,車還停著;少頃,又去敲;少頃,又去敲;又去敲,又去敲 ….. ,直到那團體的男主人鐵青著一張驢臉,出來把車開走為止。

在這場驅“善”運動中,最感力不從心的大概就是我了。咱中國人講究厚道,不被人家騎到脖子上拉屎,是抹不開臉說“不”的。每次去敲門,我都要鼓足勇氣。敲了以後,如果他不把車開走,我也就隻能幹瞪眼,一個人在家生悶氣 — 我沒糟老頭那兩下子,那時也還沒悟到《生氣時間表》,不知道應該怎樣消氣。前麵說過,“車停在自家房前”這條規矩並沒有法律效力。慈善團體要是叫真的話,願意在我房前停多少日子就停多少日子,從法律角度講,我隻能幹瞪眼。所以,我去敲門時感到底氣不足。可是,糟老頭的底氣為什麽就那麽足?

有一天傍晚,天寒地凍,我懶得穿衣出門,從電話號碼簿上查到號碼,就給對門打電話,請求他們把大篷車移走。已經在我房前停了幾天了。對方是那團體的女主人,是街上鄰居見麵唯一不和我打招呼的人。我還沒說兩句,就聽她破口大罵起來。別的都忘了,隻是最後一句忘不了。是那句殺手鐧:“外國佬,從哪兒來的,滾回哪兒去!”

後來,我說給糟老頭聽,他顯出很驚訝的樣子,說:“真的嗎?他們說了這樣的話?如果我是您的話,就到警察局告他們。這是種族主義。” 我沒去。告又有什麽用呢?沒準兒警察看見我,腦後也是那樣想的呢!

2000 年,我另外買了房,不是連棟房,街對麵也沒有人家。付了定金,房子還沒過戶,我就一個人去了瑞士工作。次年搬家前,新買的房要貼牆紙,鋪地板。我人在瑞士,研究工作正遇到麻煩,進展不好,和老板的關係開始緊張起來,不好意思請假回家幹活,就想到找糟老頭幹。打電話回家,家裏人說,找不到糟老頭,他搬走了,一個人搬走的,和一個 50 多歲的女人私奔了。 “哦?有這事兒?”就在電話裏議論了一番。心裏更加尊敬他了 — 你想想,七十多歲的人,風燭殘年了,還有勇氣拋棄掉一切,奔赴新的生活,難道不值得尊敬嗎 ? 說到後來,心生一念,忙問道:“那這下,他家房前也可以停車了吧?” “停車沒問題了。對麵那家也搬走了。”

我放下聽筒,心裏罵了一聲“ Merde ”。早知如此,不買那房了,還背上了 20 年的債。可轉念一想,在這個年代,自己連自己都把握不住,他人的變化,又如何能預測呢?

不變的,隻有那小街。

200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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