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裏,老婆開著車,拉著新買的房車,帶著兩個孩子,到法國海邊度假。那天我正在備課,老婆打來電話,說孩子們都歡喜得不得了。放下電話,遙想一萬公裏外,六歲的女兒跟著她哥哥,在海邊瘋跑的傻樣兒,我也滿心歡喜。就想起,應該寫寫我的女兒了。
說是我的女兒,其實不是,至少現在還不是,在比利時政府的居民檔案裏,我的名下還沒有子女。稱她為我的女兒,不過是一種習慣罷了,而且我確實也收養了她。但那是在中國辦的手續,比利時並不承認。若想得到承認,還須在比利時再辦一次收養。人說女人生個孩子不容易,須十月懷胎,其實收養個孩子也不容易,“懷胎”時間更長,長得多。我女兒的收養手續,僅在中國就辦了兩年半。據說在比利時辦收養還要差不多的時間。也就是說,總共要五年。這要是倒退四十年,讓那些生育力強的女人可勁兒生的話,五個孩子都生出來了!
按照比利時法律,我女兒現在還隻是住在我家的一位居民。這樣的居民,我家還有一位,我女兒的哥哥——她稱之為哥哥,其實是我內弟的孩子,比她大四歲。所以,我家四口人,是分別從四個不同的家庭走到一起的,因此可以說,我的家比李玉和家還複雜。
不是我的女兒,自然不跟我姓。她姓馬,是M市的孤兒院給起的。我猜那個孤兒院的孩子可能都姓馬,這樣院長就省得費腦筋給每個孩子想個不同的姓氏出來。《鐵皮鼓》的作者格拉斯如果知道了,肯定會得意地說,“這一事實又證明我另外一個論點:唯有貨真價實的懶骨頭才能做出省力的發明來。”
第一次見到小馬的時候,她剛一個月大,粉紅色的一團肉。等在中國辦好了收養手續,我老婆帶著她,還有她哥哥,一起坐飛機離開中國的時候,她已經兩歲半了。2002年7月7日,我一大清早從瑞士洛桑開車,行500公裏路,專程到巴黎機場迎接他們。那天下午,我看著老婆一手拉著她,一手推著行李車,她哥哥則拉著我老婆的衣角,三人一串兒,從一張一合的大門裏走出來,走到我麵前。老婆對她說,鈺鴻,喊爸爸!她仰起頭,兩隻黑溜溜的眼睛,直瞪著我,小嘴緊閉著。我摸了摸她的小腦殼,那上麵長著一團又稀、又細、又軟的頭發。我對老婆說,算啦,算啦,別難為孩子了。
那天晚上,回到家,夜深人靜,兩個孩子都睡了,我坐在廚房裏,浮想聯翩,問老婆:“你說,世界上有沒有一種東西叫做運氣?”老婆答道:“那當然。”我又說:“想想咱們那會兒出國,費了多少力氣!二十年來,咱們滾爬摸打,吃了多少苦,方才過上今天居有房,行有車的日子。而這小丫頭,不費吹灰之力,啪啦一下,空降來了!我27歲才第一次坐上飛機,而她,才兩歲半就坐著飛機跑到國外來了。今後她還能在比利時接受完備的教育,享受優良的醫療保險。這麽些令多少人夢寐以求的好事兒,怎麽就突然一下子都落到她一個孤兒頭上?上帝怎麽就選中了她?不可思議!”
女兒剛來的時候,喜歡吃蔬菜,尤其喜歡啃生黃瓜,就鹹菜吃飯,例如豆腐乳、蘿卜條什麽的;不喜吃甜食,尤其不喜歡巧克力。第一次給她巧克力的時候,她不知道是什麽東西,咬一口就吐出來了,說不好吃。她的牙齒,潔白,整齊,沒一顆蟲牙。她原來的生活一定很清貧。對比她哥哥的一口蟲牙,我常想,清貧於現代人來說,應該算是一種福分。
然而,人類注定要奢侈,沒人守得住清貧,如果能夠選擇的話。不知不覺中,三年過去了,女兒已經完全入鄉隨俗,比利時小孩喜歡吃的東西她都喜歡:巧克力、冰淇淋、甜點、蛋糕、麥當勞、土豆條、皮薩餅。還喜歡上飯店、酒館。每次帶她上街,沒走一會兒路,她就會說:“我渴了”,或者,“我餓了”。這個小壞蛋,詭計多端,想要什麽,並不明說,而是迂回穿插。
女兒對住在比利時是有意見的。她常說,哪位、哪位小朋友,一放學就能到奶奶家、姨媽家,我怎麽不能到奶奶家去,怎麽就沒有姨媽?我說,你奶奶,你姨媽都在中國呢!太遠了!我說這話時,心裏往往會“咯噔”一聲往下沉。論輩分,她當然有奶奶、姨媽、伯父、舅舅,有堂兄、堂姐、表哥、表姐,可是,那些人,隻是一種理論上的存在,一種稱呼上的聲音符號,而實際上,他們與她,非親非故,從未在一起生活過,甚至他們大多數從未見過她,何來感情?她的生身父母?怕是早已斬斷了情緣。說實在的,這孩子活在世上,也就隻有我和我老婆愛她,想她。我們哪天不在了,她就成了從石頭縫裏蹦出來的孫猴子,上下左右,無根無底,無牽無掛。一個人,活在世上,茫茫人海,卻無一人想念他、牽掛他,難道不是人之存在的一大悲哀嗎?
這麽一想,我對她,除了愛,更有一種深深的憐憫。然而她,卻渾然不知,每天快樂地活著。上學的日子裏,我中午接她回家吃飯,若到得晚了點兒,那些中午不回家的孩子已開始在學校餐廳裏吃飯,她就站在餐廳的窗戶前向外張望,一看見我,便拿起書包,像一粒子彈,從餐廳大門射出,興高采烈地、直直地向我奔來。每到此時,我就在心裏想,都說孩子是自己的好,我看別人的孩子也很好呀!
女兒以前最讓我擔心的,是她數數不行。她哥哥四歲時已經能數到一百,能算一位數加法,而她不行,三以上的數,無論怎樣啟發她,擺弄蘋果,擺弄鴨梨,她總是糊塗,而且今天教了,明天就忘。“1+2等於幾?”“三”,她答。“2+1呢?”“……”。我最後才明白,她前麵那個回答完全是記下來的,並不是真懂了其中的數字關係。我對老婆說,完了,到底是領養的,一點咱們的基因都沒有。老婆當然也沒經驗,說,可能因為還太小吧?孩子與孩子不一樣(現在,據她老師說,這孩子還行,困難是困難一些,但總算開竅了)。
去年三月底,我啟程來巴西那天,老婆和我鬧氣,說,這個家,沒人能牽住你的心,連鈺鴻你都不在乎了!我沒說話,但我心裏對女兒是負疚的。可是,有什麽辦法呢?一個失業的父親在家,其負麵影響,可能比缺席的父親還要大。女兒曾經問過我,你怎麽不去工作?望著她那天真無邪的眼睛,我隻能敷衍,回答她,爸爸的工作就是在家寫書呀。女兒還太小,還不懂爸爸所從事的不能掙錢的勾當到底算不算工作。
在比利時,失業的人每月要去有關機構點兩次卯,就是拿著一張失業卡,讓那機構的人在失業卡上蓋一個章。要命的是,我們區的那個機構就在女兒學校裏,而且還就在他們班隔壁!所以,我每次去點卯,都提心吊膽,生怕女兒看見。每次去,我都要精心算好時間,趕在女兒上課期間到達。排隊的時候,看著別人說說笑笑,我就覺得自己不可思議,怎麽對人家來說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到了我,就像做賊一般,鬼鬼祟祟?
為了孩子,我隻有離開家,我來巴西後曾對老婆如是說。但我心裏明白,我其實是為自己,是為自我救贖而來巴西的。我和女兒的三年“蜜月”因此也就中斷了。因為這個中斷,我知道,她將來是不會對我有多少感情的,就像她哥哥,因為我到瑞士工作兩年,而和我生分一樣。我有時會捫心自問,假如女兒是我親生的,我會為了她,寧肯把失業的牢底坐穿,也不離開家嗎?我不知道。沒有體驗的事情,沒法預測。我隻能這樣想,等女兒大了,知道失業意味著什麽,她會原諒我的。當然,我衷心祝願她永遠不要體驗失業的滋味兒。
離開女兒已經一年多了。每次打電話,老婆總要讓兩個孩子跟我說幾句話。我知道,這對孩子來說,是件困難的事情。孩子就是孩子,沒話找話,比登天還難。但最近這次打電話還不錯,女兒有話說了,因為她知道我要回比利時度假。她問,你回來給我買什麽禮物?我反問她,你要什麽禮物?她說,要彩色鉛筆,她班上誰誰誰的那種。我連說好好好。放下電話,我心裏好笑,哪有這麽不客氣的,跟人要禮物?但轉念一想,這表明,她還沒跟我太生分,這不是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