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2019-12-21 06:43:55)
小學五年級的小明長得人高馬大,是班裏的一霸,欺負同學的事兒沒少幹。然而在六年級的霸王們眼裏,小明還不夠看的,於是小明也會時不時的受欺負。有一回六年級的霸王們跑到小明的班裏來欺負小明和班上的同學,小明忍無可忍,就領著班裏同學一起把他們打出了教室。接下來問題來了,那些受過小明欺負的同學仍然認為小明是個壞蛋,就憑他欺負男同學、調戲女同學[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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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一直在說香港錯在了什麽地方,我們都知道硬幣有兩麵,矛盾也有雙方,數落完了香港的錯,接下來自然就該回顧一下在這個問題上中央政府的失誤,除非是想有意回避這一點,但那樣就會像這幾個月來我看到的其他大陸方麵的討論香港問題的文章一樣,即你隻敢批評一方(理解他們回避的原因),於是立場便不足以讓人信服。對於我來說,既然是討論香港亂象,這一篇就[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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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的法治香港人一向為自己的法治自豪。確實,香港的司法體係由英國建立,而英美法係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最受推崇的司法體係。從諸多事例可以看到,香港的司法體係完全獨立於行政,而且甚有權威。不過近幾年來,香港司法開始表現出政治掛帥的傾向,其判決也屢屢表現出對暴力抗法行為的縱容,這絕非香港之福。香港的法官大法官多為外籍或雙重國籍,當某項[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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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通常的說法都是民主、自由、法治,把民主放在第一位,西方的輿論和政客們更是天天把民主掛在嘴上,極力地宣傳推廣。他們這麽做不知道是因為理解出了問題還是別有用心,因為這三者中民主是最容易出問題、甚至引發大麻煩的一個,因此也是最需要謹慎的地方。正確的順序應該是把法治放在第一位,首先用法治來保障每一個個體的基本權利,保障每一個人不受非法[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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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香港警察太暴力”這種說法,我的看法是--一派胡言!香港警察的斯文是出了名的。還記得以前一位台灣作家寫文章,稱讚香港警察的文明。說在街頭看到一位香港警察想要檢查一位市民的身份證,該市民反讓警察出示他的證件,該警察忽然醒悟到自己也沒帶證件,於是調頭就跑,而那位市民就在後麵追。很富有喜劇場景,也是香港警察執法文明的一個例子。我有[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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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不在香港,隻能通過各種媒體的報道來了解事件,而我前麵也提到過,很多媒體都有自己的立場甚至偏向。那麽我們能夠給出自己的判斷甚至下結論嗎?有些不能,有些能。說不能是指對某些具體事件發生的詳細過程和方方麵麵的因素,比如元朗白衣人襲擊黑衣人事件。說能則是指在這個運動中表現較突出的某些特點以及對這個運動的整體評價。下麵是我的觀察: 抗議[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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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香港反修例已經5個月了,朋友圈中有不少人很關心,經常轉發相關消息和評論。我一直試圖了解來自雙方的消息和立場,盡管我的消息來源中來自中國內地一方聲音要占優勢。我發現雙方媒體都會自說自話,以偏概全,左邊是大陸的官媒和多數自媒體(有少量持反對意見),右邊是一些香港本地媒體和眾多西方媒體,相對中立些的有星島日報和明報,還有HK01和am730等網站[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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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來的愛倫夫婦是家裏朋友,愛倫不僅禮貌細致周到,而且還很有趣,相處之時,如沐春風,大人孩子都喜歡她。我們每年都至少會聚上一兩次,去他們那兒,來我們這兒,或者相約一起出去吃飯。愛倫曾經拿的是教育學方向的學位,移民前在香港也是從事教育工作。她曾經提起過司徒華,驕傲地說:“我們叫他華叔,可惜他現在已經走了,我們都好懷念他!”從她那[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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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斷斷續續寫了挺久了,覺得感觸很多,頭緒也很多。一開始隻是零零散散記錄自己的想法,後來實在覺得不吐不快。本打算全部寫完再發,現在看不現實,那就隻好邊寫邊發了,文章的例子也多是運動較早期的。評論先不開了,最後發完了再說。———————————————————————&md[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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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4 04:03:59)
既然開始談政治了,那就得事先聲明一下:我厭惡一切蠻橫霸道的行徑,無論是某國之內還是國際間。如有某國政府專製貪腐,那並不意味著與他們作對的外國勢力就能自動站上道德的高地。我既不賺五毛,也不掙五美分。對於隻懂得把人分成五毛和五美分兩類的人,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稍微長點兒腦子,能初步理解到這個世界比你現在想的要稍微複雜些。要是以後有人敢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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