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澳夢子

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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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該說一說保皇黨的“飲酒烈士”吳濟川了。多年前開始閱覽澳洲早期華人報紙的時候,因陳壽毆打李益徽一案的案情追蹤,就一直希望能多找到吳濟川的個人資料,遺憾的是並不多。在廣益華報1902年6月7日第5頁的“東華輸案”中劉汝興曾提到吳濟川的另一個名“吳袁達”。按他死時東華新報的報導說是年五十八,那應是在1843年出生。複查廣益華報及東華[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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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還得說聯益堂,主要原因是大多研究澳洲華人史的學者幾乎是眾口一詞的說聯益堂在1903年解散。 聯益堂的主要召集人李益徽早在前兩場官司時有回國的打算,事因其母已92歲高齡,是該回去侍奉老人家的時候。李益徽是在1903年待官司完全完結,將其鋪交兒子管理後在8月17日起程回華。 然而保皇黨並不因此而放過他: “本埠自同種興訟以來,自去春至於今日曆[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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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回顧當年庭審的情況和當年的一些法律常識。在李益徽告陳壽案中,李益徽請的是亞迫基Mr.J·W·Abigail狀師及布雞。被告陳壽請的是窩罅士狀師,然後轉托間倫狀師;後來僅請窩罅士小狀師(東華報譯作“嘩刺士”)。這裏要說明的是,亞迫基Mr.J·W·Abigail狀師和間倫狀師都是可以在法庭上作控辯的律師,而窩罅士狀師則是普通的律師,沒有權力在[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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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頭去看從保皇黨向聯益堂索要70英鎊﹑陳壽毆傷李益徽﹑吳濟川當眾痛數李益徽九大罪狀﹑東華新報連篇報導到冼俊豪索要賠款,從而導致李益徽告陳壽案及告東華新報誹謗名譽案,部份似是突發,部份近似預謀;既有主動出擊,也有被迫維權。更多的是無奈地在法庭公開自己的站隊位置,也抖落出不少不為人知的華人內部表麵上是口和心不和的權爭利鬥。在短短的年多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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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不得回顧一下聯益堂的曆史了,要不很難理解當年所發生的一切。 聯益堂始創於1893年,代售劫行和般非立(太古船行在1897年加入)的船票及貨物代運。船票的10%回扣歸聯益堂;貨物代運主要是金箱(回扣率為7.5%,回扣中的2.5%歸貨主,另外的5%歸聯益堂);至1902年劫行認為7.5%太多,要求降低到5%。劫行之所以將華人方麵的代理權交華人,主要是語言方麵,因[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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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悉尼保皇會緣起於雪梨行商公會及聯益堂收到康有為的來信,故由聯益堂敘會勸捐,每份4司連是這樣來的:“今香港匯水,每鎊英金找銀十圓之間,故美國一圓可並香港二圓。照本處司連而計,大約四圓左右…”(廣益華報1900年1月20日第4頁“海外宜聯會”)。於是乎在“士丹的戲院演說立會源流。梓友聚聽者,約四百餘人。李君益徽為主席,先將保皇會[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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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過頭去看澳洲保皇黨的資金流向:1900年5月2日(四月初四)匯1000鎊至香港上海銀行交保皇會總會何穗田收。1900年12月28日電匯銀1000鎊至新加坡邱菽園收。1901年3月1日電匯銀300鎊至新加坡邱菽園收(總會囑付500鎊至日本橫濱,但款項不足,待催收會款湊齊;此次款項是暫向各同誌借轉湊埋匯返)。1901年4月14日電匯銀200鎊至新加坡邱菽園收(換言之,至此湊足500鎊,但不是日本橫[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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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隊”不算是個新名詞,曆史上就有“道不同,不相為謀”這一說,隻不過是個時髦的說法。儒﹑法之爭,道家自我“躺平”不當“炮灰”。 在澳洲華人史上,有個例子特別突出,那就是1899–1905年間的保皇黨。 康有為“在加拿大以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在光緒二十五年六月十三日(1899年7月20日)在英屬哥倫比亞省組織保皇會,又名中[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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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好幾天的功夫,將發在這裡“早期華人的故事:1820-1870”重新整理及添加一些內容和圖片,改名為“夾生飯:澳洲華人在1830-1870”,打印成冊,作為紀念。[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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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老朋友或新認識的,有些總是不大認同我一頭鑽進華人移民史的做法,原因是對個人生活沒有大的意思,另外也與當下的主流有所衝突.然而當我們回顧曆史時會發覺在曆史中幾乎都是帝王將相史,民間的社會真實多隻能在詩人墨客中去尋覓和解讀.近現代史則因報紙的出現而大大地豐富和補充了這一缺憾.然而到了現在,任何東西都可能是假的,任何圖片、視頻都可能被有心人[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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