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隊”不算是個新名詞,曆史上就有“道不同,不相為謀”這一說,隻不過是個時髦的說法。儒﹑法之爭,道家自我“躺平”不當“炮灰”。
在澳洲華人史上,有個例子特別突出,那就是1899 – 1905年間的保皇黨。
康有為“在加拿大以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在光緒二十五年六月十三日(1899年7月20日)在英屬哥倫比亞省組織保皇會,又名中國維新會,鼓吹君主立憲,在北美、東南亞、香港、日本等地設立分會,機關報為澳門《知新報》和橫濱《清議報》”。
康有為在組建保皇會初期,曾寫信給悉尼在當年最有影響力的華人梅光達先生:
光達仁兄足下 聞盛名高義久矣。自新金山歸者莫不言仁兄豪傑義俠,是以夙夜側慕無已也。中國守舊垂亡,吾同胞五萬萬人種將絕。弟誠哀之,故屢次上書,請變法以救之。皇上聖明,過蒙大用,言聽計行,去年大變新法,天下拭目,而西後及榮祿守舊見妒。聖主幽廢,新黨鹹譏,弟幸為英國所救而免。然今日月被割,中國將亡矣。海外同胞國人五百萬,豈無忠君愛國之豪傑﹖天應留之,以救中國。仁兄真其人也﹗若聯絡各埠,互相通識,合大會以救中國,猶尚可為。若能合大會,收銀行輪船之權,上以保皇上,下以保商民,中國黃種尚有望也。惟豪傑留意新金山極多忠義之人及通達西學之才,渴想無已,皆望代問。敬請 大安。弟康有為 再拜。 (東華新報1899年10月11日 第2頁 “信函照錄”)
然而梅光達先生並沒有參與到這一組織中去。按現在的說法是“當足夠有價值時,不需要站隊,也會有人拉攏”。梅先生是既不參與,也不表態,超然於外。憑他在主流社會的威望,避開了後麵的麻煩。
另一個是“廣益華報”的孫俊臣,與梅光達先生來往密切,也沒有卷入保皇黨中去。他的本錢是廣告來源主要是澳洲本土的固定客戶,另外與洪門“義興”的老大交往很深,所以盡管他的朋友李益徽被保皇黨攻擊中也受到一些牽連,但根基並不受影響。
梅光達先生的另一個朋友就沒有那麽幸運了,他就是李益徽(華人社會福利團體“聯益堂”的始創人)。先看看澳洲保皇黨早期的主要成員:
澳洲鳥修威省保救大清光緒皇帝會
雪梨正埠 |
總理 |
劉汝興(150)﹑歐陽慶(200)﹑李官益(50)﹑ 李益徽(100)﹑冼俊豪(20)﹑趙湘基( )﹑ 吳濟川(10)﹑鄭蕃昌(150)﹑陳 壽(50) |
等拜 |
|
協理 |
梅東星(4)﹑蕭煥祥(25)﹑葉炳南( )﹑ 吳豔蕃(50)﹑羅輝鈺﹑關瀚若(10)﹑ 鄭 祿(50)﹑繆殿臣(50)﹑周 錦( )﹑ 徐尊三(50)﹑陳宣猷( )﹑簡藹南(100)﹑ 馬祖(10)﹑梅炳(10)﹑歐彬(50)﹑ 湯祿堂(10)﹑吳棟臣(6)﹑羅安明( )﹑ 吳秀(10)﹑劉棠歡﹑梁創(20)﹑ 尹紹逵(20) |
等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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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理 |
甘其清(50)﹑何堯(20)﹑餘鬆(20)﹑ 梁星南( )﹑梁靄雲(6)﹑葉讚(6)﹑ 蔣讓農(6)﹑呂瓊光(4)﹑何同發( )﹑ 蔡 玉(6)﹑伍萼樓(15)﹑彭占霖(2)﹑ 陳尊祿(6)﹑郭 標(20)﹑方澤生(10)﹑ 胡 佐( 4 )﹑劉可齋( )﹑龐冠生( )﹑ 餘蔭榮( )﹑郭樂(20)﹑林達三(10)﹑ 陳聯科(2)﹑曹容美( )﹑葉同貴( )﹑ 彭容坤( 20 )﹑楊東(20)﹑黃石賢( )﹑ 冼達剛(6)﹑ |
等拜 |
上述名單要做一些說明:
1900 年2月雪梨保皇黨初次認捐時共收捐2673份(每份4先令,認捐份額多少不拘,共得534英鎊12先令。在認捐份額最多的是“植桂堂”500份,無論是總理﹑協理﹑值理中都沒有蹤影;次之歐陽慶的200份,後則有劉汝興和鄭蕃昌,都是150份;再次之是李益徽和簡靄南,各100份。
劉汝興是悉尼“安昌”號商戶的老板,也是聯益堂八個值理人之一,在成立保皇黨初期退出了聯益堂,為李益徽後來受攻擊留下了伏筆。鄭蕃昌是“蕃昌號”的老板,不是聯益堂的值理,與“安昌”有生意往來。鄭蕃昌的150份是站隊姿態,所以在保皇黨的會議記錄中簽名的次數排行第三。
議事章程中活躍份子(記錄中有署名的會議共47次)
人名 |
出現次數 |
比例 |
李益徽 |
6 |
12.77% |
劉汝興 |
30 |
63.83% |
葉梅邨 |
0 |
|
趙星樞 |
0 |
|
吳濟川 |
9 |
19.15% |
陳壽 |
10 |
21.28% |
歐陽慶 |
17 |
36.17% |
冼俊豪 |
6 |
12.77% |
鄭蕃昌 |
11 |
23.40% |
李官益 |
5 |
10.64% |
份額占第二的歐陽慶(200份)也有聯署,但不如劉汝興,基本上可以看出保皇黨操縱在劉汝興的手中,可以明證的是1900年2月2日(光緒廿六年正月初三晚)的會議記錄“又議本會圖章弍個,公議劉汝興收管”。同日另一議是“再議 凡各埠付到本會書函,係付東華報代收。倘一及到,須交劉汝興或李益徽親手開拆。至於電信,則東華報亦可先開”。
劉汝興在內部會議中是操控角色,公開場合則是搖扇的軍師。歐陽慶就搖旗吶喊,陳壽和吳濟川則是打手了。“搖旗吶喊”有閃身的機會,“打手”的下場就不大妙 - 陳壽後來入獄,吳濟川卻是保皇黨的“飲酒烈士”。
在總理﹑協理﹑值理名單中有幾個是無法找到捐份數量的,包括趙湘基葉炳南﹑周錦﹑陳宣猶﹑葉同貴等人。葉炳南在後來的“鳥修威中華總商會”中扮演重要角色,葉同貴則是1917年成立的“中澳郵船公司”中幹了不怎麽光彩的事。
另外一個人得說說了,那就是鄭祿。在保皇黨成立之前的職業不清楚,但他的份額是50份,混了個協理。在梁啟超到訪悉尼時自願當免費書記,故而得以搖身一變為東華新報編輯,後來要求加薪不成就跑到墨爾本借款辦“愛國報”了。
眾多捐份的“忠義”“愛國”“同誌”(1到4份之間)隨了一再被邀捐外,“恭請聖安”如儀。幸好澳洲土地肥沃,韮菜尚能支撐,要不就沒有後麵的“中澳郵船公司”甚麽事了。當然,那些總理﹑協理﹑值理也被割,有自願的,有被誤牽的,各式其式。
保皇會一向推崇孔子,但康有為這一說是否讓他們吐血就不知道了:
《大同書》中把世界人種按優劣分為白黃棕黑四種。康認為,要實現大同,首先要人種大同。應該讓黃種人和白種人通婚,使黃種人逐漸變成白種人。棕色人種生性愚昧,與黑人接近,需要先和黃種人通婚變黃種人,再變白人。要設立獎賞製度,獎賞願意和棕色人種通婚的白黃種人。至於黑種人,至蠢極愚,很難改良。應該重賞願意和黑人通婚的白黃種人,對於一些性情太惡、狀貌太惡或有疾病的應以藥絕其種。(https://www.163.com/dy/article/G1OFL21I0543IPRV.html)
按今人的說法來說是“種族歧視”,你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