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過頭去看從保皇黨向聯益堂索要70英鎊﹑陳壽毆傷李益徽﹑吳濟川當眾痛數李益徽九大罪狀﹑東華新報連篇報導到冼俊豪索要賠款,從而導致李益徽告陳壽案及告東華新報誹謗名譽案,部份似是突發,部份近似預謀;既有主動出擊,也有被迫維權。更多的是無奈地在法庭公開自己的站隊位置,也抖落出不少不為人知的華人內部表麵上是口和心不和的權爭利鬥。在短短的年多之內,一石激起華人間的波浪從水花四濺的越漂越遠。自始華人集資已不在澳洲發揚光大,讓國貨在海外爭取市場;反而將資本投入香港和國內的廣州及上海開設大規模的百貨公司,代理歐美日本的貨物來賺自己同胞的錢了。
說完全沒有,那也不是,起碼到了1917年又大規模的集資成立中澳船行China-Australia Mall S.S. Line,澳洲華人被割得更慘。其餘的多次集資是將資金投向國內或國內成立公司來澳洲吸取資金,幾乎沒有成功的例子。
行文至此,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作為有純中國血統的華人,是在國內奉獻終生,還是跑到國外將所學所得以不同的方式為故土所用?隻能寫“純中國血統的華人”,一旦混血就有可能到身體內隻有萬份之一或更少了。現在 “中國” 的概念是近現代才劃出來的,深層次是包含清末民初的國土範圍,要飄到三皇五帝的年代,則連自己是甚麽人都胡裏胡塗。暫時不說了,範圍太大也離題,反正以後談到澳洲華人的抉擇時也得說到,那時再說。
先說陳壽毆打李益徽,東華新報說的是“陳壽動手,雖則魯莽,料其中亦有因也”(1911年1月1日第3頁)。然而何為“魯莽”,是心血來潮,還是借機報複?當廣益華報將過去的一段公布於眾的時候,東華新報還是在說當晚動手打人的事,表麵上是沒有錯,當晚是“人人皆知,人人共聞”,前事不提,隻論當下近乎是傳統了,難怪近現代有些人“理直氣壯”卻經不起推敲。
另外東華新報敢登謊言,這才令人驚歎。
餘司直是誰,東華新報沒有說。傳媒有權保留作者的私隱,是道德規範。但不審稿直接發出(或有意所為),是另一碼事了。
還是抄一段原話:
“答曰日本船行初創於本埠之時,我華人欲為代理者不止一人。當時蔡旺與陳壽見聯益堂行善不力,欲另設一商會。乘日本船行初創之機,乃往見其船行欲求為之代理。當時每客舟資十磅,及無貧老人船位。其時壽旺兩君已求允每客位收銀七磅,老人位收銀三磅半雲雲。不料另有人欲奪旺壽兩君之權,而欲自得其利,乃將價目抬高。正位許以八磅,老人位許而四磅。當時李補有辭聯益堂值理之意,曾到劫行處自謂不做聯益堂值理雲雲。其時正垂涎於日本船行代理之任也。其後見勢不行,適在日利馬房樓上議事,乃推出於公眾歸聯益堂代理。此實出於不得已苦衷,非其素願也。所辭聯益堂之職後,仍泰然居回,其立心如何,顯然可見也”。( 東華新報1902年1月1日第3頁“來稿照登”)
日本船行Nippon Yusen Kaisha (NYK)在悉尼開張是1896年。那我們再看陳壽自己所說:
“我(陳壽)為保皇會司理部數者,業有兩年。日前在本省庇利窩連那埠開店及種菓,有八九年久;今自設寫字樓在東華報館內。我識原告(李益徽)有十四年,向來互相和睦;直至十月廿六號晚,方不投機。四個月前聯益堂允將銀七十磅,交與保皇會;惟有李益徽一人,抗拒不支。為此一節,亦未嚐有吵罵失和等”( 廣益華報1901年11月16日第5頁“續毆打值理”)。
那可以倒數陳壽在悉尼的時間是在1898-1899年間,之前陳壽仍在庇利窩連那埠(mungji: 無法查核改埠的英文名稱)開店及種菓。那陳壽如何與蔡旺聯手去日本船行求做代理?1901年時蔡旺已離開悉尼回國,無法查證。但陳壽一直住在東華新報的館址中,登報前與陳壽商量一下如何圓這一說總可以吧?偏偏將這一時間對不上號的讓一個不知是誰(起碼讀者是不知道的)來背這個鍋,真把天下人當傻瓜了,難怪日本船行出來澄清事實。
陳壽說自己“自設寫字樓在東華報館內”。查保皇黨會議記錄及報紙登載,他捐款50份(10英鎊)而位列總理之末,按份額算是勉強,做司理部數者在安排上也合理,向李益徽追款也在情理之中(追款理由且不提)。但“自設寫字樓”則所幹何事業則沒有提,這個恐怕是說自己在東華報館內辦公吧?
對陳壽毆打李益徽一案,廣益華報與東華新報在報導庭審方麵幾乎是同步的,假如李益徽接受來自西澳的陳霞的調停,或真如該報所登餘司直所說“然陳李皆為華人,素號同種同鄉之誼,如陳某有過李某有遮蓋之心,則恕其魯莽可也。如不能恕,亦祇須集街坊知識鄉親而責罰之,以了此事,不宜訟於異族之官吏也”,此事大抵會告一段落。
隻不過餘司直之文連登兩期,連責李益徽各種不是,卻望輕饒陳壽,好一句“不宜訟於異族之官吏也”,大概在阿德萊德唐人街的Fun Tea奶茶店中遭掌摑踹飛的留學生自該倒黴。
之不過東華新報這樣一登,大概是壓一下李益徽,陳壽已然輕判,那就不了了之。這個坑是挖了,李益徽不但跳了下去,連自己也拖了下去。這恐怕是設局者始料未及的事。
在1901年5月22日晚在衿布爐街永興棧樓上的聯益堂議事,起因的各輪船公司來函稱對老人回唐的優惠條件改為每有10名乘客回華則設一名老人回唐船票(特價),依比例類推。聯益堂當晚的議事是如何應對。
劉汝興聲稱在1901年5月22日晚到場議會的約500人。而開會前劉汝興(已離職值理)要求設會議主席,李益徽則不同意,因聯益堂自創設開始已有定規。劉汝興則稱“本堂設再善法,凡議事必有辯駁”, “務求盡善盡美”,“遂推舉歐陽慶就席”。 ( 東華新報1901年7月17日第3頁“續華人議事錄”)
問題來了,歐陽萬慶為東華值理並兼副總理(捐保皇款時是200份最多的一個),到場時身攜保皇黨會議規條並將之宣讀,要求到會者遵守(廣益華報1902年6月14日第2頁“續東華輸案”) 。聯益堂議事而遵保皇黨會議規條是那門子的事?至於歐陽萬慶在法庭審出的其它事,下回再說。
“飲酒烈士”吳濟川隨即在口袋中取出已準備好攻擊李益徽的紙張宣讀。 “九不合”的第一條是“長為霸任值理,貪利好名”( 東華新報1901年7月17日第3頁“續華人議事錄”)。方澤生(保皇黨值理)照口語抄錄交東華新報主筆刊登。
從時序看,攻擊李益徽是一氣荷成,有條有理的。是預謀還是偶合,端視各人的看法了。
這裏又要查證一些事。
永興棧(Wing Hing Jang & Co.) 在衿布爐街28 Campbell St。在當年該街被稱為唐人街,華人雜貨店及餐館多集中在這裏。事實上當年唐人街的範圍並不局限在衿布爐街,因為附近有不少華人店鋪,並一直伸延到Surry Hills。
此圖的年份是1903年。假如有朋友到住在悉尼或旅遊的話,可以到該處查證是否在這樓宇中可供500人開會。隻能說當時不少人在街上或對麵Bellmore Market的等候消息。
搬倒李益徽的真正目的,在法庭審訊過程中的各人供詞中是可以看得出來的,既是長期霸任,潛台詞則是該讓位了。
前曾述過梁啟超臨離開悉尼前,保皇黨要聯益堂捐70鎊的事。趙湘基在法庭上的供詞是他曾議將50鎊送與保皇黨,並已由何廣寫好支票送到保皇黨,而劉汝興嫌少不肯收(廣益華報1902年4月19日第3頁“續報館被控”)。
時保皇黨勸捐不易,同時勸捐的收入並不固定,假如取得聯益堂的控製權,則款項來源相對穩定,也易於攞用,恐怕這才是搬倒李益徽的真正目的。
保皇黨經這兩次訴訟後,劉汝興等退職,活動也少了。到了保皇黨改名為憲政黨後未見起色,這從伍萼樓等致康有為信中可見一斑:
“又凡有本黨內弊之事,關於人心之渙散、名譽之玷辱者,敝同人未嚐宣布各埠以固團。故黨內腐敗之情形,攻伐之弊竇,澳中各埠多有未知,人心尚未瓦。…. 唐君法塵四月時已複埠,仍主《東華報》筆政,順此又。澳洲雪梨帝國憲政會伍萼樓、梁創、冼俊豪、葉炳南、鄭蕃昌、李官益、關濯波、黃在輿等頓首上”。(見1909年10月後, 藏上海博物館手稿)
當我們有幸看到當年的一些報導時,再看看時下各類澳洲華人史,會發覺有許多出入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