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文化中,“食物”是一道被嚴格篩選過的名單。什麽可以吃,什麽不能吃,界限分明,帶有神聖性。但在中國的飲食傳統中,這個問題換了個問法:不是“這能不能吃”,而是“這能不能被做成可以吃”。這看似隻是措辭變化,實則是思維方式的根本不同。一個是篩選,一個是轉化。
民間有個調侃式的“分類法”,說得很妙,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叫藥材,實在不能吃的,叫建材。勤勞勇敢的中國人民,從不輕易放棄任何一種“可能性”。除了紛繁的植物,凡是背朝天的動物,不管是天上飛的,還是水裏遊的,都可當作“食材”:天上的麻雀老鷹,水裏的魚蝦蟹螺,地上的雞鴨豬牛,田裏的蛙鼠昆蟲。
當然,這種“廣譜化”並不是全國統一的,而是高度地域化的。南方和北方、沿海和內陸,差異極大。有些地方覺得再普通不過的東西,換個地方就會被視為“不可思議”。於是就產生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飲食文化內部,也在互相“震驚”。
如果你把不同地區的人放在一張桌子上,很可能會聽到這樣的對話:“這個你們也吃?”“這不是很正常嗎?”“這在我們那兒沒人吃。”“那是你們不會做。”這類對話,幾乎可以無限循環。比如:青蛙在很多地方被視為美味,某些地方將狗肉當作“補品”。

在食材不斷擴展的過程中,“藥材”這個概念扮演了一個非常微妙的角色。它既是解釋,也是轉化。當某種東西的“美味性”不足以支撐它成為食物時,就可以通過“功效”來獲得合法性。於是:不好吃,不代表沒有價值;隻要“對身體好”,就有存在的理由。這種邏輯,使得很多原本難以接受的食材,獲得了一種“合理化”的路徑。
把時間拉回到資源匱乏的年代,這種“什麽都試一試”的傾向,是一種生存智慧。當食物短缺時,擴大食材範圍,本身就是一種應對策略,能找到更多蛋白質來源,能減少饑荒風險,能提高生存概率,在這種背景下,“能吃”本身就是價值。當物質條件已經發生變化時,一些原本出於生存需要的做法,仍然被延續下來。這時,它們開始顯得不合時宜,帶來爭議。
今天,一個重要的變化正在發生。人們開始重新審視一個過去不會被質疑的問題:不是能不能吃,而是應不應該吃。這看似隻是措辭變化,實際上是價值體係的轉移。過去的邏輯是:“隻要能做熟,就可以上桌。”現在的邏輯是:“即使能吃,也要考慮代價。”這些代價,包括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對動物的倫理問題,對公共健康的風險,對社會觀念的衝擊。“食材”的定義,正在被重新收緊。
從“什麽都能吃”,到“有選擇地吃”,這不是退步,而是一種成熟。飲食文化,不是無限擴張的,而是有界限、有標準、有取舍的。否則,當除了“建材”之外的一切都被端上桌時,我們會失去判斷什麽才是可以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