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就象撞鬼。據娃爸說,他昨天天黑開到賓州MILFORD小鎮,在黑漆的公路上突然看見一隻倒在地上不動的大動物,形狀很大,象牛或者鹿一樣大,一動不動,橫躺在公路上。他當時不想繞過去。因為旁邊是對向開車的車道。沒有路燈,他感覺牛已經死了,就直接從牛上碾壓過去。壓過去後,他在車上沒有感覺,但是擔心車子會有弄壞,但是黑漆漆的路,他停車也看不見車前板子,也不敢停車,直接想開到有路燈的地方下車看。一路開了十多分鍾,都沒有路燈。一直靠近到81 SOUTH MILE, 這裏離開停車加油站隻有一兩分鍾,是個高速公路的出口或者入口處。過了路口,就有加油站。突然車自己減速,開不動了,拋錨在高速公路上。他又一次打火,車開出了一小段路,再次熄火,自己減速,直到開不動拋錨。停在81 SOUTH MILE,這條公路是四個車道,當中有石頭矮牆分開。兩個車道是開這個方向,另外兩個車道開對方向的車。這個地方沒有SHOULDER LANE,就是那種應急停車道。應急停車道沒有,隻有路邊圍欄之類。他隻有把車停在靠近路邊圍欄的那個車道(右車道)。同時回頭對娃說,DANGEROUS, COME OUT THE CAR NOW。 娃看見司機一邊的窗戶外,有接連幾輛車從相鄰的車道上PASS,根據娃爸說,他當時按了緊急燈,警示後麵的車,要繞道。後麵幾輛車都繞道過去了,隻有最後的一輛車,上麵有個白老太太,車禍報告上說她是1945年出生。她沒有減速,也不繞道,直直撞過來。把我們的後車廂全麵撞變形。後車廂裏麵塞了幾個衣服大包,和紙箱燈具,沒有撞到後座椅。從說DANGEROUS, 到被撞到,隻有短短一兩分鍾,根本來不及逃出車廂。娃爸和娃們全部都在車子裏,受到了所有的撞擊力。女兒說,感覺車快要翻了。
我不在車上,正在家裏睡大覺。等到8點醒來,沒有看到娃回家。開始打電話找娃。女兒接了電話,在電話裏大哭,說出車禍了,說娃爸和哥哥都傻了,一問三不知。我要娃爸接電話,他在電話裏隻是啊啊啊,我問什麽都回答不了。我問女兒他們在哪裏,她說在賓州,具體不知道。我著急之下,直接打911,報上娃爸和我的名字,轉到賓州警察,過了半個小時,MILFORD當地小鎮警察回我的電話。說找到了。然後警察電話裏說他違反了交通規則,把車停在高速上。我一聽嚇住了。然後他問我老公的保險公司。我說他平時不開車。我開車。我的車保險上也有配偶的名字。警察把我的車保險號碼拿走了。然後告訴我TOWING COMPANY 地址和加油站地址。
我們一起去TOWING COMPANY 找車。找到後,我拍了照片。然後我老公慢慢回憶起來,說半夜裏看到路上有一隻死動物。我女兒也CONFIRMED 他的說法。他慢慢想起撞車前最後回憶,說車拋錨在高速路上,他開了警示燈。後麵的警察,AMBULANCE,和撞他的白老太,他一概還是想不起來。我兒子連車禍也說不知道。女兒CONFIRM說,DADDY最後說危險,要我們下車,然後車就被撞了,當時天是黑黑的。天光剛出來。
我下午去了警察局,要看車禍報告。一開始一個老警察推說沒有做好。結果另外一個年輕小警察,拿來一張報告給我,我一看,鼻子也氣歪了。報告上沒有事故時間,隻有寫娃爸VIOLATION HAZARD SIGNAL LAMP。 說ILLEGALLY SLOWING / STOPPIONG ON HIGH WAY WITHOUT USING PROPER SIGNAL.?
整件事情就象撞鬼。據娃爸說,他昨天天黑開到賓州MILFORD小鎮,在黑漆的公路上突然看見一隻倒在地上不動的大動物,形狀很大,象牛或者鹿一樣大,一動不動,橫躺在公路上。他當時不想繞過去。因為旁邊是對向開車的車道。沒有路燈,他感覺牛已經死了,就直接從牛上碾壓過去。壓過去後,他在車上沒有感覺,但是擔心車子會有弄壞,但是黑漆漆的路,他停車也看不見車前板子,也不敢停車,直接想開到有路燈的地方下車看。一路開了十多分鍾,都沒有路燈。一直靠近到81 SOUTH MILE, 這裏離開停車加油站隻有一兩分鍾,是個高速公路的出口或者入口處。過了路口,就有加油站。突然車自己減速,開不動了,拋錨在高速公路上。他又一次打火,車開出了一小段路,再次熄火,自己減速,直到開不動拋錨。停在81 SOUTH MILE,這條公路是四個車道,當中有石頭矮牆分開。兩個車道是開這個方向,另外兩個車道開對方向的車。這個地方沒有SHOULDER LANE,就是那種應急停車道。應急停車道沒有,隻有路邊圍欄之類。他隻有把車停在靠近路邊圍欄的那個車道(右車道)。同時回頭對娃說,DANGEROUS, COME OUT THE CAR NOW。 娃看見司機一邊的窗戶外,有接連幾輛車從相鄰的車道上PASS,根據娃爸說,他當時按了緊急燈,警示後麵的車,要繞道。後麵幾輛車都繞道過去了,隻有最後的一輛車,上麵有個白老太太,車禍報告上說她是1945年出生。她沒有減速,也不繞道,直直撞過來。把我們的後車廂全麵撞變形。後車廂裏麵塞了幾個衣服大包,和紙箱燈具,沒有撞到後座椅。從說DANGEROUS, 到被撞到,隻有短短一兩分鍾,根本來不及逃出車廂。娃爸和娃們全部都在車子裏,受到了所有的撞擊力。女兒說,感覺車快要翻了。
我不在車上,正在家裏睡大覺。等到8點醒來,沒有看到娃回家。開始打電話找娃。女兒接了電話,在電話裏大哭,說出車禍了,說娃爸和哥哥都傻了,一問三不知。我要娃爸接電話,他在電話裏隻是啊啊啊,我問什麽都回答不了。我問女兒他們在哪裏,她說在賓州,具體不知道。我著急之下,直接打911,報上娃爸和我的名字,轉到賓州警察,過了半個小時,MILFORD當地小鎮警察回我的電話。說找到了。然後警察電話裏說他違反了交通規則,把車停在高速上。我一聽嚇住了。然後他問我老公的保險公司。我說他平時不開車。我開車。我的車保險上也有配偶的名字。警察把我的車保險號碼拿走了。然後告訴我TOWING COMPANY 地址和加油站地址。
我們一起去TOWING COMPANY 找車。找到後,我拍了照片。然後我老公慢慢回憶起來,說半夜裏看到路上有一隻死動物。我女兒也CONFIRMED 他的說法。他慢慢想起撞車前最後回憶,說車拋錨在高速路上,他開了警示燈。後麵的警察,AMBULANCE,和撞他的白老太,他一概還是想不起來。我兒子連車禍也說不知道。女兒CONFIRM說,DADDY最後說危險,要我們下車,然後車就被撞了,當時天是黑黑的。天光剛出來。
我下午去了警察局,要看車禍報告。一開始一個老警察推說沒有做好。結果另外一個年輕小警察,拿來一張報告給我,我一看,鼻子也氣歪了。報告上沒有事故時間,隻有寫娃爸VIOLATION HAZARD SIGNAL LAMP。 說ILLEGALLY SLOWING / STOPPIONG ON HIGH WAY WITHOUT USING PROPER SIG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