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瑣憶--小孩子眼中的文革: 街頭暴力

本來隻是給國內親友寫點東西,不想屢屢被封,既然已寫了,找個地方與同好同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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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間青年人惹是生非的非常多。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年輕人或者半大小子在街上打架鬥毆。一般對於這種打架鬥毆,旁人都是盡量避開,免得惹上麻煩。當然,他們一般也不會找行人的麻煩。純粹就是荷爾蒙過剩無處發泄,但這些年輕人一般還是有眼力,不會去招惹惹不起的人。

從我今天的眼光看來,這些青年之所以在街頭惹是生非無非是以下幾個原因:一是由於當時的環境,文革初期對於暴力的推崇,使得當時暴力成為一種時尚。二是因為青年沒有出路,隻好自甘墮落。要求上進的青年都下鄉了,剩下的落後青年無所事事遊蕩在街頭,唯一所能做的就是群體暴力。還有就是執法機關的不作為。雖說文革初期有砸爛公檢法的口號,但公檢法機關從來沒有真正完全失效的時候,隻是多數時候不作為。但一有危及政權的時候,還是會動起來的。另外文革後期有一個機構叫民兵指揮部,就有類似公安的作用。但對於這種打架鬥毆的行為,專政機關基本是不作為的。

由於這種大環境,小學也不例外受到影響。我小時候在學校跟人打架是家常便飯。一天跟幾個,甚至十幾個人打架都是正常。從一早進教室就有人來挑畔,放學回家路上還接著打。反正單打,群毆都幹過。基本上論單打獨鬥,我可以對任何人都不占下風,但遇上群毆就寡不敵眾了。我基本上都是在勢單力薄的一方,從來隻有以寡敵眾的時候,沒有加入過群毆一個人的行列。所以用拳頭不行的時候就要借助武器了,用皮帶抽過人,也掄過板磚,當然也挨過這些。甚至我還隨身帶過水果刀備用。有一次被群毆,實在敵不過對方人多勢眾,我隻好拔出刀來,眾人一看見刀立刻四散而逃。後來到了高年級之後,至少我參與打架少了,招惹我的人少多了。我想可能主要原因是我和班上幾個調皮搗蛋的刺頭關係比較好。後來我上重點高中後,還跟他們保持往來。碰上83年嚴打,他們都跑外地躲了一段時間。後來我上大學假期回家碰到這幾位,都跟我說當年幸好跑了,不然肯定會蹲幾年監獄,說不定還會有性命之憂。

中學生打架就厲害多了,頭破血流是經常發生的。尤其這種半大小子下手不知道輕重,跟成年人不一樣。所以有時候中學生經常惹出大禍來。當時大人打架一般有個原則,動板磚,棍棒不算凶器,一旦動刀動槍性質就變了。所以好多喜歡打架的青年喜歡隨時攜帶一根木棒,是用我們當地的一種叫青杠木做的,叫青杠棒。

當然一旦打架,總有輸贏。輸的一方不服氣,就要找幫忙的接著打。這樣往往就由單個人的衝突發展到群毆。薑文的電影《陽光燦爛的日子》就有這樣一次群架,最後雙方都找來了由王朔扮演的黑老大。在王朔的勸解之下,雙方握手言和,一起上老莫喝酒去了。其實這是大多數打架的最後結局,一般而言,數百人涉及的群毆事件總會有一些雙方都認識的人牽涉進來,這樣最後都是握手言和了。除了極個別人敢於誰的麵子都不賣,或者真的血海深仇不得不戰一場。但這種情況下請來助拳的很多人會退出,所以規模也就減小了。所以雖然街頭鬥毆天天都能看見,可是發展到上百人的大規模事件還是及其罕見的。當然當時絕大多數街頭混混是沒有能力去類似老莫這樣的地方搓一頓的。

但凡事總有例外,我也確實記得小時候見過大規模的鬥毆事件。一是我在《知青軼事》中談到的重慶下鄉知青和我們那邊的海員的集體鬥毆事件,這是因為這兩個群體平時根本沒有交集,所以找不到中間能夠說和的人。還有就是知青的鬥毆事件當時連專政機關都不敢管。另外我還記得還有一次是在離我家不遠的地方,大概有四,五百人的大規模鬥毆。事情的前因後果我都不清楚,隻是因為鬥毆地點離我家不遠,我看見民兵押送參與鬥毆的青年從我家門口過。好幾百人都舉著雙手在馬路中間行走,兩旁是持槍的民兵。當時的專政機關就是民兵指揮部,公安局基本上靠邊站了。完全跟我們小時候看的電影裏麵押送俘虜的情景一樣。還有收繳的刀具堆在一旁。我還看見其中有一個跟我家沾點親的一個小青年也舉手在俘虜隊伍之中。這些參與鬥毆的青年應該都在事後被釋放了,當時這種鬥毆在當局眼裏根本不算什麽大事,隻是規模鬧大了才需要管一下。至於是否還有其它的大規模鬥毆事件我就沒印象了,我也不可能去關注這種事情,這次是因為正好從我家門口過。雖然文革以後這種街頭鬥毆依然存在,但無論烈度和頻度都差遠了,甚至連83年嚴打之前街頭暴力行為也遠遠遜色於文革期間。我想主要是因為青年人有了更多機會,無所事事的人少了;還有就是專政機關對於這種事情的管控也更嚴格了,所以街頭暴力行為大幅度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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