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的第1,2,3點是錯誤的

pta (2015-06-28 01:58:25) 評論 (19)

王毅說:第一,中國早在1,000多年前就是航海大國,當然是最先發現、使用並管轄南沙群島的國家。就傳統國際法而言,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擁有充分的法理和事實依據。他的錯誤在於如果說中國以前一直管轄這些島嶼海域,則意味著其它國家的漁民船隻從未能夠涉足這些地區,否則不能稱為有效管轄。至於最早使用不能作為排他性私有權利的要求依據,因為這隱含著別人也在使用該區域的事實。

王毅說:第二,二戰期間,日本侵占了南沙群島。二戰結束後,中國政府根據《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等一係列國際公約和協議,依法、公開收複了南沙群島。中國和美國當時是盟國,中方人員曾坐著美國的軍艦去收複南沙群島。這一點美方朋友應很清楚。
他的錯誤在於戰後民國海軍收複南海諸島使用的是中國海軍的軍艦,雖然這些軍艦是美國製造的, 但這不等於這些軍艦是美國軍艦,也不等於美國支持這一行動。實際上當時的美國 采取了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的中立立場。
 

王毅說,第三,直到上世紀60年代,國際社會包括南海沿岸國家從未就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提出過質疑,現在嗓門很高的國家還以外交照會、公開出版地圖等方式承認或默認南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後來,由於眾所周知的中國國內原因,以及南海發現石油的說法,一些國家開始蠶食和侵占中國的島礁。中國在南海問題上實際是最大的受害者。曆史早就記載,自50年代以來,菲律賓,越南(南越)等國就對南沙西沙的島嶼提出了主權要求,在這之前,作為當時越南的宗主國法國, 在二戰後也反對中國接收南海島嶼, 因此所謂60年代以前國際承認中國對南海島嶼的主權要求根本是一個謊話。這一點國際上是公認的。

作為外長,在上述三點上公然無視客觀事實,對中國的立場隻能帶來減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