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不欲 文化反恐

啟麥 (2015-01-14 07:51:53) 評論 (7)
人所不欲 文化反恐
 
啟麥
 
 
常識:當你按捺不住衝動,想要謾罵、侮辱誰的時候,莫忘掂量一下自己承受報複的能力,為逞口舌之快,招來殺身之禍,看似得不償失。恐怖分子、邪惡勢力當然該罵。但是,叫板強敵有風險,需先備下“金鍾罩”、“鐵布衫”哦。值此法國漫畫雜誌《查理周刊》、美國喜劇電影《刺殺金正恩》等引來的恐怖攻擊之際。“新聞出版、言論自由”的分寸和尺度,不免再度熱議-----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誠然,伊斯蘭與基督文明間的衝突,由來已久。積怨千年,多一次微笑、少一句咒罵於早已事無補。但是,兩造既夙有和解之心,則千裏之途始於足下。歐美人士不是信奉市場規律嗎,就像“投資,任何時候開始都不算晚”,先息紙上之兵如何?因為,高度文明的“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不應直言不諱、口無摭攔,是講“紳士風度”的:言辭有分寸、舉止要得體,“勿使場麵難堪”不可收拾。所以,表達的方式和內容需要考慮後果或曰尊重對方。事涉惹他不起者,更要屏息而為。
 
一部人類文明史,幾乎是刀槍箭戟蘸著鮮血書寫而成。幾十億人至今深陷在猜忌、仇恨之中,滿懷著聲討、抱複的情緒。雖然你已經宣布,所有嘲諷和辱罵隻針對一小撮極端恐怖分子。但是,人以群分、成見深植。盡管同宗同教之中,分門別戶、相向齟齬。一旦麵對異族異教,多少內部派係俱成“我者”而較親,一切外人俱是“他者”而為敵。來自基督世界的任何一點攻訐,都會引起他們不愉快的聯想、放大,物傷其類,致使整個伊斯蘭、穆斯林、阿拉伯同仇敵愾起來。所幸其各個宗派、教團、個人,忍受刺激的閾值有高有低,才沒招至那億萬之眾一哄而上,八麵出擊。這就是現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同理,將同樣的氣力和資源用於向對方陣營釋出善意,未必不能引發他們一些愉快的聯想,從而為和平共處添磚加瓦。套一句文革語言,就是:擴大教育麵,縮小打擊麵。
 
中國人早就懂得如何規避這個風險了:我們從小就知道,回民多半諱言“豬”字;而且確實發生過某人無意中在雖然不信伊斯蘭教、卻極具文化敏感性的回族同伴麵前,話中帶“豬”、影響了團結的事。於是漢族兄弟每與他們談話涉其忌諱時,自然會以“大”代“豬”,如“大肉”、“大油”等等,維持了回漢人民一家親。這裏,使用代稱,既非示弱、也非姑息,隻是尊重、是自保,是恕道、是紳士風範。
 
這種小事提示我們,模糊概念如“言論自由”雖然難以定義、劃界,“雷區”還是繞得開的。正好所論“言論自由”包括了“不因人廢言”,在此不妨引用一下陳伯達於1939年在《孔子的哲學思想》一文中提出的概念:“從來人們都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看成極高的美德,其實還是限於一麵;極高的美德,極高的‘忠恕之道’,應該還進而是‘人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樣,我們就把儒家所代表的封建社會美德轉變為極高的人類美德,而且在哲學上恰是由唯心論轉變到唯物論。”意為要設身處地、及對方之所需,不能自以為是,把一己之好惡強加於人(恐怖分子、貪官汙吏、刑事犯罪分子等罪犯的“不欲”一定不在陳氏所論之列)。
 
其實,與儒、釋、道和基督文明一樣,博大精深的伊斯蘭文化,也有鼓勵幽默的風度與容忍諷刺的涵養,例如廣為流傳的《阿凡提的故事》等。然而,自尊與虛榮原為一體兩麵:自嘲可矣,被嘲就要追究了;善意的批評可以,來者不善就要反擊;一般風俗習慣被指責,尚可一笑置之,核心價值如信仰、教義、聖賢是不能碰的。所以,既知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警惕在那裏,更應謹遵 “冤家宜解不宜結”之常言。要是《查理周刊》就此改版,宣傳基督與伊斯蘭兩界的傳統友誼,歌頌人類大同呢?試試唄。
 
融合文明,需要漫長的曆史過程,緩不濟急;不同文化相互了解其所喜、所惡的表達方式,卻可以急用先學、立竿見影;切忌以己度人、想當然;以至弄巧成拙、越反越恐、吃不了兜著走。上個世紀,美國主導的“文化冷戰”,避免了第三次世界大戰。“911”以來,有沒有照方抓藥、開展“文化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