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七億人不鬥行嗎? 於是就鬥了---轉載者
一、前言:題目和方法
“鬥爭會”是文革的主要景觀之一,也是文革的最邪惡的一道風景線。
文革中,除了嬰幼兒,沒有人沒有參加過“鬥爭會”,包括小學生在內。在所有的工作單位和行政區域,沒有地方沒有舉行過“鬥爭會”,包括國家的最高學府和偏僻的邊境地區在內。文革中廢除了升學考試,大學五年沒有上課,中學有兩年左右沒有上過文化課,小學也長期不上課或者半上課。文化單位都不工作(因為他們原來從事的工作都成為了文革的對象)。行政機構都實行“軍管”(軍事管製),大量幹部停止日常工作。大量時間用在了“鬥爭會”上。
文革期間,特別是文革的前四年(1966-1970),“鬥爭會”開得既多又密。這些“鬥爭會”可能大小各異,但是都有相同的基本結構和進行程序。“鬥爭會”設立了一套特別的身體折磨,如“坐噴氣式飛機”。有人在“鬥爭會”上被打死,有人被“鬥爭”得肢體殘廢或者精神失常,有人在被“鬥爭”後“自殺”(這裏加上引號是因為這完全不同於一般所說的自殺)。而那些“鬥爭”別人的人,有的是踏著受害者在權力之路上爬升,有的是出於恐懼而附和權勢者迫害他人。“鬥爭會”不但殺人傷人,而且導致道德腐敗。
文革的主要口號之一是“橫掃一切牛鬼蛇神”。所謂“牛鬼蛇神”人數眾多,而且都曾在“鬥爭會”上遭到“鬥爭”。可以說,文革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鬥爭會”來開展和實行的。“鬥爭會”是文革中係統性地使用的形式。文革中用來打擊“革命對象”的方法還有很多,比如用“大字報”“揭發”,比如用“牛棚”(設立在各工作單位的監獄)監禁,比如逮捕和死刑,但是“鬥爭會”無疑是其中使用頻率很高的一種。同時,也因為這是“會”,即有很多人在場,不但目睹而且參與,所以在人群中有更大的影響。“鬥爭會”在中國雖然並非自文革開始,但是在文革中成長為社會製度中的一個強壯而活躍的新型器官。
在中國曆史上和現代世界上,“鬥爭會”非常獨特。“鬥爭會”並非中國古代傳統,“鬥爭”一詞原來被理解為雙方互相爭鬥,而不是指一方欺侮攻擊虐待懲罰另一方。“鬥爭會”也不是從外國傳入。在意識形態相同和發生過同樣大規模迫害的斯大林蘇聯,未見使用過這一形式。一般英語讀者看到“Struggle Session”(“鬥爭會”英譯)則茫然不知其意,因為他們的經驗中並無此事。
“鬥爭會”在文革中的規模和影響以及其獨特性,有理由使其成為一個重要的文革研究對象。但是到現在為止還未見到對於“鬥爭會”的專題研究。首要原因應該是文革後的當局不準許進行文革曆史研究。其次,因“鬥爭會”太普遍而習以為常不加深思也是原因。而更應使人警覺的是,文革實際上深深影響了幾代人看待和評價曆史的價值標準。迫害可能被合理化,或者像天氣冷暖變化一樣被人接受了,所以“鬥爭會”也就不進入曆史研究的視野。
本文對“鬥爭會”案例進行分析和歸納,並分析“鬥爭會”怎樣達到其把“鬥爭”對象“鬥倒鬥垮鬥臭”的目的。本文還回溯“鬥爭會”在文革以前的發生發展曆史即其由來,並討論為什麽“鬥爭會”在中國發生和流行。
因為研究對象的特殊性,現有學術理論很難被應用。不過,對蘇聯的“表演性審判”,以及對懲罰性的身體折磨的展覽性的演變的曆史研究,都對本文有參考作用。文化人類學的“稠密描述”方法,即用盡可能多的細節來解釋人類行動的原因,也對本文有啟發。
在研究方法上,筆者把文字數據閱讀和調查尋訪結合起來,而且在兩種史源中更加強調後者。筆者感謝接受了采訪的文革經曆者。本文所引的二手資料,都注明出處。未寫出處的,來自筆者的調查采訪。
二、“鬥爭會”結構和要素
要把文革中開過的千千萬萬的“鬥爭會”描述清楚,先要說明“鬥爭會”的基本結構和主要程序。本章首先試圖說明:誰被“鬥爭”?誰來“鬥爭”,怎麽“鬥爭”
“鬥爭會”的基本畫麵是:一個會場,前麵寫明是“鬥爭會”,“鬥爭”誰,什麽罪名。被“鬥爭”的人在前麵,麵對觀眾,一般是在一個台子上。他們胸前掛有牌子,上麵寫他們的名字和罪名。被“鬥爭”的人至少必須“低頭認罪”,或者下跪,或者九十度彎腰,兩臂後舉,成噴氣式飛機的形狀。主持大會的是當紅的紅衛兵和其他“造反派”組織的領導人,新的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的領導人,軍代表等。
“鬥爭會”上有三種人:被“鬥爭”的人,主持和領導“鬥爭會”的人以及一批“積極分子”,以及數量要大得多的“革命群眾”。
這三種人的關係,並不像法庭上的嫌疑罪犯、法官和聽眾。主要的區別是罪名已經在會前確定好了,主持者不需要聽取證據,被“鬥爭”的人絕不允許為自己辯護,有的嘴裏被塞進了木塞子甚至被割斷了喉管不能說話。“革命群眾”不能拒絕參加也不能反對“鬥爭”某人,否則他們自己也會被“鬥爭”。
“鬥爭會”有相當固定的程序。開場前,先高聲大唱“革命歌曲”,大聲朗讀毛澤東語錄,選的語錄也往往都是相同的幾段。一般以全場一起呼喊口號結束,呼喊的口號也基本相同,不同的隻是被“打倒”的人的名字。會上發言用的詞匯和句式也都相似。每個上場發言的人都會以“高呼口號”來結束講話。
“鬥爭會”的主體部分是“鬥爭”,即對“鬥爭”對象從身體到精神的侮辱和折磨,其手段和方式也一般相似。有的“鬥爭會”直接造成“鬥爭”對象死亡或者身體嚴重受傷。
1,“鬥爭”誰?——目標和含義
(1)被“鬥爭”的主要群體
文革中在“鬥爭會”上被“鬥爭”的人中的大多數,不是因為他們作為個人做了什麽特別的事情,如偷了東西或者打傷了人,犯下了傳統和法律認為的“罪”,而是因為他們屬於某個群體,如某種職業某個階層或者某種社會身份。從文革領導人的角度來看,這是完全必要的。因為打擊一些有“過錯”的個人,遠不及打擊幾個大的社會群體能對以往社會能產生強大的衝擊和達到改變社會的目標。因此,文革的迫害是所謂“群體性迫害”,即迫害對象是社會中的一些群體。(在納粹德國發生的對猶太人的迫害和殺戮,是最典型的“群體迫害”,以致被叫做“種族滅絕”。)這些群體在中國早已有之,文革中成為“鬥爭對象”。他們中的具體個人,當然都有個性也有道德方麵的優點以及缺點,但是他們被“鬥爭”並不主要因為他們個人的性格或者道德,而因為他們屬於某個群體,而這個群體成為革命的指定的打擊對象。個人的因素在他們的遭遇中其實隻占很小的分量。文革不是打擊貪汙犯或者小偷流氓的“革命”,那些古已有之的罪行是個人性的。文革在指控“反革命修正主義教育路線”,“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和“資本主義道路”的同時,指控了一些很大的從前不被認為是壞人的社會群體。
文革中,教育工作者是最早被“鬥爭”的、也是被“鬥爭”的人中最大的一個群體。在筆者所做的涉及幾百所學校的調查中發現,所有的校長,包括大學、和小學的校長,都在“鬥爭會”上遭到過“鬥爭”,沒有例外。在千千萬萬校長中,顯然一定有當得較好的,也有比較差的,甚至可能有罪犯,但是他們都無一幸免地被“鬥爭”了。教師中相當高比例的人都遭到過“鬥爭”,在有的學校超過三分之一。學位較高、級別較高、業務較突出的教員中遭到“鬥爭”的比例高於其他人。大學裏的教授和副教授,都遭到“鬥爭”,高級講師也很難逃脫。
最早在“鬥爭會”上被打死的文革受難者,是教育界的人。據筆者的調查,他們是南京師範學院的教務長李敬宜和其丈夫江蘇省教育廳長吳天石(1966年8月3日),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女子中學副校長卞仲耘(1966年8月5日)。在他們之後,有更多的教育工作者遭到殘酷的“鬥爭”而身亡。關於他們的死,在筆者《文革受難者》書中有詳細說明。書中也寫了20名被迫害死的大學負責人。他們全都遭到過殘酷“鬥爭”,有的甚至死於“鬥爭”現場。筆者曾在電腦網上作問卷調查,是否有學校在文革中沒有“鬥爭”校長和教員,得到的肯定回答是零。
另一個很早遭到“鬥爭”的大群體是文學藝術界人士。當時全國的知名作家,除了郭沫若(中國文聯主席)和茅盾(中國作家協會主席)二人以外,全部都遭到過“鬥爭”。名字排列在他們二人後麵的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老舍,1966年8月23日下午,和28名作家、演員和文藝界領導幹部在北京文廟一起遭到紅衛兵的殘酷“鬥爭”,包括下跪、火燒和毒打。他在第二日投湖身亡。一名當時是北京景山學校初中一年級的受訪者說,他們班“鬥爭”過班主任,因為他曾經在《北京晚報》上發表過兩小塊文章。文藝單位都是成年人,不像學校有大批暴力的“紅衛兵”學生。實際情況是“革命大串連”使得學生紅衛兵參與“鬥爭”作家。作家老舍就是被中學紅衛兵殘酷“鬥爭”後死亡的。
另一個被“鬥爭”的大群體是受過專業教育的醫生、科學家、工程師等等。例如,1966年8月13日,中國地質科學院召開“鬥爭會”。地質學家謝家榮和他的兒子謝學錦等幾十人被強迫跪在地上被“鬥爭”。謝家榮留學歐美,曾任地質部總工程師,對中國礦業開采有重大貢獻。當天晚上謝家榮在家中服安眠藥身亡,時年68歲。他家的老保姆機智地燒掉遺書,稱他因病死亡,以免招來更大罪名。當局把屍體送到醫院解剖檢驗。醫生說是心髒病發作。屍體還未縫合就被送去火葬場。他的妻子吳鏡儂在一周後服安眠藥身亡。他們的兒子謝學錦在文革後當選為科學院院士,給筆者講了這一悲慘的往事。謝家榮先生被“鬥爭”,是在北京師大女附中校長卞仲耘在“鬥爭會”上被打死八天之後。“鬥爭”他的人是單位的工作人員,不是中學生紅衛兵。他沒有在“鬥爭會”上被當場打死,但是在死後遭到剖屍。解剖不是為了醫學目的,而是為了要給他定下“畏罪自殺對抗文革”的罪名。福建將樂縣醫院的俞諾醫生,1930年代畢業於北京協和醫學院,是當地有名的內科醫生。1969年他被關在“學習班”(文革新詞之一,聽起來像是“學習”,實際上是關押)時,曾被綁在縣城中心十字路口的路燈杆子上“鬥爭”。很多人圍觀。他腳下放了塊石頭,有人多次把那個石頭抽走,讓他懸吊在電燈杆子上。文革中,有高級職稱的醫生、工程師和科學家,除了從事軍事工業的以外,幾乎全部都遭過“鬥爭”。
在教育界和科技界,集中了曾到外國留學的人。他們在20世紀上半葉到西方留學,引進了現代科學和技術。他們遭到“鬥爭”的比例特別高。例如,據筆者調查,1949年以前到芝加哥大學留學後歸國服務的學者中,至少有12名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其中有江西安福縣王均,1926年從芝加哥大學畢業,回國後曾任大學和中學教員,1950年代被作為“曆史反革命”判刑八年。文革開始後,王均被戴高帽子遊街,被打,被關押。1968年5月,江南鎮上召開“鬥爭會”,他的妻子(安福縣中學代課老師)被叫去“陪鬥”(這是文革新名詞之一,下文有更多解釋),看到王均已經站不起來,是被放在板車上拖來的。他對妻子說:“我已經許多天不能飲食,腰骨也被打斷,恐怕活不下來了。”“鬥爭會”後他被帶走,從此家人再也不知道他的音訊。文革後,安福縣中學的一位老師傳來話,那個“鬥爭會”後某天,紅衛兵曾命令他和另外三個老師去荒山上挖坑埋屍體,他偷偷揭開卷屍體的席子看,發現是王均。王均的確切死亡日子和地點至今不清楚。他的親人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鬥爭會”上。
以上這些人,文化界的知識分子和領導幹部,是在中共中央1966年5月16日發出的發動文革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的要打擊的群體。在關於文革的第二個綱領性文章,1966年8月8日的《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發布之後不久,毛澤東決定讓全國各省市縣的首長全部“靠邊站”和把他們“打倒”。他們被指控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毛澤東在1967年1月開始了所謂“奪權”,派遣大批軍人支持各地“革命造反派”,建立新的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來統治全國。這樣,文革前的大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科長以上)成為被“鬥爭”的另一個大群體。
文革中,全國各省和自治區的最高首長,除了廣西的韋國清以外,全部遭到清洗。各省的省長副省長遭到“鬥爭”的不在少數。黑龍江省領導人李範五等被“鬥爭”的場麵現在可以清晰看到,因有記者留下照片並且在近年發表出來。直轄市中,北京最先,上海繼後,被罷黜的原領導人都遭到大會“鬥爭”。對黨政幹部的“鬥爭”在1967年形成高潮。“鬥爭”大幹部成為“時尚”,一些“革命造反派”組織爭搶大幹部去他們的“鬥爭會”,以顯示他們的革命性和重要性。這種“鬥爭”的最高潮,是在1967年8月5日,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南海”中舉行“鬥爭會”,分別“鬥爭”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及另外兩個高層領導人,鄧小平(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和陶鑄(時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長並在“黨和國家領導人”中排名第四)。這三個“鬥爭會”都拍了電影。拍攝劉少奇被“鬥爭”的電影有小部分現在流傳在外可以看到。就結構和形式來說,和其他“鬥爭會”差別不大。
由於各種原因,難以解釋可能是其中之一,對大多數幹部被“鬥爭”的事情現在很少說明。西方學者則對此表示覺得神秘不可解。其實,斯大林和波爾布特都同樣大規模地清洗過幹部,隻是他們可能沒有使用“鬥爭會”作為主要方式。
再一個大群體,是在1950年代就被“打倒”了的有產階級(有土地和工廠、商店的人)以及“右派分子”(被認為在思想上是“資產階級”的人)。他們在文革前就被當作“敵人”對待,文革中遭到更嚴重的迫害。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昌平縣被“鬥爭”殺害的327人和在北京大興縣殺害的324人就屬於這個群體以及他們的子女。(數字來自官方當時的內部統計。)在筆者《文革受難者》書中寫了昌平縣“西三旗”的“黃土南店”村(今“回龍觀”小區)召開“鬥爭會”,通知村民帶棍子參加。開始無人敢動手。一個複員軍人先動手以後,群眾被激發起來。19個“地主”“富農”以及他們的子女被活活打死。
雖然中國的有產階級在文革前已經被剝奪了產業,但是1966年有些人還有住房,自己居住,或少量出租。在紅衛兵運動的高潮中,1966年9月,政府發出文件沒收了城市裏所有的私人房產。而房產主們雖然毫無抗拒就交出了房契,還是有很多人遭到“鬥爭”甚至被殺害。當時住房緊張也是一些人通過“鬥爭”占取他們的房產的強大動機。北京第四女子中學(後改名為“陳經綸中學”)生物教員齊惠芹,家在北京東四剛察胡同1號,和丈夫以及三個兒子住在自己房子裏,有幾間房出租給別人住。她在“鬥爭會”上被剪了頭發,被逼喝墨汁,最後被打死。
(2)“罪名”
被“鬥爭”的人都有“罪名”。這些罪名一般寫在“鬥爭會”的會標上,也寫在掛在被“鬥爭”者胸前的大牌子上。他們的罪名不是古代傳下來的偷竊、搶劫、傷人和殺人。不但“鬥爭會”這個名稱在漢語中前所未有,文革中被“鬥爭”者的罪名也是全新的。
“反革命黑幫”,簡稱“黑幫”。在1966年,先指鄧拓、吳晗、廖沫沙“三家村”黑幫(三個寫雜文的人的共同筆名),再指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等被“打倒”的大幹部,後來擴大到北京大學領導人陸平等,後來再擴到到各學校的領導人,等等。
“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這一罪名寫在中共中央1966年5月16日發出的開始文革的“通知”中和其他的文件中。不但大學教授留洋學者基本上都被囊括其中,中小學中業務拔尖的教師都被算在內。
“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這一罪名寫在中共中央1966年5月16日和8月8日發出的關於文革的指導性文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和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都被列入其類。他們二人都在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中,遭到“鬥爭”。
“現行反革命分子”(主要指“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林副主席”,寫在1967年1月的《公安六條》中)。“曆史反革命分子”或“國民黨殘渣餘孽”(這個說法出自毛澤東在1969年初的一條“最新最高指示”中)。
這些罪名都出自指導文革的“中央文件”(文革中下達了很多這類文件),上麵有毛澤東的“圈閱”或批語,有的段落是他親自寫的。以中國人口之多,每發明一個新罪名,就有一大批人被囊括在其中。
從“鬥爭會”照片,看得到這些“罪名”被寫在被“鬥爭”的人的胸前大牌子上或者頭頂高帽子上。後來發生的一個混亂是,文革後用了一個詞語“冤假錯案”為受害者“平反昭雪”,以致難以分辨,是被“鬥爭”的人沒有犯被指控的罪,還是這些罪名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下麵還會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3)不同的被“鬥爭”者和共同的被“鬥爭”原因
除了以上幾大群體,調查中發現有各式各樣的被“鬥爭”的人。
文革中被“鬥爭”的人大多年紀較老,一般都在35歲以上。這容易解釋。雖然文革沒有說要“鬥爭”年紀大的人,但是因為35歲以上的人在1949年已經18歲成年,多少會和前政府有關係,也可能加入過“反動黨團組織”(指國民黨和三青團等)。另外年齡大的人也會在工作場所有比較高的專業地位或者行政地位,其中專業人員可以被指為“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行政幹部(科長級以上)可被指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文革明確製定的兩大類打擊對象。年輕人不可能是“當權派”或“學術權威”,但是也會被“鬥爭”。
紅衛兵推行“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階級路線”,把所謂“壞家庭出身”的同學稱作“混蛋”並“鬥爭”他們。1966年8月4日,北京師大女附中初二四班開“鬥爭會”“鬥爭”所謂“家庭出身不好的”學生。教室牆上貼了大標語“打倒狗崽子”。“狗崽子”在當時被廣泛用來指“黑五類”家庭出身的青年,意思是他們的父母是“狗”,他們是“小狗”。“紅五類”出身的紅衛兵坐在椅子上,“不紅不黑”的孩子坐在地板上。十名“狗崽子”站在教室前方,被用一根長繩子拴起來。被“鬥爭”的學生被命令逐個“坦白交代”“反動思想”以及父母的“罪行”,還必須重複說三遍“我是狗崽子。我混蛋。我該死。”紅衛兵還打了她們。一名受訪者的腳被踩傷,至今天陰下雨會疼痛。1966年8月26日,在北京農業大學附屬中學,紅衛兵召開大會,全校128個“狗崽子”全部跪在地上被“鬥爭”,有的人還遭到毒打。這個學校總共隻有60名教職工和500來個學生,128人是很高的比例,而且顯然被“鬥爭”者中大多數是學生。
另外,年輕人因為冒失而說話不注意,被指控有“反動言論”。在北京大學,文革中九名學生在被指控為“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無產階級司令部” 的“現行反革命”後“自殺”身亡。加上引號是因為這根本不是通常意義上所說的自殺。其中,中文係三年級女生劉平被她的同班同學開會“鬥爭”時,被扭作“噴氣式飛機”(下文將作解釋)。劉平在1968年12月4日服毒身亡。在複旦大學外文係,1968年初的一個晚上,三年級學生楊雷生在全年級的“批鬥會”上被“批鬥”,第二天一早他在學生宿舍七號樓跳樓身亡。另一名三年級女生也被指控為“思想反動”遭到“批鬥”。1968年3月在學生宿舍九號樓跳樓,沒有死,大腿骨骨折。她的同學們到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海醫院召開“鬥爭會”繼續“鬥爭”她。她是在醫院的有輪子的床上被推進來的。該係還有一名二年級的女生也被“鬥爭”,跳樓未死,終身坐輪椅。
在筆者采訪過的人中,被“鬥爭”時年齡最小的是北京太平路小學的一名女學生。1968年她被“鬥爭”時八歲。她1967年入小學,1968年被指控“書寫反動標語”,加上她父親那時因曾加入“三民主義青年團”正在單位被“隔離審查”,小學生開會“鬥爭”了她。在調查中聽說的最年幼的被“鬥爭”的人,是托兒所裏的孩子。他的父親張文鬆是文革前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市委教育部部長,負責北京的中小學教育,文革一開始就被“打倒”,全家被從以前市委領導的宿舍驅逐到北京“五四大街”上給市委勤雜人員住的大雜院裏。幼兒園的阿姨把他帶那裏,讓他跪在自己家門口被“鬥爭”。“記得是他說了什麽反動話。”當時14歲的同院鄰居說,“但是不記得是什麽了。”一個還在托兒所的孩子,能說出什麽“反動話”呢。
外國人也遭到“鬥爭”。1966年8月24日,北京的中學生紅衛兵在東單三條“鬥爭”了瑪麗亞方濟格修女會的八名外國修女。(見照片)。這是在修女會門前的台階上,隻看見修女的白色袍子和頭巾卻看不到她們的臉,因為他們都被迫彎腰90度作“認罪”姿勢。他們隨即被驅逐出境,其中一人在到香港的路上去世。他們在北京為外交官子女辦學校,卻被指控為進行“反革命活動”。她們是北京最後的既不是為中國政府工作的外國專家也不是外國駐華使館外交人員的外國人。《人民日報》讚揚了紅衛兵的這一行動。一名當時初中二年級(北京第二中學)的受訪者說,他沒有去抄修女會,但是吃到了同學從修女那裏抄來的巧克力糖。
甚至已經被迫害致死的人也被“鬥爭”。天津紅橋區紅星中學俄語教師魏恕被指控和“右派分子”丈夫“劃不清界限”而遭到侮辱和毆打。1966年8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全校學生被集合在教學樓前的操場上召開“鬥爭大會”,當紅衛兵拳打腳踢地把一長串“牛鬼蛇神”帶上台子跪下的時候,魏恕從教學樓四層的側麵跳了下來。第二天召開“批鬥畏罪自殺的現行反革命分子魏恕”大會,台子上紮了一個稻草人,身穿魏恕的衣服,衣服上血跡斑斑。北京大學中文係負責人程賢策,從1966年6月中旬起就不斷遭到“鬥爭”,在9月5日服毒“自殺”。他死後中文係開會,把他的名字寫在白布上,和其他教授、係副主任一起被“鬥爭”。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曆史係李季穀教授1968年7月25日被“鬥爭”了整整一天,罰跪在地,背上被紅衛兵學生用香煙燙了幾十處。深夜才放他離開,他投入校園中的麗娃河身亡。紅衛兵說他“畏罪自殺”“自絕於人民”,在係中召開“鬥爭會”,用紙畫了李季穀的畫像,命令一名“有問題”的人舉在手裏。他的畫像和幾十名教職員一起被“鬥爭”。
古人也遭到“鬥爭”。1966年8月24日,北京十三陵博物館開大會,“鬥爭”並燒毀了從陵墓中挖出的萬曆皇帝的骨骼(已經由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用鐵絲穿起來)。(《風雪定陵》。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97年,341頁)。近代曆史上的名人張之洞、康有為,不但被掘墓,而且被打開棺材“鬥爭”(見鳳凰網)。北京師範大學的紅衛兵在1966年11月到曲阜召開十萬人大會,砸毀孔子塑像和石碑,把“孔林”(孔家墓園)的很多墳墓掘開。這些破壞雖經修複,至今仍然可見痕跡。
筆者在雲南省邊地農場當“知青”時,1971年初隊裏舉行“鬥爭會”,“鬥爭”了一名工人,還有他種的一株辣椒。他的妻子是成都人,嗜吃辣椒。那時政策不準各家自己種植,他悄悄到山裏砍去野草辟出一片餐桌麵積的地(那裏有的是這樣的荒地),用竹子編成籬笆圍起來(那裏的野生竹子非常多),種了一株辣椒(辣椒在那個溫暖炎熱的地區是多年生植物並常年掛果,極易栽種取食)。軍代表把全隊的人引到那株小小的辣椒前(半天沒有上工),帶著人們高喊“打倒XXX”(那位工人的名字),毀掉了那株辣椒。這個行動當時被稱為“割資本主義尾巴”。
老人、年輕人、孩子、外國人和死者、古人甚至一株辣椒都被“鬥爭”,看起來相當混亂,也有人說這是“失控”,不能責怪文革領導人。但是,實際上這些人被“鬥爭”的“原因”是相當明確相當一致的:他們和資產階級有關係(子女);他們和傳統的思想理念有關係(信教的人);他們有和文革領導人不一致的思想(他們“反動話”,可能實際上並不十分與當局對抗但是有異議或者有不敬),他們和私有製有一點關係(比如那棵辣椒)。“鬥爭”這些人,在打擊這些人的同事,也打擊了他們蒙受的罪名代表的理念和價值觀,如資本主義,如教育和學位等等,也大力肯定了文革的理論和目標,其中最主要的是和“傳統的所有製”以及“傳統的思想”“徹底決裂”--文革時代稱之為“兩個決裂”,以便上口好記。實際上,從這些“鬥爭”對象,可以清楚看出文革一直亂中有序,方向和目標都非常清楚。被“鬥爭”的人要為自己辯護以逃過或者減輕懲罰,隻有竭力聲明自己要堅決打倒“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強調自己“無限熱愛黨熱愛毛主席熱愛社會主義”。甚至直到在文革後給被“鬥爭”的人“平反”,也隻說是“冤假錯案”,意思似乎是說這些人並沒有“走資本主義道路”,也不是“反動學術權威”,卻沒有從理論上指出這些罪名本身是不成立的。
除了被“鬥爭”的人,有的“鬥爭會”上還有一類人“陪鬥”——這是文革新詞語之一。中文以前隻有“陪客”一說,相對於“主客”而言。“陪鬥”這類新詞語的出現,標誌著“鬥爭會”的進一步發展和成熟,結構更加複雜和精致。上文已經寫到江西省安福縣王均的妻子“陪鬥”。有的“鬥爭會”上,“陪鬥”人數十分可觀。在1966年8月15日北京大學文革委員會在北京最大的會場“工人體育場”的“鬥爭會”,校長被“鬥爭”,係一級的領導人(包括各係的正副主任以及共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則“陪鬥”,而北京大學當時有二十多個係。在清華大學“鬥爭”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妻子王光美時,“陪鬥”者中有國務院副總理等等。王光美站在桌子上,身後有兩個紅衛兵拉著她的手臂作“噴氣式”。“陪鬥”的大幹部站在地麵上,每人身後也有兩個紅衛兵架著他們做“噴氣式”。
在被“鬥爭”的人中有一個群體,先“鬥爭”別人,然後自己被“鬥爭”。他們是那些在文革初期領導文革的各省市縣的領導幹部。文革開始的時候,他們組織了各種“鬥爭會”“鬥爭”文革的第一批“鬥爭”對象,即學校教師和校長,作家和藝術家等等。可是半年以後,他們被“奪權”了,也成為“鬥爭會”的對象。他們對別人施行的殘暴手段都回報到了他們自己身上。這裏用了“回報”,這不是佛教所說的做了壞事得到上天的懲罰即“因果報應”。這是一種“體製”導致的“回報”。他們組織和提倡野蠻殘酷的“鬥爭會”,後來自己也身落其中。因為這個,雖然他們後來也“否定”文革,卻隻願意談他們被“鬥爭”卻不願意談他們“鬥爭”別人。出於這種利害關係考慮,文革的這一部分曆史常常被隱瞞不提了。
2,誰“鬥爭”?——動力和動機
在“鬥爭會”場上,大多數人是“鬥爭”別人的人。他們是被“鬥爭”者的對立麵。但是“鬥爭”者其實有兩類。一類是“鬥爭會”的領導人和積極分子。他們坐在會場前麵的台子上並占據擴音器(如會場較小則沒有台子和擴音器),主持會議,宣布開始和結束,作大會發言。他們控製“鬥爭”的進程,包括會前選取“鬥爭”對象和會後決定進一步的處罰方式。
會場布置也明顯分開了這兩類“鬥爭”別人的人。主持者們坐在主席台上,“群眾”在台下,常常坐在地上。在他們和“革命群眾”之間,隔著被“鬥爭”的人。
回看曆史事實,主持“鬥爭會”的人都是當時的掌權者。隨著他們失落權力,主持“鬥爭會”就會變成另一些人的特權:最早開始是“工作組”(1966年8月以前)召開“鬥爭會”。然後是“紅衛兵”和“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組織的領導人。再後來就是“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以及建立的新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的首長,其中有很多是軍人。例如,1967年4月10日在清華大學主樓前“鬥爭”前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妻子王光美。有幾十萬人參加,是文革中規模最大的“鬥爭會”。主持“鬥爭會”的蒯大富,是清華大學“井岡山紅衛兵”“井岡山兵團”“首都紅衛兵第三司令部”負責人。從1969年到1970年,在北京大學進行“第二次清理階級隊伍”時召開了七次全校性的“寬嚴大會”,那是“鬥爭會”的一個亞種。第一次1969年7月21日,軍代表遲群作了長篇的威脅性講話。遲群是中央警衛部隊的宣傳科副科長,被派主管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兩所大學,1974年幾乎當上了全國的教育部長。第二次1969年8月8日,中央警衛部隊的“王副政委”王連龍發表長篇講話。此後他主管北京大學8年多。一方麵,這些“鬥爭會”顯示了他們的權力和重要位置;另一方麵,因為“鬥爭會”是當時的主要“革命”活動之一,積極領導和從事這樣的活動才能獲取和保持權力。蒯大富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從一個普通二年級大學生變成清華大學的最高領導人,而且名聲遠播全國,出行乘坐那時高級幹部才有的小轎車。遲群和“王副政委”都教育程度不超過初中畢業卻執掌大學多年直到文革結束。他們充當了文革領導人的得力助手和打手,也得到職位和權力作為獎賞。
“鬥爭會”上有一批“積極分子”。他們在“鬥爭會”上押解被“鬥爭”者,強迫他們低頭彎腰雙臂後舉作“噴氣式飛機”狀。他們揮舞拳頭高喊口號“打倒”“砸爛”和“萬歲萬萬歲”。他們動手毆打被“鬥爭”的人,把腳踩在被“鬥爭”的人背上(見上海照片)。留下的“鬥爭會”照片雖然不多,但是可以看到這些人臉上歡喜的得意的表情。這些人有的得了官職,有的出足風頭,也有的至今抱怨他們沒有得到什麽“好處”。實際上這種在大庭廣眾之中主宰他人身體和性命的權力快感,就是他們得到的“好處”之一。利益不僅有金錢和物質的,心理的滿足也是一種。文革後,他們其實隻有極少數受到比他們對別人的迫害遠為輕的懲罰。大多數頂多是失去了原來預想的出將入相的升遷機會。文革後這些人誠懇道歉的也很少。這些人很可以成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看權力的誘惑怎麽鼓勵一些人會做出凶蠻暴力的事情來。
另一種人數量最多,即所謂“革命群眾”。他們坐在台子下麵。他們和“鬥爭會”領導人之間隔著被“鬥爭”者。他們沒有權利決定“鬥爭”誰,也不能為被“鬥爭”的人辯護,他們隻能隨著台上的人的指揮,揮舞手裏的毛澤東語錄,舉拳頭喊口號。總的說來,他們是被動的,雖然他們也確實“鬥爭”了別人。
對很多成年人來說,他們幾乎沒有選擇。他們領取著工資參加這樣的“鬥爭會”;參加時不是站在被“鬥爭”的人中,而是在“革命群眾”隊列中,給他們相當的 安全感。如果被“鬥爭”的人過去與他們個人有仇怨,他們還可能感到出了口怨氣。如果他們公開拒絕“鬥爭”別人,他們自己會馬上也遭到“鬥爭”。在大量人次的調查中,筆者發現了兩個名字。他們曾經被通知而沒有去“鬥爭會”上“鬥爭”他們的同事和學生。其中一位的名字是由被“鬥爭”者因為感激而記住的,另一名是自己在文革後說出來的。他們請了“病假”一天。能這樣做,顯示了他們的道德感還沒有被“革命”全部衝垮。但是這樣做的人實際上非常少,對“鬥爭會”造不成什麽影響。
對一些人來說,“鬥爭會”還有別的意義。一名受訪者說,1967年他去過北京航空學院對彭德懷和張聞天(資深共產黨領導人,批評過造成了大饑荒的政策)的“鬥爭大會”,當時他15歲。他回憶往事,說,“小孩兒嘛,哪裏有熱鬧就上哪兒。隻要被“鬥爭”的不是你家的人。”另一名年齡相仿的受訪者說,記得到北京大學看“鬥爭會”,人太多,他個子矮,就學別人爬到樹上看。學校不正經上課,又沒有電視可看(幾乎沒有人家有電視機也沒有什麽電視節目),文革前出版的文藝書籍都被禁止,連體育比賽也都停止。學校操場,音樂堂,劇場,體育館,都用來召開“鬥爭會”。“鬥爭會”對青少年具有了“娛樂”作用。
一名受訪者文革開始時是北京史家胡同小學一年級學生。1966年8月,這個學校的校長趙香蘅遭到“鬥爭”和毆打後,與丈夫沙英一起跳樓身亡。這名小學生記得他參加了趙校長死後的一個“鬥爭會”,“鬥爭”已經死亡的趙校長和別的活著的老師。這名一年級小學生記得在會上,他最初不懂說趙香蘅校長“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是什麽意思。他在那個“鬥爭會”上學會了“新詞”。
“鬥爭會”總是把上述三類人分得很清楚。上麵寫到1966年8月4日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女子中學初二(四)班的“鬥爭會”上,被“鬥爭”的十名“黑五類出身”的學生站在教室前麵,一根長繩子繞過這十名學生的脖子把她們拴成一串。十名“紅五類出身”的紅衛兵則坐在椅子上“鬥爭”她們。還有20來名家庭出身“不紅也不黑”的學生被指定坐在水泥地板上。這三種情況的含義都很明顯。“鬥爭會”還未正式開始,三類人的位置和姿勢就把她們作了清楚的區分。兩個月前這40來名15歲的學生還是一起坐在椅子上聽課的同學,現在被劃分成這樣三個等級。也可以說,這也是文革時代整個社會的一個縮影。而且,正是由於這種劃分,才可能激起仇恨和衝動,使得文革得以持續進行。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