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章:今日的各各他山路

insight777 (2014-04-28 06:34:57) 評論 (71)

2014-04-28 劉傳章 生命季刊



今日的各各他山路

引言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他那劃時代的巨著《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書中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他要人來死。”作主的門徒必須背十字架,必須死,這是作主門徒要付的代價。在書中作者也論及兩種恩典。一種他稱為“廉價的恩典”:不需要悔改就能獲得赦免,不必遵從教會的紀律就可以受洗,不需彼此認罪也能彼此相交。簡言之,廉價的恩典是隻受恩不受教。另一種恩典,作者稱之為“重價的恩典”。這種恩典是說,“人必須尋求才能尋見的福音,必須祈求才能得到的恩賜,必須敲叩才能開啟的門……是昂貴的,因為人必須為之付上自己的生命。是恩典,因為它賜與人獨一無二、真正的生命。”這恩典不是論救恩,而是作門徒。如果我們想要得到這種真正的生命,想要作主的門徒,我們必須預備自己,來背起十字架,與主同死。

穌對門徒的要求是什麽?門徒之所以為門徒是出於耶穌神聖的呼召:“來跟從我。”主也呼召他們在天國的事工上作學徒,他們要在已熟的禾田裏作收割的工人。耶穌對於“作門徒”有怎樣的說明呢?他決不以掩飾的手法來呼召門徒;他要那些考慮追隨他的人,冷靜地衡量所要付上的代價。什麽代價?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十字架的含義可從五個方麵來思考。

一、降服(Surrender)

“降服”這個詞在聖經中是找不到的;但這個概念卻顯而易見。當耶穌第一次在加利利的海邊呼召四個門徒時,他們便毅然決然地放下一切所有的,立刻跟從了他。這是完全降服的實例。

一個士兵被俘擄,他必須將雙手放在頭上,什麽也不能帶走。人帶他到那裏,他就得跟到那裏。當基督叫我們跟從他的時候,他也要我們空手而來,像是被擄的戰俘。但有很多時候,因為我們不願意完全降服,以致裹足不前。我們有許多心愛的東西,也很容易沉醉於各樣宴樂中……可是真正說來,我們最大的敵人乃是“自我”。“自我”最能阻擋我們完全降服神。一個自私的人,整個生命都以“自我”為中心,而不以神為中心。我們很快就會發現,這種生活方式,不但不能領我們達到預定的終點,反而導致滅亡。

史坦利鍾斯(E. Stanley Jones)在《凱旋的降服》(Victory through Surrender )一書中敘述哈瑪紹(Hammarskjold) 難的經過時,這樣寫道:“我所搭乘的小飛機經過非洲的桑比亞的上空,正是哈瑪紹遇難的地方。這位住在桑比亞的飛行員告訴我,他們在那架聯合國的飛機殘骸中找到一張攤開的地圖,指向剛果首都雷堡市附近的小鎮那多羅。可是那架飛機的目的地原是桑比亞的那多拉。根據那張那多羅的地圖,飛行員尚有一千裏才需降落。可是那多拉的地勢比那多羅高,於是飛機在黑夜裏失事,因為飛行員誤以為他還有一千裏的航程。”

看錯了地圖!“那多拉”與“那多羅”雖一字之差,結局卻是失去一個寶貴的生命。

如果我們的生命也用錯了地圖,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也許我們會著陸,卻是身敗名裂,不堪回首。

今天在教會裏,有許多牧師和教師,布道家與宣教士,長老與執事,神的恩賜在他們身上是明顯的。但仔細看看他們裏麵的“自我”,那是令人不敢想像的。鍾斯牧師說,有些人在工場上已有多年了,但仍不能碰他(Touch him he is stilltouchy)。人對“自我”,不是過分保護,就是過分宣揚。兩者都令人感覺難受。

有當我們將“自我”全然向主耶穌基督投降時,我們才能找到人生的答案。惟有當我們真正明白他一生如何舍己,我們才會不得不將生命獻上給他,舍己為他而活。惟有當我們全然領悟他本為神的兒子,住在一切榮耀尊貴的至高之處,為了遵行天父的旨意,為了救贖你我的生命,如何情願地舍棄一切,你才會情願舍棄自己的生命。願我們都能有這樣的禱告:“用我一生,聽憑主命;分別為聖,全為主名。”

二、犧牲(Sacrifice)

字架的道路要犧牲。門徒的路是死路,是犧牲的路。不願犧牲便不能跟隨主。有人說過:“主為我們所作的犧牲,需要有肯犧牲的門徒來傳揚。”基督的呼召是要犧牲的呼召。換言之,追隨基督的路乃是十字架犧牲的路,是要付代價的路。耶穌曾對同行的人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 , 27)主耶穌在此指出作門徒的真義——耶穌居首位。原文這裏所用的“恨”字,若照字麵解釋,不能符合耶穌的教訓。他命令跟隨他的人要愛仇敵,又怎麽能教門徒恨至親的人呢?這個“恨”字,可以從相對的角度來解釋。耶穌這話的意思是要門徒愛他到一個地步,以致於我們對人的愛,相形之下,尤如“憎恨”。總而言之,我們對主必須忠貞,專一,全然擺上。

當基督吩咐凡跟隨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他指的是什麽?

當時,一個村民若是背起十字架,跟著一班羅馬兵丁而去,他所走上的路,是一條去而不返的路。“背起十字架來跟隨我”就是“永不回頭”的意思。十字架就是死,十字架的道路就是死路,就是犧牲的路。死刑犯所背的十字架就是處決他的工具。縱然如此,門徒仍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

三、順服(Submission)

“非我願做之事,非我願去之地,因我不配選擇自己的路,救主為我選擇,這是最好無比,願主指引我去或留。”在神學院畢業禮上,應屆畢業生再一次獻上自己,甘心樂意順服主的指引。凡事聽命,主領何往必去。

當我們唱詩,禱告時,何等容易說,“我願意全所有奉獻。”但當我們真的麵臨考驗的時候,我們才知道什麽是真正順服的意義。

聖經中有兩處重要的經文,說到基督的順服。當保羅想到基督的順服時,他這樣描寫:“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6- 7)這是好重的話。基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這是澈底的順服,無條件的順服,沒有理由的順服,這是真順服。

一個走十字架道路的人是不能講理由的。什麽是合理的?神子降臨罪世合理嗎?主大可問父神為什麽?但主說:“我來了,是要照著您的旨意行。”

真正的順服是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何等的順服。一般人看不出澈底順服的後麵是更大的榮耀。也正因如此,順服的人很少,順服的功課很難。然而,要在十字架的路上得勝,必須順服。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書58這句話,乍聽起來,好像說基督可能不會順服,神使他受苦,他才學了順從。實際上並非如此。這裏乃是說,基督雖為神子,但他並不要走一條容易的路,而是要經過苦難。看他如何在困境中,本可逃避痛苦,像許多人所作的,而他卻忍辱負重,甘願背負十架,走向各各他山巔。這就是基督的“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順服的結果就是十字架,基督如此,作他的門徒也是如此。

四、服事(Service)

“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45)基督在地上傳道期間,不斷地教導他的門徒要服事神和服事人。基督呼召門徒,絕不是呼召他們坐下來解說摩西的律法,乃是要訓練他們成為可用的仆人。

使徒約翰記載主的話說:“若有人要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約翰福音1226)跟隨主的服事,不是在他的榮耀裏,坐左坐右;十字架的服事也不是“榮登寶座”,炫耀自己。十字架把人帶到極卑微的地步,給人洗腳。若我們還不會甘心樂意的給比我們還卑微的人洗腳,像主所作的,我們還不知道什麽是十字架的道路。

一位姐妹信主之後,就麵對不信的丈夫百般的虐待。他甚至要求她每天給他洗腳,像耶穌為門徒洗腳一樣。她在主的麵前,樂意的,謙卑的洗丈夫的腳,數年如一日,從無怨言。丈夫見此情景,反而變本加厲地苦待她。但有一天,她正在給他洗腳的時候,她的淚水潸潸流下。當他看見她的眼淚,他忽然心有所感,他好像看見了耶穌,在那一天他向神悔改,向妻子道歉,那一天他成了基督的門徒,他看見了十字架謙卑的服事。

五、受苦(Suffering)

主的門徒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受苦。基督一直等到他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才表明他彌賽亞的身份。彌賽亞是預定了要被殺的。從那時起,耶穌才開始指示門徒人子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這時我們可以感覺神與撒但的爭戰。當耶穌預言他必須受害時,彼得的反應是:“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彼得說這句話是在他認耶穌為基督,為永生神的兒子之後,主覺察到撒但的騙術,就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因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隻體貼人的意思。”接著,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舍己和背十字架有相同的意義。耶穌要他的門徒和他一樣受苦,以至於死。難怪彼得說,“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這表示他自己不願意受苦。但耶穌卻斷然指明這是跟隨他的人所必走的路。

人都不願意吃苦,但這是作主門徒的必要條件之一。跟從主不表示我們隨處隨在都要受苦,可是苦難是遲早的事。

許多人無法理解苦難,甚至以此來懷疑或斷定神不存在;意思是說,苦難與上帝不共戴天。事實剛好相反。隻有苦難才能真正使人更貼近神的心懷。因為神知道什麽是苦難的真義。

有一位姐妹發現先生患癌症,兩個星期之內,他就過世。她苦思不得其解?問了不知多少個“為什麽”。誰能給予滿意的答案?信實的神帶領她走過死蔭的幽穀和心膽俱裂的淒苦,如今開始漸漸明白神的美意;傷痛雖仍然存在,感受卻是兩樣。

為什麽基督徒要受苦,作門徒為什麽要付此代價?苦難的目的有三層:

1.與我有益。詩人坦誠地宣布,“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篇11971)背逆的人不會聆聽與順服神,神要用苦難的鞭子,把我們驅趕到他的旨意裏。許多的屬靈功課,都是在苦難中學習的。經受苦難的人,生命才會成熟。有一首詩歌如此說:

柑欖若不壓成渣,就不能成油;葡萄若不投入醡,就不能成酒;哪噠若不煉成膏,何能流芬芳;門徒若不受創傷,豈能體主心。

2.與人有益。許多時候,我們不明白我們為何受苦。受苦不隻是為自己的益處,更是為別人的益處。保羅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哥林多後書14這是基督徒受苦的更高尚目的——與人有益。前麵提及的那位姐妹,經受遽然而來的喪夫之痛後,神的手托著她,走了艱辛的路,經曆了神的能力,如今她成了許多人的安慰者。與她受同樣,或類似苦難的人,來到她麵前,就得安慰,因她了解,什麽是絕望,什麽是死蔭幽穀。神使他的兒女受苦,是要他們成為“安慰的使者”,將神的愛具體地表達出來。

3.與主有益。基督徒受苦的最高境界,就是與主有益。很少人體會到這一點,因此在受苦的時候,感覺苦上加苦。保羅對這一點體會很深,他說:“使我……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立比書310我們受苦,才能品嚐一點基督的苦楚。正所謂“養兒才知父母恩”。沒有作父母,怎知作父母是什麽味道,怎知什麽是含辛茹苦?同樣,不受苦,怎知十架釘痕之痛。苦難將我們帶到與基督同樣的地位,與他一同受苦,與他一同得榮耀。這個與主有益,不是對主有什麽好處,而是讓我們稍微體會一點主的心,他在客西馬尼園中,大聲哀哭,汗珠如同大血滴一樣流下來是什麽滋味。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曾對門徒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在磨煉之中,常與我同在的就是你們。”(路加福音22 28)受苦的人,就是與主貼心的人,主也感受門徒在他的苦難中所給予的支持,

所以才說出這句話來。保羅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曆許多艱難。”(使徒行傳1422)但苦難是與我有益,與人有益,與主有益。這個代價若主許可我們來付,是值得的。

結語

一位八十多歲的老牧師見證說,他年輕的時候,在事奉中經曆了許多的艱難,人的誤會與頂撞,生活的困苦與缺乏,灰心失望,準備放棄傳道生涯。但想到臨別之前也該好好禱告。於是在主日的清晨,獨自爬到教堂背後的小山坡上,在那裏,與主交涉。當他與主“摔跤”,自以為得勝的時候,他就下山,準備今天禮拜完了之後就向教會辭職。走下山坡的時候,教會傳來動人的歌聲:

我聽複活主慈聲說:“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懇切呼召,整日不輟,“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為你飽受痛苦憂傷,為你舍命十字架上,苦杯親嚐,罪債代償,“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他一麵走著,一麵聽著,他的心被歌聲與歌詞刺透,他再一次聽見救主慈聲的呼喚,“來跟從我,背起十架跟從我!”那一天,他重新將自己獻上,任憑海枯石爛,一生愛主,忠心至死。

有誰願意奔那各各他的山路?救主在等待。

劉傳章 馬利蘭聖經教會主任牧師,《生命季刊》顧問,著有《寶架清影》等。


(原文發表於生命季刊總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