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研究史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中衡的評論:
你的論述還是很優秀道理的。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拉拉雜雜的評論:
是的,本篇文章裏也提到了這點。
金賽還指出,在其他哺乳動物中,同性戀是一種常見的現象,人類作為哺乳動物的高級形式,其實與哺乳動物的習性有著一衣帶水的關係。他通過曆史的考察和大量 數據的統計分析,得出了同性戀在人類社會中其實是司空見慣的。
拉拉雜雜 發表評論於
同性戀不隻是在人類,很多動物也同樣有同性戀。這是在一個類似“動物世界”的節目裏看到的。
說明同性戀是整個動物界的事情,當然也包闊人這樣的動物。我沒讀全文。是否合理,另當別論。也根據誰定的理。
希望能看到更多的有事實支持的討論。讓大家學到更多知識。
山間竹筍 發表評論於
你們在這裏錯誤地詮釋金賽的調查。他調查全體人口10%有同性戀傾向, 你們因此結論同性戀是合理的, 這是沒有邏輯的結論。他的調查顯示同性戀是受環境影響的,正說明同性戀不是天生的,是人在環境的影響下做出的選擇, 是“隨從逆性的情欲”的選擇。我在同性戀網站上看到的一句話“同性戀的傳染比感冒細菌傳染慢不了多少”,你就知道你在這裏宣傳所謂的合理性有多麽可怕。
你們竟然還說什麽“同性戀對人類的負麵影響與直係通婚相比,實在是小巫見大巫”, 等某一天你的孩子告訴你他/她是同性戀的時候,你就知道哪是小巫那時大巫了。
錯的就是錯的,塗脂抹粉也不能把它變為對的。
中衡 發表評論於
回複木愉的評論:謝謝褒獎。還是博主提供了良好的氛圍和鋪墊,使我能夠抒發己見。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中衡的評論:
您用這種態度來討論問題,就讓人容易溝通得多。
中衡 發表評論於
回複木愉的評論:聖經是一部人類曆史的記錄。它的教條,反映了當時曆史背景下人類對同性戀的認識,是值得相信的。
中衡 發表評論於
回複木愉的評論:隨著人類對自身認識的不斷提高,特別是現代醫學的飛躍,分別對直係通婚和同性戀的認識也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從目前的醫學水平來看,直係通婚對人類的危害,是極其嚴重的,是無法克服的;同性戀對人類的負麵影響與直係通婚相比,實在是小巫見大巫,無論是社會層麵,還是醫學層麵,都是可控的。這也是社會對同性戀越來越寬容的原因之一。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中衡的評論:
跳出聖經的論域來說理,就充滿了好多機智。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山間竹筍的評論:
類比推理一不小心就推出謬論來了。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lunear的評論:
金賽後代沒有同性戀,這是一個確鑿的事實。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lunear的評論:
說得非常正確。這就是邏輯的力量。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中衡的評論:
“直係不能通婚,是人類經過多少代的經驗總結出來的。同樣,人類對同性戀的認識,也是經過了多少代的經驗總結得出的。所以這隻能從同性戀不利於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上去解釋。”
對同性戀的態度是從嚴厲到寬容,但是對血親通婚的態度是從寬容到嚴厲。這兩者不能同日而語。
木愉 發表評論於
回複中衡的評論:
當您冷靜的時候,您的辯論還是很有些見地的。表揚一下。
中衡 發表評論於
“在西方,基督教和猶太教都把同性戀看成一種醜陋的習性甚至是一種罪惡,所以,同性戀在西方的 生態環境非常惡劣。在古羅馬,就曾經有過用火來懲罰同性戀者的酷刑。”
任何事物的發生都是有其根源的。曆史上對同性戀的虐待是極其可惡的,表現了人性的醜陋一麵。這種現象的發生與人類對同性戀的的認識有直接的關係。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曆史上無論那個民族對待同性戀都像對待瘟疫一樣。直係不能通婚,是人類經過多少代的經驗總結出來的。同樣,人類對同性戀的認識,也是經過了多少代的經驗總結得出的。所以這隻能從同性戀不利於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上去解釋。我們要譴責對同性戀的迫害,但也要理解同性戀對人類的負麵作用。
中衡 發表評論於
“金賽的調查表明,同性戀行為並不是在所有人群中都有著一樣的比例。同性戀行為受製於許多因素。比如,較早進入青春期的男性中,同性戀行為比例要高些。在鄉 村中,同性戀的發生率較之城鎮的發生率也要少些。經常去教堂的人中,同性戀發生率也要低些。女性的情形卻不太一樣,女性同性戀行為在城鎮的比例高於鄉村隻 在20歲以後才顯現出來。宗教背景對女性同性戀傾向的影響跟其對男性同性戀傾向的影響一樣,即宗教色彩不濃的女性發生同性戀的可能性要高出許多。”
這恰恰說明同性戀不完全是由基因決定的,同時也是由環境決定的。
一方麵,同性戀基因的表達會受到環境對個體生理狀態的影響;另一方麵,即便是異性戀基因的表達同樣會受到環境對個體生理狀態的影響。在第一方麵,個體就會表現為不同程度的同性戀;在第二方麵,個體也可能表現出不同程度的同性戀。所以環境的誘導是可以產生同性戀的。所有這些都是可以通過人為調節改變的。隻是當今社會,尊重個人選擇,不能強製改變個人的性取向。
中衡 發表評論於
“通過金賽搜集的性曆證明,同性戀其實依然故我地存在著。金賽指出,即使把今 天具有同性戀曆史和傾向的人統統滅絕,也難以令人相信同性戀在下一代中會因而減少。同性戀在人類的黎明時期就跟人類相依相隨,因為同性戀是人類固有的本性 之一。”
我完全同意這一見解。用現代科學很容易解釋。人類的基因都不是純合的,每個人,即便是父子,母女都不可能完全相同。當同性戀基因隱性時,人的個體就表現為正常的異性戀;當同性戀基因顯性時,人的個體就表現為異常的同性戀。所以,含有同性戀基因的異性戀的父母總是有可能生出同性戀的孩子。由於基因表達的情況不同,從生理水平上,同性戀的個體激素不能像正常人那樣平衡,就像糖尿病人的胰島素不能正常平衡一樣。因此同性戀的狀態是可以向正常平衡調整的,特別是在現代醫學對性激素研究已很深入的情況下更是如此。顯然在金賽時代科學遠沒有現代發達,對同性戀的研究隻是停留在社會學水平,遠遠不能作為談論同性戀的唯一根據。
lunear 發表評論於
回複山間竹筍的評論:
怎麽可以這樣胡亂比較?同性戀怎麽可以跟殺人相提並論?曆史上那麽多同性戀名人為世界做出了多大貢獻?
就是金賽本人的孩子也沒有變成同性戀(資料有限,至少從他們有孫女這個事實上得到一些驗證:http://baike.baidu.com/view/468867.htm)
山間竹筍 發表評論於
"金賽的發現使得同性戀者找到了存在的合理根據" -- 全體人口10%有同性戀傾向,並不表示同性戀是合理的, 正如全體人口的百分之多少殺過人, 不能說明殺人就是合理的。聖經上把這叫“隨從逆性的情欲”!如果你不想自己的孩子成為同性戀,就不要再為這種人神皆憤怒的行為尋找所謂存在的合理根據。
lunear 發表評論於
很好,《金賽》的書和電影我都看過。就像文中所說的那樣,反對金賽的人認為金賽是同性戀,因而攻擊他的論點是錯誤的。那麽反過來,一個異性戀的學者研究異性戀關係,是不是也就是缺乏公正、不可信的?難道非得異性戀去研究同性戀才公正不偏頗?電影裏描寫了他的妻子,她的確是個很偉大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