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人民,生存的最優狀態應該是自由自在。我們的憲法,所應該承繼的,是老子的自然之道。我們的所有法律,是要在源於自然的平等基礎上保護所有人源於自然的自由。我們要探尋的理想社會,是充滿了源於自然的真,源於自然的善,源於自然的美的自然和諧社會。我們的立法人員,所需要做的,就是探尋這自然之道,並立以文字,以昭天下!除此之外,別無他途。
先聖孔子,以仁心度人,立心法,教導中國人格物致知止於至善.可千年以來的人類社會,物欲橫流,爾虞我詐, 腐朽墮落,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子在世,必淚流滿麵,曰:“豎子不可教也!”吾等後人,真的是愧對先賢!
心法既廢,外法必立,立法必源於大道。由此,法不可不尊,不可不依,不可不守,不可不執。由此,大道方能重行人間。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於海,從我者其由與!”
中國人,想想子路吧!聞過則喜,聞善則行,義必為、危必拯。由此,大道必能重行人間。
李察天寫於 200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