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費訴訟案” 的故事以及真理的不確定性辯

金筆 (2007-08-29 22:11:29) 評論 (6)

半費訴訟案是我很早以前聽一位大學同學講的故事。有一位古希臘詭辯學派的著名哲學家 (簡稱老師),他在收授學生教人打官司時都要和對方簽訂一個合同,合同規定學生入學時先交一半學費,學生在畢業後在第一次出庭勝訴後再交付另一半學費。

有這麽一位學生,學成畢業後一直沒有替人打官司,當然也就一直沒有交付另一半學費。最後老師決定起訴他追討另一半學費。在法庭上,老師誌在必得地說:如果你敗訴就必須按照法院的判決付給我另一半的學費,但如果你在此案中勝訴,你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另一半學費。總之無論勝訴還是敗訴,你都要付給我另一半學費。

而學生則針鋒相對地回答:老師您錯了,這場官司無論勝負我都不用付學費。如我勝訴,根據法庭判決我不用付學費;如我敗訴,根據合同規定我第一次出庭勝訴才交付另一半學費。因此我也不必交付學費呀。

真是怎麽樣的老師,怎麽樣的學生。

那麽擺在法官麵前的難題是,如果判定學生勝訴不必繳付另一半的學費。可是按照合同規定,學生勝訴必須繳付學費。但如果判定學生敗訴繳付另一半的學費。可是按照合同規定,學生敗訴則不必繳付學費。

不管法官怎麽判決,總概起來就是一個字,難。網友們,你們覺得應該怎麽判呢?嗬嗬。

下麵轉一個話題吧,談談真理的不確定性 (豆豆啊,今天不知道怎麽搞的,金筆的腦子或許太累了,動不了啦,那個真理的多極性一時想不出很逗的 "批駁" 話來,那就先記下這筆帳吧,嗬嗬)。

設計 "真理的不確定性" 這樣一個命題的人實際上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真理的不確定性的反麵就是真理的確定性,也就是絕對真理。學過哲學的朋友們都知道,老師當年是這樣教我們的,人類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每一次我們隻能探索出相對真理,並逐步向絕對真理靠攏,但我們人類永遠不可能達到絕對真理。

上麵這段理論為 "真理的不確定性" 撐了一把保護傘,因為我們無法認識絕對真理,因而真理也就是不確定的了,嗬嗬。

那討論完了是嗎?當然是不是,哈哈,下麵金筆試著來破解它。

首先,我們把 "真理的不確定性" 作為一個命題,看它是否成立。

"真理是不確定的",假如這個命題成立,也就是說所有的真理都是不確定的,這當然也包括了 "真理是不確定的" 這條真理本身。這樣的話矛盾來了,假如真理是不確定的,那麽 "真理的不確定性" 本身也不能確定的,因此 "真理是不確定的" 這個命題就不能成立。

隻有當 "真理是不確定的" 這個命題不能成立時,即真理是確定的時,這個矛盾才不會出現。

歡迎砸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