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回答“破案和民主有沒有關係”時,斬釘截鐵地說“有“--該帖子被刪除了,但你不應該這麽快就忘了。
我一直說的是:(發現後的)清查的快慢跟民主有關係。
而你去一而再、再而三的把這個篡改成“破案”。這個正是你篡改我的意思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你這個快慢倒底是怎麽算的,從犯罪開始到判決為止,還是從案發以後到判決為止?
》如從犯罪開始,那30年不應該算短了 --- 陳良宇案你就是這樣算的。
你看,你又是從你篡改的意思出發來推論。我本來就沒有談論“破案的快慢”這個話題。說的都是破案(發現)後的清查的問題。
》如從案發以後,也得等到判決以後才能下結論 --- 陳水扁案從案發到判決用了幾年?還有多少億沒有追回來?陳公子涉嫌洗錢,偽證(本人認罪),照樣逃脫“民主”法的製裁,還當上了“議員“
阿扁的案子有多複雜,你該清楚吧?你是不是認為所有的案子不管複雜程度如何都應該辦的一樣快?
》查出的有毒食品多,你說是“民主社會”查得快,如果少呢?你完全可以說,台灣的有毒食品不嚴重,不像大陸那麽多。
首先,錯!我說的查的快不是基於查出的有毒食品的多少,而是相關機構(比如食物管理等)的行動快。
其次,哦,怎麽,你原來確實是知道我一直說的是“查得快”?那你怎麽屢次篡改成“破案快”呢?別有用心?
你就不用狡辯什麽“破案快”=“查得快”了。我一直說的都是“發現後”(也就是破案後)的清查快慢,而不是什麽“破案”的快慢。
再說到大陸的有毒食品:你能否認那一長串的有毒食品的名單嗎?
相比起來,台灣的塑化劑雖然散布廣泛,但也就是起源於一兩種原料。許多廠商根本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那些產品然後加到自己的產品中去的。而大陸的有毒食品,卻是每一種都有至少一個源頭,有一些甚至是成為一個產業、牽涉進許許多多的人的(比如地溝油)。
你自己做個比較吧。
》陳水扁案查得慢,你說是案情複雜,那麽陳良宇案呢?
陳水扁當總統時在司法部門安插了許多暗樁,這些人明顯的幹擾了辦案的進程。陳良宇是江澤民的愛將,雖然許多人知道他有問題,江澤民不下台,他也絕不會被查。
陳良宇的案子,正好說明了在人治社會裏,司法是不獨立的。老大不讓你查,即使有許多人知道甚至舉報,也是沒有用的。謝謝你給了這麽個好例子。
》有毒食品牽涉的麵更廣,怎麽就會查得比陳案快些?
如上麵說的,江不下台,誰敢查陳良宇?不敢查的話,還有什麽快慢可言?
》要說智商,相信大部分台灣記者,網民,包括“總統”也不低,可看看當時在楊妹妹一事上的作為,答案你自己去找。
你的智商不低,所以你一而再再而三的篡改我的意思,說明你是別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