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至少是在位時判的,陳水扁案呢?按你的邏輯,台灣是否更“人治”,謝謝你給了這麽個好例子。阿扁的案子有多複雜?連是否要拘押都要拖那麽長時間,如是平民,早判了。他的手下不就是恒快被關,被判了?盡管罪不如阿扁。
陳水扁當總統時在司法部門安插了許多暗樁---台灣的“民主”怎麽會任由他一個人為所欲為?
陳公子認罪卻不用伏法,還當上了“議員“,你說台灣的“民主”好不好玩?
陳良宇案--你難道沒有從犯罪開始算?---做錯的話可以改,但不要抵賴。
你要比較的話,台灣有毒食品的曆史更長,危害麵更廣,判罰得更輕。至於說查得快,按你的邏輯,台灣地方小,這次又隻是幾種毒素,差得快慢還是更案子的難易更有關係,於“民主”無關。
楊妹妹的事,你更本就在回避,看看你自己當時的表現,給你自己下個定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