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至少是在位時判的,陳水扁案呢?按你的邏輯,台灣是否更“人治”
陳良宇不是一把手---這個差別你是有意忽略的?
老毛老鄧老江老胡在位的時候有有誰能查他們?即使是他們下台後,這個獨裁人治的政權還在延續,政治還沒有民主化,官官相護的誰能查?
這個不正是“人治”社會的一個更好的例子?
》陳水扁當總統時在司法部門安插了許多暗樁---台灣的“民主”怎麽會任由他一個人為所欲為?
》陳公子認罪卻不用伏法,還當上了“議員“,你說台灣的“民主”好不好玩?
有什麽稀奇?台灣的民主化才進行了多久?有多少高級官員是很懂民主的要義和能堅持原則的?
誰都知道,民主不是個完美的事情。民主的過程中必定會有不少人(尤其有權力者)為私心而做下破壞民主、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的事情。所以,民主的過程和政治都需要全社會的努力。不斷監督為政者,揭發檢舉他們的不當行為,用司法來處罰他們。陳水扁的被起訴和判刑,正是一個好的例子。
而在大陸,多少官員為所欲為、貪贓枉法?現在被抓到的,又有幾個百分點?為什麽那麽多的別的貪官汙吏(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就是沒辦法懲治?這個還不夠說明人治社會的嚴重的根本性的缺陷?
》陳良宇案--你難道沒有從犯罪開始算?---做錯的話可以改,但不要抵賴。
陳良宇的問題不是被查之前的很短時間才發現的。他的問題其實他的政敵都知道。隻是因為礙著老江,沒法整他。
所以,即使從很早就計算起,也不為過。
但是,三鹿奶粉也好、塑化劑也好,都隻是當事人(公司)知道。外界基本不知道。所以我說的清查應該是從被發現被揭露的時候開始算。
你兩這兩者(陳良宇 vs. 三鹿奶粉/塑化劑)之間這麽明顯的差別的看不出來?不像誒。我覺得你多半是裝的。。。
》你要比較的話,台灣有毒食品的曆史更長,危害麵更廣,判罰得更輕。至於說查得快,按你的邏輯,台灣地方小,這次又隻是幾種毒素,差得快慢還是更案子的難易更有關係,於“民主”無關。
我同意他們是判的輕了點。但這不關我們談論的清查快慢的問題。
我說的清查快慢的問題,首先指的是相關機構(事物管理、司法等)的動作快慢。
三鹿的問題被發現後,拖了好多個月,一直沒有清查,也沒想全社會公布。直到這個問題由外國公司和媒體提出來了,才“出口轉內銷”的逼的大陸不得不查。你說不是個問題?你說這不大大的丟了國家的臉?
這個拖延,正是因為大陸是人治社會造成的。上麵不讓查(據說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怕破壞奧運會的氣氛。。。),下麵的能動麽?
》楊妹妹的事,你更本就在回避,看看你自己當時的表現,給你自己下個定義吧
我回避了什麽?你倒是在回避事實---我叫你去看那個錄像你看了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