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句老實話,如果是個夫妻店,歧視官司贏了也沒多少錢,還不夠付律師費的。我們是大單位,人多,錢多,打官司的人也多。所以我們法律部門有個分支,職責就是就是把打官司的可能扼殺在搖籃裏。
別忘了,在人事的眼中,管理也是員工,隻不過職責不同,惹的禍越少越好。每個新任管理,第一件事就是人事部的培訓,講各種各樣的政策和法律。電郵一份一份加一份,把鏈接發給你。人事部門的人非常的理解,你們不是專業,一次培訓可能記不住,培訓的目的是提醒你們注意,有事找人事部,誰負責什麽,今天發給你們的小冊子裏清清楚楚,丟了沒關係,人事部網頁一搜都搜出來了,搜不出來給我們打電話。話外之音就是你不找我們,出了事兒你跟著倒黴。
各種各樣的規矩中,涉及到歧視和性騷擾是必須報告人事部備案的。隻要員工一提到或暗示到歧視和性騷擾,事情的處理就完全不在管理的手中了。與員工說什麽,怎麽說,全部由人事/法律部一步一步地教著。別以為人事是向著管理的,這時候,員工是刺頭,管理是笨蛋。人事的所作所為,完全從公司的利益出發,尤其在政治正確喧囂塵上的今天,搞不好管理就成了犧牲品當成小卒子給丟掉了。
折騰一圈下來,最好的結果就是雙方都退一步,握手言歡。但你要是管理,你怕不怕這個員工?再來一次指控,人事可能會根據公司的利益幫助管理,但管理走人也是遲早的事兒了。
我沒有被告的經驗,有不得不解聘少數族裔的經驗。為了預防被控歧視,在啟動PIP之前,我和我的管理不知商量了多少次。我們做了決定之後。與人事又不知商量了多少次,積累了多少材料。啟動PIP後,每一步,都是由人事和上級人事的兩位員工把著手辦的。當員工不服在內部走程序時,雖然知道每一步都是符合政策的,心裏也是忐忑不安。一旦員工在內部反訴成功,下一步便是告公司。那麽我在出庭時便是被告方,雖然輸了不用賠錢,但我的職業進取可能也就走到頭兒了。
所以指控歧視,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