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鞠婧禕生活照 圖/鞠婧禕微博
絲芭傳媒方麵稱,與鞠婧禕先於2013年簽訂《專屬藝人合約》(以下簡稱:《合約》),後與鞠婧禕於2018年簽訂《<專屬藝人合約>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此外,絲芭傳媒宣稱,曾在2017年後出資1.6億元為成立工作室的鞠婧禕規劃、定製打造影視劇資源,連續7年支付其139044543.5元的稅前收入,每月支付25萬元固定工資,更是提供150平方米江景房、房車,報銷鞠婧禕個人旅遊花費……
鞠婧禕方麵,則是通過律師否認簽署《補充協議》,質疑絲芭傳媒曬出的筆跡鑒定不權威,還指控絲芭傳媒存在諸多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在重要文件中惡意偽造簽名,長期隱瞞、截留、侵占演藝收入,甚至無差別“騷擾”合作方……
鞠婧禕方律師發布聲明 圖/微博
12月17日,中國新聞周刊聯係絲芭傳媒方麵,電話撥通後即被掛斷。截至發稿,鞠婧禕的代理律師尚未回複采訪。
針對雙方在社交媒體上的“各執一詞”,其關鍵核心在於:絲芭傳媒主張2018年與鞠婧禕簽訂的《補充協議》是否真實存在?是否由鞠婧禕本人簽字?鞠婧禕是否已經實際履約?
絲芭傳媒12月16日晚間的聲明顯示:2024年8月2日,鞠婧禕向法院起訴我司,其單方麵先後提出終止、解除、終止藝人經紀合約的請求,審理中經法院指定且其本人確認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未得出鞠婧禕於2018年9月10日所簽《<專屬藝人合約>補充協議》不是鞠婧禕本人簽署的鑒定結果,2025年9月鞠婧禕主動向法院申請撤訴。
鞠婧禕撤訴後,絲芭傳媒於2025年9月30日再次委托具備司法鑒定專業資質的鑒定機構就其筆跡進行鑒定,並於2025年10月30日收到再次鑒定結果為:“署期2018年9月10日的《<專屬藝人合約>補充協議》中落款乙方簽字處的鞠婧禕簽名字跡與樣本中供比對的鞠婧禕簽名字跡是同一人所寫。”
對此,鞠婧禕代理律師在聲明中表示:2025年2月20日,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鑒定機構得出的鑒定意見為無法判斷簽名為鞠禕本人所寫,故絲芭傳媒申請要求補充鑒定。2025年9月4日,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鑒定機構再次得出鑒定意見,無法判斷該簽名為鞠婧禕本人所寫。而絲芭傳媒所發布聲明中所載“鑒定意見”,並非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鑒定機構作出。
鞠婧禕代理律師還在聲明中透露:2024年6月6日絲芭文化實控人及總經理與委托人(鞠婧禕)關於“續約”有過對話,實際上已經可以印證,委托人(鞠婧禕)從未簽署過任何續約協議,否則雙方完全沒有必要再在2024年6月洽商續約。
絲芭傳媒方麵的代理律師於12月17日傍晚公開回應稱:2013年的《合約》條款約定,合同期為8年,若合約結束時鞠婧禕未滿30周歲,則自動順延至30周歲。此外,第八條第五款規定,影視活動獨家代理權及影視經紀業務期限為20年。
該代理律師指出,2018年雙方變更的,正是這第八條第五款。即鞠婧禕除演唱外的商業、可能產生權益和收益的公益活動等事務,獨家委托絲芭傳媒代理並提供經紀服務,自合同生效起20年。
絲芭傳媒方律師發布聲明 圖/微博
一位長期代理藝人工作的律師對中國新聞周刊分析稱,2018年鞠婧禕的事業和市場方麵表現優異,古裝劇《芸汐傳》也在當年夏天上映。因此絲芭傳媒確實也有理由,針對其提前“布局”。
“當前情況看,拋開《補充協議》簽字問題不談,如果絲芭傳媒律師陳述的原合同合同條款確有其事,那麽至少意味著合同並未完全到期,絲芭傳媒還有部分影視分約在手,或對鞠婧禕稍顯不利。”該律師表示,當前由於鞠婧禕已經撤訴,雙方目前仍處於輿論戰層麵,不排除後續有一方再度起訴。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文化娛樂體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濤律師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同類型的藝人與經紀公司產生糾紛的案例,近年來時有發生。
“究其原因,或許與當下文娛產業形態發生變化有關。”丁濤介紹稱,“從過往看,經紀公司培育藝人更多依賴影視項目,但當下影視市場受多重因素影響,各方為保障項目營收基本盤,普遍更傾向於使用被市場認可的成名藝人,新人的試錯空間極為有限。這就讓經紀公司在培養新人的態度上趨於消極和保守,已經成名的藝人,經紀公司則不願輕易放手。”
加之當下,影視、綜藝、音樂等領域,又已不再完全依賴院線和電視台,互聯網平台話語權逐漸提升的同時,信息傳播壁壘也正被逐步打破。如此一來,傳統經紀公司的資源中介價值一定程度上有所稀釋。被長約“鎖定”的成名藝人,基於在商言商的角度想盡快“獨立”,也是近年來此類矛盾頻發的原因之一。
從目前來看,“簽名”是否係偽造,司法層麵最終會有公正、合理的裁決,但與“老東家”撕破臉的藝人,鞠婧禕肯定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記者:葉珠峰(chinanewsculture@126.com) 編輯:胡克非 運營編輯:肖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