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司法廳長設局,8名獄警卷入“秘密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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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成員合影,左六為冒充中紀委退休幹部的“金老師” | 圖片來源 南方周末

2023年7月29日,河南鎮平縣法院審理宣判了一起刑訊逼供案,河南省5所監獄的8名監獄警察被判刑訊逼供罪。8人獲罪後才意識到,7年前自己執行的是一場非法的“秘密審訊”。

2016年,這8名獄警作為骨幹,被時任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選中,組成了一個“獄偵專案組”,對兩名服刑人員的“餘漏罪”進行秘密審訊。

審訊期間,8人在“中紀委幹部”的指導下,用U型鎖將罪犯固定在約束椅或約束床上,采取強光燈照射、涼毛巾擦臉、播放強噪音、不讓休息等手段進行逼供。

2021年7月,王文海因涉嫌違法亂紀被河南省紀委監委調查,“秘密審訊”一事也被牽扯出來,8名監獄警察陸續被抓。他們在被捕後得知,自己曾經參與的“專案組”是王文海一手安排的,所謂的“中紀委幹部”也是冒充的。



河南原司法廳廳長王文海

8人專案組

2023年6月15日,8名監獄警察因涉嫌刑訊逼供,站上了河南省鎮平縣法院的被告席,事情的起因,源自7年前他們參與的一場“秘密審訊”。

在案資料顯示,2016年4月,時任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的苗正釗接到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的通知,要求他成立一個專案組,對郭政偉涉嫌病情造假、逃避刑罰執行一事進行調查。

郭政偉曾是洛陽市公安局政委,在洛陽市政法委副書記任上落馬,因受賄罪於2012年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但由於郭政偉辦理了保外就醫,一直未被實際收押。

2016年3月18日,河南省司法廳擬定了一份“建議將郭政偉盡快收監”的報告,報告稱中紀委和司法部兩次到河南檢查時,關注到了郭政偉和另外一名罪犯遲遲未被收監一事,時任河南省政法委領導在報告上做了批示。3月22日,郭政偉被收押。之後,王文海指派苗正釗組織人員偵查郭政偉逃避執行情況。

材料顯示,苗正釗在接到調查任務後曾提出“調查郭政偉是檢察院的事”,但王文海告訴他“領導都批示了,你還怕啥”。

一位知情的洛陽警方人士介紹,王文海和郭政偉曾有“過節”。郭政偉曾向自己的弟弟說過,在上世紀90年代,王文海和郭政偉同時被抽調到一個專案組,在辦案過程中,王文海被上級領導要求退出。王文海懷疑郭政偉從中作梗,兩人矛盾由此而生。2004年,公安部督辦的12·10文物專案曾被迫擱置,專案組裏的辦案人員曾舉報王文海是該案犯罪團夥的保護傘。時任洛陽市公安局政委的郭政偉也支持對王文海的舉報。

上述不願具名的洛陽警方人士認為,王文海堅持查辦郭政偉,存在報複的可能性。但王文海被查後堅稱,成立專案組主要是為了查清郭政偉的餘罪、漏罪、病曆造假和判決後未收監等問題。

2016年6月初,王文海再次讓苗正釗成立專案組,要求從全省監獄幹警中抽調獄偵骨幹。苗正釗將抽調人員名單交給王文海,並按照王文海要求,最終確定了8名獄偵人員,包括平原監獄的教育監區監區長史來斌、獄內偵查科副科長羅學強,第三監獄十二監區三級警長崔華統、王宗陽,鄭州市監獄獄內偵查科副科長武浩成,周口監獄的獄內偵查科副科長劉明濤、十五監區副監區長靳飛,鄭州未成年犯管教所六監區一級警長焦傑。曾獲得“全國優秀監獄人民警察”稱號的史來斌被確定為專案組組長。

“獄偵專案組”的辦案地點設在新鄉市的豫北監獄。8人分為兩班,日夜輪班開展審訊工作。



“專案組”進行審訊工作的豫北監獄 | 攝影 李剛

秘密審訊

苗正釗的在案證言顯示,“獄偵專案組”名單確定後,王文海給專案組找來一個姓金的業務指導人員,稱是中紀委退下來的,對偵破職務犯罪很有方法,而且參與偵破過郭政偉受賄案件,對郭比較了解。

苗正釗認為金是退休的外單位人員,參與監獄工作不合適。但王文海向他承諾:“有問題我負責,你不要管”。

據南方周末報道,2016年6月7日,“獄偵專案組”開展審訊工作培訓那天,一名叫金野的“中紀委領導”正式出現在專案組成員麵前。自我介紹時,金野稱自己辦理過河北程維高案、“煙王”褚時健案、重慶王立軍案等多起大案。金野還稱,此次獄偵工作事關重大,要求參加人員嚴格保密。

公開信息顯示,金野的真實姓名叫曲金華,1982年進入洛陽市公安局,曾任洛陽市刑警支隊副支隊長,2016年時處於退休狀態。

在案證人證言顯示,“獄偵專案組”自成立到審訊工作結束,整個過程都是秘密進行的。辦案地點豫北監獄的收監工作流程也涉嫌違法,但豫北監獄的工作人員被要求不得介入、不得打聽案情。

豫北監獄的多名工作人員在接受調查時,描述了“秘密審訊”的蹊蹺之處。

豫北監獄監獄長回憶,當年6月初,他們接到任務,將一間禁閉室打掃幹淨,供專案組使用,苗正釗當時還提到,豫北監獄隻是後勤保障工作,不參與審訊工作。

豫北監獄政委張友賢記得,苗正釗要求在打掃過的禁閉室安裝臨時監控設備,強調隻能實時監控,不允許錄像存儲。安裝設備時,有人說這個要求有點特殊,張友賢曾提醒對方,不要多問多管。

豫北監獄醫院監區的任多富也曾去過禁閉室,“我剛到過道裏還沒有進去,就有人把我的工作牌給摘了,我也沒有問為啥,因為領導交代過,不讓問”。

2016年7月20日,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出具調犯令,將服刑中的郭政偉從河南省第二監獄秘密調入豫北監獄。

豫北監獄獄內偵查科科長張衛民證言顯示,副監獄長李曉鵬告訴他,中紀委專案組要用豫北監獄禁閉室辦案,讓他在隔離審查表上簽字。但因為審查表上沒有編號,沒有監區審批,也沒有罪犯編號等信息,他認為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無法簽字,可李曉鵬則說案情涉密,上級領導一概不讓過問,於是他按照領導命令簽了字。

李曉鵬說,辦案期間,金野曾打電話給他,讓他提供一個摩托車頭盔,但沒有說明用途,他也不敢過問,隻好安排人送了一個頭盔過去。

刑訊逼供

“獄偵專案組”正式開始審訊工作是在2016年6月8日,第一個被審訊的服刑人員叫馬好強,與郭政偉曾有過往來。

馬好強曾是洛陽市瀍河鄉塔西村村委會主任,2003年,因倒賣文物被勞教,後因涉黑等多項罪名,在2014年被河南高院判處無期徒刑。

此前,馬好強一直在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刑,2016年6月8日突然被調入豫北監獄。裁判文書顯示,馬好強的調犯令是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出具的。

王文海的在案解釋是,他之所以審訊馬好強是聽取了金野的建議。金野對郭政偉、馬好強比較熟悉,認為馬好強是郭政偉的“錢袋子”,首先解決郭政偉收受馬好強巨額賄賂問題,才能解決郭政偉背後的關係網問題。王文海拍板決定采納這一思路。

“獄偵專案組”8名成員稱,審訊工作均在金野的指揮下進行,金野向王文海匯報工作情況,他們沒有懷疑過金野的身份,還稱他為金老師。

根據馬好強的在案陳述,審訊開始時,4個審訊人員先詢問了他向郭政偉行賄的事情,接著又問了一些文物走私的情況。幾個小時後,換了另外4個人接著問,中間不讓休息。馬好強記得,自己在一個黑屋裏被問了三天,期間他一直在老虎凳上坐著,上廁所時被戴上頭套和手銬。

馬好強稱,在另一個房間休息時,四肢會被四個U形鎖固定在鐵床上。睡了幾個小時後,他又被問同樣的問題,如果回答不能讓審訊人員滿意,他就不能休息。馬好強說,審訊人員還給他帶上頭盔,防止其頭部亂動,對方會采取敲頭盔、敲床頭的方式不讓他睡覺。期間,審訊人員還使用強光燈烤其麵部,用涼毛巾給他擦臉,後背也被硬物搗爛。他記得因一個問題無法回答,被綁著四肢控製在床上20多天。審訊後期,大小便都在床上解決,大便用便盆,小便用瓶子。

“獄偵專案組”組長史來斌供述稱,他曾向金老師反映,無論隔離審查馬好強還是單獨關押,都需要辦手續才能進行,但金老師卻說證人不需要手續。史來斌還曾對審訊時間提出質疑,他供述稱,有一天晚上11點,他找到金老師,提出中紀委和最高檢都規定,晚上10點以後訊問涉嫌違規,但金老師很生氣,要求繼續審。

另外一名參與審訊的獄警武浩成供述稱,馬好強被控製在床上和椅子上大概兩三天,審訊中,隻要馬好強配合就讓休息,不配合就不讓休息。該案一審法院查明,“獄偵專案組”對馬好強的逼取口供行為持續到2016年7月17日,長達40天。

在案資料顯示,2016年7月20日晚上10點多,郭政偉被調入豫北監獄,隨即訊問開始。郭政偉說,審訊人員讓他交待向領導行賄的情況,他表示沒有行賄沒法交待後,遭到了與馬好強基本相同的對待。“專案組”第一次對他的輪番訊問長達30多個小時,期間不讓吃喝不讓休息。

郭政偉說,在審訊的過程中自己被折磨得無法進食,審訊人員安排獄醫給他下胃管,進行鼻飼。他後來小便失禁,經常尿在褲子上或是約束床的墊子上,臀部生出褥瘡。專案組把他褲子脫掉,讓他長時間裸露下體坐在約束椅上、趴在約束床上,對他進行羞辱。他為了保命在專案組筆錄上違心簽字。

法院查明,“獄偵專案組”對郭政偉的逼取口供行為持續到2016年12月9日,長達4個多月。郭政偉說,這期間,他的體重由136斤降到76斤。

豫北監獄多人證實,在審訊馬好強和郭政偉期間,曾聽到審訊室傳出音響聲,聲音很大,也曾多次看到他們戴著黑色頭套,被鎖在約束床約束椅上。



2023年6月,刑訊逼供案在河南鎮平縣人民法院開庭

一審獲刑

判決書批露的內容顯示,“獄偵專案組”使用辦案場所的時間是2016年6月至12月,專案組在調查記錄中並未提及此次審訊取得的辦案成果。這次“秘密審訊”再被公開提起已是五年之後。

2021年7月14日,河南省紀委監委發布了王文海被調查的消息。2021年8月6日起,原“獄偵專案組”成員陸續被監察部門采取留置措施。8人陸續被逮捕後又被取保候審。8人均稱,自己是在被抓後才得知“金野”的真實身份。

王文海被查後承認,“獄偵專案組”對馬好強和郭政偉的審訊沒有相關的審批,審訊是不合法的。

王文海還提到,他曾向“獄偵專案組”說過,審訊馬好強、郭政偉是政治任務,要高度重視,隻要結果不要過程,多想辦法采取一切手段,加快進度完成任務。

冒充中紀委工作人員的曲金華也在王文海落馬後被抓捕,曲金華供述稱,作為組織獄偵專案的指導者,對專案組傳達了王文海意見,期間安排專案組成員在訊問中使用違規、違法手段。

盡管“獄偵專案組”的8名獄警自稱對王文海的違規行為事先並不知情,但8人均因涉嫌刑訊逼供罪被起訴。

2023年6月15日,原“獄偵專案組”8名警察被指控涉嫌刑訊逼供罪的案件,在河南省鎮平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麵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焦傑、王宗陽認罪認罰,其他6名警察以不同形式提出,成為“獄偵專案組”成員是被上級領導抽調,被要求服從指揮的情況下造成的,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刑訊逼供罪。

法院認為,人民警察對違法指令應當依法拒絕執行。最終,法院對“被告人係服從上級命令進行獄內偵查工作,法律後果應由上級承擔”的辯護意見未予采信。

7月29日,鎮平縣法院做出一審判,其中焦傑、崔華統、王宗陽係從犯,鑒於主動投案,犯罪較輕被定罪免罰,其他5人分別領刑六個月到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