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大連、青島政協原主席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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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7日消息,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和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分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宏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旅遊活動安排,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毫無紀律意識,大肆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肆幹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敗壞紀檢監察幹部形象;甘於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郝宏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郝宏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汲斌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以權謀私,為其子在投資經營等方麵謀取利益;私欲膨脹,貪婪成性,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權投資、企業融資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汲斌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汲斌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笑薇. 發表評論於
老百姓最恨貪官汙吏,貪汙腐化,道德敗壞,仗勢欺人的都要下台。這個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