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第三者”轉賬170多萬,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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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軌,還給情人轉賬匯款,另一方有權將這些錢要回嗎?最近,西安就發生了這麽一起真實的案例。妻子在老家全職照顧兩個孩子,丈夫在外打拚出軌 " 第三者 ",被妻子發現了十多萬的轉賬記錄。妻子懷疑丈夫轉賬記錄可能還有更多,便訴訟到法院請求調查。令人沒想到的是,調查結果出人意料 ……

丈夫給 " 第三者 " 大額轉賬 全職太太起訴要求其如數返還

王女士與林先生於 2008 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孩子。婚後王女士常年在老家全職帶孩子,林先生在西安打拚。

2019 年,丈夫林先生在西安認識了方姓女子,然後兩人交往。

2021 年初,王女士翻看丈夫手機時,意外發現了方女士和丈夫的曖昧信息,還有丈夫隔三差五逢年過節,就給方某的轉賬記錄,半年多的時間裏,轉賬就超過了 12 萬元。

由於王女士對林先生的經濟狀況並不了解,對林先生轉賬給方女士的具體金額也不清楚,於是便訴訟到法院請求調查。

事情發展到這裏,一定有網友疑惑,民事訴訟不是誰主張誰舉證嗎?既然是王女士起訴,為什麽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證據呢?

對此頭條號認證作者 "@顏回說法 " 表示,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麵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包括:

(一)證據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無權查閱調取的;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

具體到本案,林先生和方女士的轉賬記錄都存在於支付寶或者微信等互聯網公司,僅靠王女士個人,根本無法調取。因此,王女士訴至法院,申請法院調取林某與方某的全部轉賬記錄,並要求確認林某與方某的贈與合同無效,要求其返還其已接受的轉賬財產。

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方某對於此事並不承認,即便有微信中親昵的內容,她仍極力否認和林某的男女關係,隻說自己和林某合開酒吧,轉賬是經營需要 ……

法院認為,酒吧開設於 2019 年 4 月,而在此之前林某已經存在多次向其轉賬的記錄,並且林某也承認開酒吧之前,兩人已經確定男女朋友關係。

隨後,西安蓮湖法院開具協助調查函,在微信、支付寶及銀行卡中,調取了林某給方某的大量轉賬記錄,自 2018 年 3 月起,林某共向方某轉賬超過 170 萬元,而轉賬備注中也多有 " 老公 "" 老婆 " 的稱呼。

對於此案,法官在審理中認為," 林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方某發展成男女關係,顯然有悖於社會主義道德,有違公序良俗,因此其二人之間的贈與合同無效。因贈與行為侵犯了王某的財產權利,所以方某已接受的林某的全部轉賬財產 171 萬餘元,均應向王某予以返還。"

2022 年 11 月,蓮湖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方女士向王女士返還 171 萬餘元。

對此一審判決,方女士一方並不接受,隨後提起上訴。

近日,媒體記者從蓮湖法院獲悉,西安市中院對該案已作出二審判決,對林先生與方女士之間的微信群紅包金額予以扣除,認定剩餘 1708619 元為贈與,故要求方女士向王女士返還該金額。

此外,"@顏回說法 " 還表示,如果事後王女士要求和丈夫離婚,由於丈夫在婚內出軌,王女士可以要求多分得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這樣擅自贈與?無效!

關於本案例以及判決,一定會有網友好奇什麽是夫妻共同財產製?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據山東高法 " 以案說‘典’ " 詳解,夫妻財產製又稱婚姻財產製,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規定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製度。夫妻財產製的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按照夫妻財產製的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妝奩製、吸收財產製、統一財產製、聯合財產製、共同財產製和分別財產製。共同所有製又分為一般共有製和婚後所得共有製,我國實行婚姻所得共有製,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法婚姻關係是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隻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由此可見,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涵蓋了整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絕大多數所得財產。

也正是基於上述財產性質的 " 共同性 ",民法典第 1062 條第 2 款又特別強調了夫妻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理權。

當下社會,婚外情時有發生。而婚外情又常常伴隨一方對另一方或者雙方彼此之間的贈與行為。這種贈與動機千差萬別,贈與物品涉及金錢、貴金屬、奢侈品、不動產,甚至五花八門。

但是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從不受法律保護。

具體到本案,一方麵,林先生轉給方女士的大額金錢屬於林先生和妻子的夫妻合法財產;另一方麵,林先生和方女士發展成不正當男女關係,明顯違背了公序良俗。因此,法院依法判決方女士返還王女士 170 餘萬元。

婚姻非兒戲,感情非遊戲,無論男女,在社會交往中一定要自重自愛。婚外戀情並非表麵看起來那麽美好,切莫陷入泥潭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