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因旱情露出的唐宋古墓葬遭盜掘 3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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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洞庭湖流域遭遇特大旱情,水位下降,南洞庭湖蓮花島村一處古墓葬遺跡被發現。在政府官宣發現該遺跡之前,三位“摸金校尉”已從現場撿得六件晚唐五代和宋代瓷碗。近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盜掘古墓葬案,並對三人判刑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專家對古遺址進行保護性挖掘。本文圖片除標注外均為 平安沅江微信公眾號 圖

據沅江市政府官網3月16日通告,2022年,洞庭湖流域遭遇60年一遇的特大旱情,水位下降,許多低淺河灘露出水麵。沅江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工作人員開展文物巡查時,在南洞庭湖蓮花島村一處河灘發現古墓葬遺跡。第一時間向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並對遺跡現場實施保護。2023年2月14日,湖南省考古研究院組織專家現場考察,發現墓葬破壞嚴重,決定實施發掘。

據湖南高院通報,2023年1月7日,曹某在沅江市蓮花島釣魚時發現了古代的棺材和碗,又曾聽聞有人在該島上撿到了古銅錢,便萌生了“尋寶摸金”的念頭。2023年1月8日,曹某邀集上同村的汪某、段某某,三人帶著事先準備好的鐵鍬、耙刀、鎬等挖掘工具一同來到湖邊後,駕駛皮劃艇上島。



“摸金校尉”使用的挖掘工具。

汪某、段某某在島上的一個鋪了青磚的古墓拿鐵鍬和耙刀挖了幾下,見挖不動就離開了。隨後三人拿著鐵鍬、耙刀一起將另一古墓裏的一副木棺材挖出來,並把棺材板打開,曹某拿著鐵鍬又挖棺材裏麵的泥尋找古董,見沒有古董後又將棺材埋上。



涉案被盜掘文物。

曹某、汪某在周邊撿了六件類似碗狀器具(經鑒定其中一件為晚唐五代時期瓷器,其餘五件均為兩宋時期瓷器)。後被巡邏的沅江市漁政站工作人員發現,遂主動上交並投案自首。

經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鑒定,被盜掘的文物沅江市蓮花島遺址為唐、宋時期多座古墓葬,具有一定的曆史價值和科學研究價值。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汪某、段某某的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分別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辦案法官介紹,盜掘古墓葬罪屬於行為犯,並不以行為人挖到墓葬、取得財物為犯罪完成,隻要被告人實施了盜掘古墓葬的行為,就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夫妻合葬墓室平麵照 。沅江市政府官網 圖

據沅江市政府官網消息,2023年2月14日至3月8日,湖南省考古研究院組織專家對沅江蓮花島發掘古墓葬實施發掘。考古發掘9座墓葬,5座灰坑,出土少量瓷器、陶器和銅器、鐵器、石器等15件文物。

同時,考古人員對遺跡周圍開展文物調查,采集一批文物,有新石器時代的石斧、唐宋時期的瓷器、明清時期的青瓷等。說明蓮花島很早就有人居住,且延續時間長,年代跨度大。

此次發掘和調查,實證南洞庭湖地區史前和曆史時期就有人居住,沅江曆史悠久,從上萬年前的赤山島到幾千年前的蓮花島,古人在這裏繁衍生息,創造了湖島文化的涓涓細流,最終匯入滋養楚文化和華夏文明的江河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