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愛不成捅殺女子案:警方否認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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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的湛江女孩陳某萍被前同事黃某南當街殺害後,黃某南一審被判死刑,他當庭提出上訴。在案發前,陳某萍曾長時間遭黃某南騷擾、糾纏。2022年7月,陳某萍還曾在街上遭黃某南持刀威脅,之後,陳某萍所工作的酒店報警。

陳某萍的姐姐陳詠琪告訴澎湃新聞,家屬認為,對於2022年7月的報警,警方未依法傳喚嫌疑人,未跟被害人陳某萍及其家屬聯係,也未做筆錄,涉嫌不作為,他們向相關部門反映了該情況。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答複稱,沙灣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家屬 供圖

2023年5月,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作出《處理告知書》稱,經核查,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

7月13日,陳詠琪向澎湃新聞表示,對於上述答複,家屬不認同,目前已向湛江市政府提出行政複議並獲受理。

凶手一審被判死刑,當庭提出上訴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因求愛遭拒絕,2022年12月9日17時許,湛江男子黃某南當街捅殺了前女同事陳某萍。據起訴書,死者陳某萍一共被捅16刀。殺害陳某萍後,黃某南曾計劃殺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經家人勸說才中止繼續作案並自首。

今年5月22日,此案在廣東湛江中院開庭審理。當天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黃某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據陳某萍的家屬介紹,聽到一審判決後,黃某南當庭提出上訴。

據一審判決書,黃某南的親屬證言顯示,黃某南身體和精神方麵均沒有問題,其家族也沒有遺傳病和精神病。

受害人生前曾遭持刀威脅,家屬:當時曾報警

陳某萍被害幾個月前,曾當街遭黃某南騷擾以及持刀威脅。

據起訴書披露,從酒店離職後,黃某南仍糾纏騷擾陳某萍,並曾威脅其人身安全。2022年7月28日,黃某南攔下騎電動車回家的陳某萍,持刀威脅陳某萍做其女朋友,遭到陳某萍拒絕。黃某南欲用刀刺陳某萍,因在場同事等人勸阻並有路人在場,黃某南隻得放棄而離開。

相關聊天截圖顯示,此次被黃某南威脅後,陳某萍和朋友在微信聊天時表示,“報警處理了”。陳某萍還表示,當時,黃某南拉她上衣時,她看到了刀,感到非常害怕,幸好有同事出手相助。“他之前就威脅過我,做他女朋友。可我根本沒跟他聊天,任何關係都沒有。”

對於陳某萍這次被威脅的經曆,姐姐陳詠琪稱,因忍受不了黃某南的糾纏,陳某萍曾拉黑過黃某南的微信,黃某南遂來攔陳某萍,要求加回微信;事發後,陳某萍所在的酒店曾報警。

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陳某萍生前就職的酒店人事部負責人表示,得知陳某萍被持刀威脅後,他一邊安排相關人員安撫員工,一邊聯係派出所報備情況,“因為我也不了解詳細的經過,(打110)條件也不符合,隻能向派出所領導反饋了情況。後來領導也有回複,確實也去了嫌疑人家裏。”

陳詠琪表示,隔了幾天,酒店領導跟他們反饋說,警察去過黃某南家裏,黃某南不在家,便和黃某南的家屬叮囑了幾句。在整個處置過程,警方未聯係過陳某萍及其家屬,沒有做筆錄,也沒有給報警回執。

據陳某萍的家屬介紹,在5月22日的一審中,公訴人也提到,2022年7月28日,陳某萍遭黃某南持刀威脅後,酒店方麵有報警,當時警方去了黃某南家裏,見到了其姐姐。

警方否認不作為,家屬提起複議

陳某萍被害後,家屬認為,對2022年7月的報警,當地警方的處置存在問題,遂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2022年12月20日,湛江市公安局作出的《轉送信訪事項告知單》顯示,陳某萍的家屬反映嫌疑人黃某南於2022年7月28日曾持刀威脅陳某萍,當時已向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沙灣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未依法傳喚嫌疑人,導致陳某萍於2022年12月9日被殺害。家屬認為該派出所涉嫌不作為,要求依法處理。根據領導批示及《信訪工作條例》屬地管理原則,湛江市公安局已轉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依法核查處理。

陳某萍的姐姐陳詠琪對澎湃新聞表示,對於他們的舉報,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工作人員曾口頭答複過家屬,稱警方不存在不作為,但並未向家屬透露當時的出警處置過程。

2023年5月12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作出《處理告知書》稱,經核查,沙灣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



2023年6月,湛江市人民政府受理了陳某萍家屬提出的行政複議。家屬 供圖

陳詠琪表示,上述《處理告知書》並未透露當時警方的處置過程,僅有“不存在不作為”的結論,家屬無法接受,便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今年6月25日,湛江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複議受理通知書》顯示,決定受理該行政複議。目前,家屬正在等待複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