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百人家族行竊全國:“抓了我們可震懾全國小偷”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看著眼前即將向檢察機關報送的起訴意見書,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局長張武清沒有破案後的喜悅,也沒有像往常那樣立即簽署自己的名字,而是先撥通了副局長鐵軍鋒的電話:“在向檢察機關報送起訴意見書前,還是要分別提審他們,一是在偵查終結前聽取他們的意見,有利於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罪過;二是讓他們好好反思自己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放下電話,張武清在起訴意見書上寫上了自己的意見,落款時間為2009年9月26日。

這樣的盜竊案,是張武清從警以來碰到的第一例。

初露端倪成群“神秘人”住進小旅館

案件的突破口緣於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不久前召開的一次警情研判會議。

會上,刑偵部門匯報稱,轄區近期發生了多起盜竊案件,失竊物品多是手機、項鏈、筆記本電腦等,作案手法相似,很可能是同一夥人所為。治安部門在匯報中說,民警在查詢流動人口登記和旅館業信息上傳係統時發現,近期在一些小旅社內陸續入住了大量的安徽省樅陽籍人員,他們成群結隊,甚至舉家搬遷至此,但未發現他們有什麽正當生意。

這一異常情況立即引起了高度關注。

警方秘密偵查發現,這些人每日在住所生火做飯,晝伏夜出,行蹤詭秘,但淩晨出門後便乘坐出租車,經濟及生活跡象十分反常。

經進一步偵查發現,他們所到之處,很快就有被盜的報警,丟失物品多為手機、項鏈等。

在掌握到第一手證據後,中原分局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8月8日淩晨,21名嫌疑人落網,警方同時繳獲了大量的被盜手機等物品。隨後,又有53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隨著案情的逐漸清晰,一個特殊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麵。

“非同尋常”作案講究“季節”和“技巧”

“這個團夥作案也分上下線。”張武清介紹說,“下線具體實施入室盜竊;上線負責帶領下線到各地作案並向下線收購所盜物品;更上一級頭目從上線手中收購被盜物品,並通過物流、郵寄等方式將贓物銷往多個城市的二手手機市場。”

“這夥人為了逃避打擊,可謂是挖空心思。上線和下線一般很固定,相互聯絡隻用代號,不用真實姓名,目的是防止公安機關抓獲後供出自己。”張武清說。

張武清向記者介紹了這一團夥“非同尋常”的特征:

首先是作案區域廣泛,具有集中流竄的特征。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一旦發現某一城市有適合作案的條件,便結夥前往,目標一般鎖定在大中城市,特別是“城中村”和賓館、快捷酒店。盜竊得手後,隻要時間充足,還會連續作案,走到哪就偷到哪,沿線坐車也偷。

特征之二是作案時間固定,且有“季節性”。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一般選擇居民晚上休息疏於防範或清晨洗漱外出未關房門等時間作案。有時也根據氣候變化確定作案的區域和城市。特別喜歡在天氣炎熱的時間段作案,會根據氣候變化,劃分全國各地最佳作案月份,然後向候鳥遷徙一樣輾轉各地。他們把在鄭州盜竊的最佳時間定為6、7、8月份。他們也很迷信———逢刮風、下雨天氣和初一、十五不作案。刮風下雨不偷主要是怕留下痕跡,同時順便好好休整一下。初一、十五不偷,是怕觸了“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的黴頭。

特征之三是人手一份“作戰圖”。這些犯罪嫌疑人落網後,民警發現,他們的隨身物品中,幾乎都有一份鄭州市區地圖和其他幾個城市的城區地圖。這些地圖上密密麻麻地標注著各種符號,民警經過分析發現,打“×”的地點表示已經盜竊得手;打“√”或 “┩”的地點為準備盜竊地;“┩”裏麵另有符號的表示已經實施盜竊但未得手,對這些地方還要伺機作案。

特征之四是根據個人外表形象調整分工。他們規定,穿著不好、形象較差的多到“城中村”進行偷盜,穿著相對得體、長相漂亮的,出入賓館等高檔場所實施盜竊。一般是兩人一組,互有分工,多為夫妻、姐妹、兄妹、親戚等搭配。夫妻組合最普遍,一般是男的望風,女的下手。

特征之五是講究作案“技巧”。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專門偷單位,隨手提個公文包像模像樣的走進一些單位,主要是找現金及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下手。另一類是跑旅館、賓館以及住宅區、出租房比較集中的“城中村”。

親戚結伴好逸惡勞幻想“一夜暴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抓獲的74名犯罪嫌疑人中,同村、同族的42人,約占犯罪嫌疑人總數的60%;其中,夫妻16對,親姐妹3對,親兄弟4對。

他們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在進行盜竊前都從事著一份相對辛苦而且賺錢慢的工作或者生意,都有一種好逸惡勞的思想,都有一個甚至幾個樂於拉一把的“好親戚”,都有一種鋌而走險的心理。

當記者問他們為何要拉著親人鋌而走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他們的回答基本一致:“兩口子可靠,兄弟姐妹可靠,老鄉、朋友重感情,在配合時盡心,一般不會輕易出賣自己。”

他們的另一個回答也同樣驚人的相似:“生意不好做,打工太累,俺沒啥一技之長,這種事來錢快,技術含量低!”

團夥頭目之一的嚴某說,他原來一直在老家的鎮上擺攤賣肉,每天隻有十幾元的收入。有一次,他宴請從外地回來的表哥周某(也是團夥成員)時,被周某的風光震住了。在連喝幾杯酒後,周某透露出了“發財的捷徑”。於是,他帶著發大財的美夢到外邊行竊。初次“交易”,他就賺了150元,接著便一“偷”而不可收拾。見利潤可觀,他馬上打電話給自己的表姐、表姐夫,姨姐、姨姐夫……

在這個團夥中,有一對年輕漂亮的姐妹,她倆原來在江西的一家裝修公司幫人刷油漆。給她們“指路”的是“不忍心看你們那麽辛苦”的堂哥(也是團夥成員)。在堂哥的指導下,她們第一次就偷了一部新手機轉手得了800元,幾乎相當於她們一個月的工資。在利益的驅使下,這對姐妹相互掩護,盜竊了上千部手機和筆記本電腦、手表等物品,也逐漸在“行裏”有了名氣。見“生意”這麽好做,她們也學著堂哥向其他親戚“伸出了援手”。

就這樣,這個團夥像滾雪球一樣迅速發展起來。到案發時,這個團夥已發展到百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