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稱曾中六合彩頭獎忘領獎 24年後登報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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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60歲的香港人潘先生24年前某天心血來潮用電話投注六合彩,後來收到馬會來電囑往登記,但他陰差陽錯下未意識到所為何事…… 多年後,他突然想起這段往事,追查下堅信自己當年原中了頭獎,向馬會求證不果,決定在該報刊登尋人啟事,希望找到當年的六合彩管事作證。

  “家人、朋友都不信我!”潘先生無奈地說。

  潘說,清楚記得這個心結始於1985年10月15日。當日,他與朋友打麻將,手氣甚旺,“一鋪上下成一個月人工,贏了幾萬元”。賭桌大勝令他萌生念頭,用剛登記的電話投注戶口致電投注當年第82期六合彩,他說這是他首次、也是唯一一次六合彩電話投注。他事後要到廣州探親,回港後對投注一事忘記得一幹二淨。

  同年11月,潘先生收到馬會來電,詢問他最近有否用電話下注,他表示“很少買及可能沒買”,對方要他想清楚後可到馬會行政大樓登記。他本打算即日到馬會確認事件,打算和女兒一起出門,但女兒出門時意外跌倒受傷要送院,匆忙間令他忘記馬會來電一事,一忘記便是20年。

  2005年,潘看到有關六合彩無人領取頭獎彩金的新聞,猛然想起20年前馬會的來電和曾經下注一事。潘說,他之後曾向馬會查證,甚至聘請律師去信馬會要求提供紀錄,但馬會隻引用條例回複他,表示並沒有任何責任代客翻查官方紀錄,如果持票人未能在中獎60日內登記,獎金會被沒收。

  “講出去都無人信。”潘先生表示,近兩年自己決心追查是否中了頭獎以來,連子女、朋友都不相信他,又無法向馬會查證,唯有登廣告,希望找到曾致電他的管事者或其它知情人士,還他一個公道。

  從事金融業的潘先生說,自己家境尚可,最希望把事情弄個明白,解開心結,拿到錢固然好,若不能也會繼續追查,“就算馬會拿來做善事,我都想由自己決定捐給哪間機構;就算沒有都無,都發張收據給我吧!”

  事隔多年,潘先生聲稱對投注號碼仍有印象,加上曾到圖書館查證,稱自己的投注號碼應為“12、15、26、32、37、40”及“12、15、23、 32、37、40”。根據該報翻查剪報,前者跟1985年82期六合彩中獎號碼相符,後者則中二獎,該期頭、二獎均為一注獨得,獎金為168.44萬元。

  馬會2日晚回應時表示,若潘先生真的中獎,60日後沒往登記就無法領獎,他們也無責任翻查20多年前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