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自稱雲南人,兩次變故讓他家破財散,便想捐贈(其實是叫賣)身體器官來了結此生。他這種出賣器官的非法行為背後到底有什麽隱情?
兩次變故後
他傾家蕩產,兩個兒子也沒了
據陳春富介紹,他是雲南鎮雄縣烏峰鎮人,2002年在鎮裏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小煤礦。賺了不少錢,自己有房有車。記者在他寫的日記看到,他形容自己當時“還是百萬富翁”。
他說2004年煤礦突然發生瓦斯爆炸,結果煤礦就全毀了。兩個20歲左右的兒子和6名工人全部埋在裏麵。煤礦事故讓他將所有的家產都賠了進去,還倒欠了40多萬元。
他說為了還債,買了輛出租車來載客。2005年初,他認識了比他小十多歲的魯紹秀,4月份,他們結了婚。他向記者出示了他們的結婚證書。沒想到在一夜之間,新婚妻子帶著他的幾萬元錢跑了。
陳春富決定尋找新婚妻子問個明白。從2006年8月開始,他到過江蘇、浙江、上海、湖南等地,花光了身上的錢,但還是沒有找到新婚妻子。
榕城找活難
他想賣身體器官了結此生
陳春富說,11月13日,他身揣著300元來到福州。剛下火車,身上的300元錢就被人騙走了。
幾天後,饑寒交迫的他在火車站金輝大廈附近暈倒在地,被110交巡警送往醫院。“後來,曾經有一家介紹所給我飯吃,還介紹我到家具工廠工作,但是幹了4天我就失業了。”他說,他患有支氣管,在那家具廠每天要站13個小時。工廠老板看他不適合就辭了他。(在記者采訪過程中,這些事情得到相關目擊者和職介所的證實)
“真沒想到會活到這個樣子,家裏四個姐妹都不認我了,真的是丟人現眼。”他說,他晚上住在火車站附近的台階上,已經有兩三天沒吃過東西了。
他說自己手裏有C證的駕駛證,希望找份工作靠勞動賺錢,但每到一個公司,別人總是說他太老了,沒有人要他。
陳春富說,他寧願死也不會去做壞事。他說現在已經一無所有了,便想以捐賣身體器官了結此生。“能賣出一樣(身體器官)算一樣,40多歲的人了,跟早死沒什麽兩樣。”
連線雲南
村支書稱有這個人,但無法聯係到陳的家人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聯係了雲南鎮雄縣烏峰鎮城關派出所,隨後找到陳春富村的村支書。據這名姓陳的村支書稱,他知道陳春富以前是開出租車的,但他的家人都說他已經死了,其他情況他們也不太清楚,而且也無法聯係到陳的家人。
陳春富說,他開的小河煤礦距鎮裏約七八公裏遠的地方,當時發生爆炸賠償都是私下協商的。但鎮雄鎮政府辦工作人員稱,在該縣多個鄉鎮都有小煤礦存在,他們不清楚煤礦瓦斯爆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