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警察敲詐賣淫女被識破後被四壯漢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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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電工冒充便衣警察敲詐賣淫女,沒想到被人識破身份,遭人毆打致死。日前,張立亞、陳勇元、薑勇發和任象紅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訟訴。   “警察”罰款   去年10月9日,陳勇元帶著妻子從湖南來到上海嘉定江橋,因無事可做,竟讓老婆在路 邊招攬嫖客。為方便“做生意”,他借了兩間房,夫妻倆平時住江橋村,而另一處在建新路的房子專門“做生意”用。   10月29日晚7時許,陳妻帶著一穿著黑衣黑褲的嫖客到建新路的房間賣淫,房間在2樓。沒多久,陳在樓下聽見爭吵聲,就跑上去看究竟。一進門,隻見黑衣男人把手銬和槍亮了出來,問他知不知道賣淫是犯法的,並出示了“公安局”的工作證。陳嚇了一跳,求“警察”放一碼,“私了”算了。“警察”拿槍指著陳妻,竟然同意私了,但要陳立刻交5000元現金作為罰款。陳表示家裏窮,還價至3000元。於是“警察”讓他出去借錢。   陳馬上打電話給在江橋的幾個老鄉,讓張立亞、薑勇發和任象紅等人幫助借錢。大家雖覺得事情可疑,但又不敢違抗,決定先湊錢,等放了人再說。   露出馬腳   陳向任象紅借了1000元錢,進屋後先給了“警察”800元,說實在借不到錢。“警察”拿了錢又用手機“請示”,通話後說:“算給你們麵子,明天到江橋派出所拿收據。”見“警察”如此草率行事,陳更不相信他是警察,跟著他下樓往外走,順手從花壇裏拿了把砍刀藏在茄克衫裏。   4個人就跟著“警察”沿建新路往南走,看有無警車接他。“警察”裝模作樣打手機,說:“事情辦好了,把車子開到路口來。”他對陳等人說,警車就停在南麵路口,但直到離路口一二十米的地方也無警車的蹤影。4人一齊圍上去,說要打110報警。心虛的“警察”立刻拔腿就跑,陳追上去。“警察”又掏出手槍,任象紅上前去搶,手槍竟一下子被扭斷,摔在地上碎成幾片——槍是塑料做的!4人發現被“耍”氣極了,一起將假警察推到路東側的綠化帶裏拳打腳踢,張、陳還分別拿刀砍其腿部、臀部。這時,見路邊有人圍了過來,一幫人忙攔了摩托車逃跑。   枉送性命   警方接報根據線索抓獲了陳勇元等人。而那名假警察最終因兩側股動脈斷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據了解,此人姓董,是一家公司的電工,40多歲。據調查,平時極要麵子,收入不高卻出手大方,抽高檔香煙,還愛請朋友吃夜宵。有人曾在去年上半年看到他隨身攜帶著一副白色不鏽鋼手銬和一根電警棍。麵對他人的疑問,董說是自己防身用的。連他的妻子至今也不明白,為什麽丈夫要喬裝警察敲詐他人。   【檢察官點評】   本案中被害人董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行為人冒充人民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招搖撞騙罪從重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但遺憾的是,已識破董為假警察的4名犯罪嫌疑人,本應將董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卻為泄私憤及個人“不可告人”的原因而采取了過激手段鬧出人命,最後從被害人轉為被告人,這不能不說是法盲的慘痛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