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先後強奸雙胞胎幼女 姐妹皆因醉酒無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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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未滿14歲的雙胞胎幼女強行發生性關係,嚴某被惠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05年10月4日零時許,嚴某與被害人楊某(姐姐,1992年8月2日生)、楊某(妹妹,1992年8月2日生)及朋友詹某某等人在惠州凱旋會歌舞廳唱歌、喝酒。淩晨2時許,嚴某和楊某(妹妹)一起入住惠州市橋東某酒店。嚴某在房內趁被害人楊某(妹妹)醉酒無力反抗將其強奸。4日中午,被害人楊某(姐姐)和詹某某、“阿霞”也來到酒店睡覺。當晚8時許,被告人嚴某又趁被害人楊某(姐姐)醉酒無力反抗將其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