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無錫蒸出“胡戈饅頭” 《饅頭血案》被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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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惡搞《無極》,把《無極》變成《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出名了。但他沒想到,自己也被別人“惡搞”了。昨天下午,網上一則消息稱,蘇州兩個天堂創意公司已將“胡戈饅頭”注冊為商標,並授權給了一家中餐館。昨天下午,“胡戈”饅頭已正式出籠。對此種“惡搞”行為,胡戈表示:無所謂。 據蘇州名城網的一則消息稱,蘇州兩個天堂創意公司一次性注冊了包括胡戈饅頭、胡戈花卷、胡戈咖啡飲料等在內的三十個類別。為使品牌成為商品,“胡戈饅頭”已由兩個天堂創意公司正式授權給錢塘茶人和錢塘人家川浙匯中餐館麵市。昨天下午,在無錫與蘇州兩個地方都誕生了“胡戈饅頭”。有趣的是,兩個天堂公司為饅頭所創作的廣告語是“饅頭不能好吃到這個地步!” 商家的這一行為是否構成對胡戈的侵權?維恒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首先對這則消息提出了質疑,“胡戈的《饅頭血案》是今年初才出來的,注冊商標有一個過程,光是公示就需要三個月,‘胡戈饅頭’這個商標可能隻是才申報上去而已。”記者隨後聯絡到負責該商標注冊的蘇州市友新商標事物所,事務所負責人告訴記者,兩個天堂公司注冊的“胡戈”商標確實尚未被正式批準。而在商標未被正式批準之前,申請方是不可以將其作為商標使用的。 從網上提供的圖片看,這個剛出籠的饅頭上赫然印著鮮紅的“胡戈”二字,這是否意味著,商家已經違反了商標法?查看了圖片之後,劉律師表示,饅頭上雖然印上了“胡戈”,但並沒有使用商標的特別標誌,說明商家並未將“胡戈”作為商標使用,隻是打了“擦邊球”。 盡管是擦邊球,但在胡戈未知、未同意的情況下,堂而皇之將胡戈饅頭蒸出,這仍然是侵犯了胡戈的姓名權。不過,胡戈對此的反應可比陳凱歌要大度得多,“無所謂,用就用吧。”“這明顯是一種侵權呀?你不追究嗎?”“沒什麽,我真無所謂,不想煩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