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珠說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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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南耕北牧

(2025-12-15 09:32:32) 下一個

第三章,南耕北牧

文化差異

在一個生物鏈中,從低到高依次為:生產者(植物),初級消費者(食草動物),次級消費者(食肉動物),以及更高級的消費者(捕食食肉動物)。一般來說,能量在兩個營養級中間的傳遞效率小於10%,所以食物鏈依100,10,1的比例向上縮小。以“草—兔子—蛇—鷹”的生物鏈舉例,如果一片草地可以供養1000隻兔子,那麽草地上最多存在100隻蛇和10隻鷹。

從生態能量傳遞的角度來看,人類社會的組織形式確實呈現出與食物鏈相似的層級特征。在長城以南的農耕區,人們作為初級消費者直接攝取植物能量,這種能量利用方式支撐了極高的人口密度;而在北方草原,遊牧民族作為次級消費者通過牲畜獲取能量,這種能量傳遞的損耗導致其人口規模自然維持在較低水平。這種基於能量獲取方式的人口密度差異,塑造了南北截然不同的文明形態。

長城以南的農耕帝國,擁有連續成片的平原土地,中原地區人口與財富總量的匯聚度,在歐亞大陸的古代世界堪稱獨一無二。帝國政府從廣大的人口基數中汲取資源,形成龐大的官僚係統和中央財政。人口眾多帶來積極的方麵:龐大的消費群體帶來職業的專業化和精細分工。除了農業,大量的人口匯集在上層社會周圍謀求生存,這體現在文化的昌盛和經濟的繁榮。各種專業技能都能找到相應的生存空間,哲學家,藝術家,文學家層出不窮。同時,龐大的人口帶來了消極的方麵:嚴重內卷造成激烈的競爭,各種"道德敗壞"由此產生。畢竟優秀人才太多,競爭就難保公平。久而久之,官員之間不乏爾虞我詐,相互傾軋,黨同伐異,昧上欺下。底層民眾則常常同類相殘,明哲保身,懼怕權貴和不講誠信。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劣根性"並非中華民族特有,而是所有高密度農耕文明的普遍特征,印度種姓製度中的算計、阿拉伯宮廷政治的詭譎都印證了這一點。

相比於南方的農業帝國,北方的草原民族則要單純的多。與中原的秩序邏輯截然不同,草原上降水量不足,人們隻能以遊牧作為主要謀生手段。遊牧者逐水草而居,生活高度流動化,無法形成穩定的稅收,因此草原上無法建立必需的中央財政,官僚體係也無法建立。人口相對稀少,使得文化與商業相對落後,縱觀歐亞大陸古代的哲學和科學進步,草原民族少有貢獻。然而,與南方相比,草原民族保有更多基於傳統的自生秩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相對簡單,社會結構更加鬆散。這種相對簡單的人際關係使得北方草原民族在某種程度上避免了南方社會中存在的激烈競爭和道德問題,人們更容易保持一種相對純樸的生活方式。

史記匈奴列傳中記載了一段漢使與中行說的對話,很形象的記載了長城南北的文化差異。漢使曰:“匈奴父子乃同穹廬而臥。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取其妻妻之。無冠帶之飾,闕庭之禮。”中行說曰:“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飲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飲水,隨時轉移。故其急則人習騎射,寬則人樂無事,其約束輕,易行也。君臣簡易,一國之政猶一身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惡種姓之失也。故匈奴雖亂,必立宗種。”可見從對女人的態度上,帝國和草原就有很大不同:對於南方帝國的皇帝來說,女性資源幾乎無限,老皇帝去世後,新皇帝大可以重新廣納美女,充斥後宮。舊的妃嬪要麽被送去守靈,要麽被送入寺院,美其名曰倫理綱常,其實一點兒人性都沒有。而北方的草原民族,女性資源有限,可汗一旦娶入家中,必然要負責到底,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是為了繼續供養女子直到為其養老送終。相對於南方帝國,草原文明對女子的態度看似有違綱常,卻更顯出自然的人道。

統治方式

中國古代南北之間的差異不僅僅表現在文化上,更深層次地映射在統治方式上。南方的中原帝國展現出了強大的中央集權,而北方的遊牧帝國則形成了獨特的軍事貴族民主製。

在南方帝國,中央集權的能力十分強大。皇帝作為統治者,能夠調動整個帝國的資源來完成各種建設和軍事行動。這種集權秩序下,雄才大略的君主依靠調度起的巨量資源,能夠在短時間內推進大規模的工程和軍事計劃。然而,這種高度的集權也伴隨著一些潛在問題。其中一點就體現在皇帝和武將的關係上。相比於南方的人口規模,南方帝國的戰鬥力卻常常低於北方,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武將受限於皇權的猜忌。中國古代有個規律,就是兵權一旦掌握在武將私人手裏,戰鬥力就會顯著的提高。以兩宋舉例,宣和六年北宋的官軍麵對金國還不堪一擊,而僅僅十年之後的紹興四年,南宋嶽飛的軍隊就能和金軍打得有來有往了。中國曆史上著名的軍事統帥,從李牧到周亞夫,從嶽家軍到戚家軍,都是‘將士隻知大帥,不識朝廷’。而私人帶兵正是皇帝最為忌諱的。七國之亂後漢景帝罷黜周亞夫,紹興議和後宋高宗殺害嶽飛,都是在避免武人幹政,而這種軍隊的國家化無疑大大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南方帝國既需要強大的武力保衛邊疆,又需要時刻提防武將謀反,於是,皇帝對武將就是時而扶持,時而猜忌,軍權就在這種矛盾中反複易手。

相反,在北方的遊牧帝國,統治方式呈現出軍事貴族民主製的特色。處於戰爭的需要,軍權始終由私人掌握,以確保最優的戰鬥力。部落盟主雖然擁有統一帶領部落的任務,但無法專斷地做出所有決策。部落中的高級將領擁有很大的發言權。蒙古部落選舉大汗的忽裏勒台大會以及清朝入關之前的八王議政會議,都是這種軍事貴族民主製的具體體現。在這些議會中,各個軍事貴族都有發言權,而大汗或皇帝需傾聽各方聲音,形成共識,確保決策被廣泛的理解和接受。軍事貴族民主製也並非沒有缺陷。相對於南方帝國,北方的遊牧民族更容易發生內亂和分裂,比如西漢後期的匈奴,東漢末年的鮮卑,唐朝初年的突厥和明朝漠北的蒙古,分裂後的遊牧民族往往在南方帝國與新興草原勢力的夾擊下衰落,最終被新的草原霸主所取代。

中原與草原,在繼承製度方麵也呈現出截然不同的特點。在中原帝國,治理是靠龐大的官僚體係完成的。這種製度保障了帝國治理的常例化和有序性。繼承人的個人能力是次要的,而維護帝國傳承的穩定和規範性則是主要因素。這種需求最終收斂於父死子繼,特別是嫡長子繼承製上。相較之下,在草原地區,繼承規則則體現了不同的邏輯。小孩子無法確保能征善戰,而在草原帝國,強大的戰鬥力是維係部落聯盟穩定的核心。因此,首領的繼承規則通常是兄終弟及,以確保首領始終是擁有強大戰鬥力的成年人。然而,當到了立國大汗這一輩的兄弟全部去世後,繼承者的選擇就變得複雜而困難。子侄輩中會有不止一個希望繼承汗位的人,這往往導致了部落聯盟的分裂和內戰,構成了草原帝國周期性的繼承危機。

戰爭意願

南方農耕帝國一直以來都是中國古代的文明中心,其發展基於肥沃的土地、豐富的水源和發達的農業。然而,從南北關係上講,南方帝國在多數時間扮演防守的一方。為了防範北方的入侵,南方帝國甚至修建了長城,並在長城沿線大量駐軍。這種北攻南守的形態,反映了截然不同的戰爭意願。

對於南方而言,北伐草原的戰爭意願較低,缺少戰爭驅動力。首先,戰爭的直接紅利有限,長城是農耕區的極限,越過長城的土地無法耕種,難以承擔穩定的稅收,也無法用官僚國的方式進行治理。對於南方來說,即便北方成功,也不過搶些牛馬,和戰爭動員的成本不可相提並論。其次,南方帝國更注重文明的發展和內部治理。農業社會對於戰爭的代價較為敏感,大軍長期駐紮漠北成本過於高昂,而長期戰爭可能對農業產出和社會秩序造成不可逆的破壞。

與南方相反,北方草原民族的戰爭意願極高。這一現象同樣涉及到多個方麵。北方草原地勢遼闊,資源匱乏,產品結構單一。相對貧瘠的自然環境使得北方難以自給自足。北方草原急需南方的糧食、水果、絲綢等豐富資源,但卻難以提供有吸引力的物產用於交換。這導致北方草原民族隻能通過掠奪的方式獲取所需資源。掠奪幾乎是穩賺不賠的手段。沿長城一線南下,騎兵的機動性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掠奪成功就可以搶到不菲的糧食、絲綢甚至女性。即便不成功也往往能夠全身而退。

北方草原的戰爭意願之強,在東漢與匈奴的戰爭中可見一般。從公元48年呼韓邪單於歸漢算起(不是娶王昭君的那位呼韓邪單於),至公元202年南匈奴歸附獻帝,戰爭的大體的邏輯就是:南匈奴附漢-南匈奴叛-南匈奴又附漢-南匈奴又叛-南匈奴再附漢-南匈奴再叛。。。沒完沒了。東漢永元元年(89年),竇憲在燕然山大破北匈奴,班固作燕然勒石。即便如的大規模勝利,也僅僅保住了北方邊境30年的和平。30年後,被打怕的匈奴一代人離世,南匈奴又叛,來自草原的掠奪卷土重來。如此反複的原因,實在是北方民族的戰爭意願太過強烈。

南方帝國的戰爭意願低,並不意味著南方的戰鬥力差。其實,如果雙方都全身心的投入,南方還稍強一點。畢竟人口和資源的優勢在南方。南方帝國隻要不是被逼得太慘,一般是不會進行費時耗力的大規模北伐的。可是統一時期的南方帝國一旦認真起來,開始不惜代價的以舉國之力反擊,北方的草原民族就要承受後果了。漢武帝和唐太宗的北伐都是防守反擊性質的,起因都是北方的持續騷擾使得南方不得不認真對待北方邊患。南方帝國的大規模北伐雖然可以暫時遏製草原的騷擾,卻不能根本上解決北方的邊患。即便如漢武帝和唐太宗一樣,傾全國之力消滅北方的騎兵主力,也很難建立起對草原部落的有效統治,最終受益的,往往是草原民族的新興勢力。比如東漢與匈奴的不斷戰爭,最終的受益者則是以檀石槐為首的鮮卑部落‘盡據匈奴故地’。

除了戰爭意願的巨大差異,有些學者從人口素質和科技水平的角度分析北功南守的現象。筆者看來,在技術與身體素質方麵,南北方差異並不大。北方草原民族,人民從小在馬背上長大,自幼精於騎射,似乎戰鬥力稍強一些,但是南方貴在人口多,可動員的體量大,組織起強悍的軍隊也並非難事。此外,歐亞大陸的技術傳播路線大約是從中東順著草原向東傳播,一些先進的技術,比如鐵騎和馬鞍,確實是從草原傳播到中原的。但是,古代社會相對發展較慢,在一定時期內可以保持技術的穩定,不同於近代的技術高速迭代,所謂先進的一方優勢並不大。

與南方帝國的傾國之力北伐不同,北方對南方的持續壓力,卻往往有超出預期的收獲。上文提到,在南方的大一統時期,草原民族是無法征服南方的,最多也就是對邊境地區的持續騷擾與掠奪。但是,農耕文明有著無法抗拒的周期率。一旦南方帝國陷入分裂和動蕩,北方草原民族往往抓住南方脆弱的分裂期進入中原。一旦遊牧民族長期,穩固的占領了長城以南的土地,南方民族就很難再搶回來。北方遊牧民族入主中原,就在中國曆史上反複上演。

劃江而治

如果說大一統是中國曆史的穩態,那麽,南北分裂,則是中國曆史的亞穩態。南北分裂的形成往往來自南方帝國周期性的秩序崩潰,加上北方民族持續不斷的入侵。五胡十六國的混戰來自西晉八王之亂後的權力解體;燕雲十六州的丟失源自唐末的軍閥混戰,而清朝的入關則源自大明帝國內部的秩序崩潰。

原則上說,一旦北方民族入主中原,擁有了難得的農耕區,戰爭意願就會有所下降。畢竟有了穩定的農業和稅收,上層階級不靠搶奪也可以過上豐衣足食的日子。這種背景下,南征時有發生,但也不是特別緊迫。之前我們說過,草原民族的統治相對鬆散,兵權並非可汗一人所有。皇族其他成員和臨近的部落首領,分擔了軍事壓力。草原民族入主中原以後,怎樣把兵權收歸中央,完成從軍事貴族製到中央集權的轉化,就成了當務之急。草原民族入主中原後,前幾代的政權交接尤其困難。元朝在忽必烈死後,政權在幾個勢力間反複易手。而清朝初期從多爾袞豪格之爭,到康熙末年的九子奪嫡,繼承真正穩定下來曆時接近百年。究其原因,在於原草原上的軍事貴族權力未消,不同的軍事集團往往支持不同的皇位繼承人(往往是與自己有姻親關係的繼承人)。

同時,入主中原後的新任皇帝為了擺脫舊有軍事貴族的控製,采取的方法往往是一係列的漢化改革,常用的策略包括遷都,重用漢臣,重開科舉等等。這些措施在南方看來是漢化,在皇帝本人看來則是以漢製夷,平衡權力。這種漢化改革對治理國家有好處,對皇帝本人也有好處,就是對原有的軍事貴族有害。所以漢化改革不能走得太快,步伐太快就會受到舊勢力的反彈。北魏的漢化改革就是步伐太大,改得太徹底,最終釀成了六鎮之亂。後來遼,金,元,清的皇帝就吸取了教訓,漢化做到適可而止,改變官僚體係的同時保留了原民族的宗教和語言。從遼朝起,政治體製形成南北院製,‘以本族之製治契丹,以漢製待漢人’。這種體製被後來的金,元,清繼承並發揚。

另一方麵,被迫衣冠南渡的漢人政權迫切希望收複故土,但這種信念也隻能堅持一代人。當來自北方的第一代移民去世,而成長於南方的第二代移民掌握了政權,漢人政權往往不得不與南方士族、士大夫社會結合,以換取統治的正當性,北伐的願望也有所降低。這種背景下的北伐就更多的變成政治姿態和權力博弈的手段。拿東晉舉例,祖逖一代人的北伐是認真的想收複故土,後麵桓溫,劉裕的北伐更多的是朝廷內部鬥爭的需要。南宋也類似,嶽飛的紹興北伐是真的收複故土,之後的隆興北伐和開熹北伐都無法得到朝廷重臣的支持,在當時就飽受爭議,自然很難成功。

當南北雙方的戰爭意願都有所下降,雙方的實力又在伯仲之間,這種劃江而治的割據就可能保持較長的時間。一個有趣的‘巧合’是,中國曆史上兩次拉鋸的結果都是南方被北方統一。這種現象背後的一個決定性的因素,那就是看似不起眼的戰馬! 如果古代的步兵相當於現在的輕武器,則騎兵相當於現在的裝甲部隊。騎兵的高機動性和野戰能力都在步兵之上,所以一旦二者相遇,步兵基本隻有防守的份兒了。中國曆史上強大的王朝,不論是漢征匈奴還是唐征突厥,都是把騎兵的戰術發展到極致的效果。相反,中國曆史上積弱的王朝,比如晉和宋,則是主要依靠步兵保家衛國。

騎兵必須要戰馬,可惜中原的大部分土地都不產良馬,僅有的兩處,一個是燕雲十六州,另一個是河套地區。這兩處恰恰都緊挨著長城。所以,北方的遊牧民族一旦越過長城,控製了上麵兩個地區,南方的禮儀之邦基本就隻能被動防守了。另外,在農耕區養馬占用了本來就稀缺的土地資源,成本極高。於是,長城成了中華民族的生死線。遊牧民族一旦越過長城,長期拉鋸戰的結果依然是南方的帝國越來越小,北方邊境從黃河退守到淮河,再逐漸退守到長江,最終被北方統一。東晉和宋朝都是這樣逐漸被北方民族吃掉的。

統一南北

雖然漢,唐,元的統治者都做出了大量嚐試,但是真正實現突破,完整的統一了遊牧區和農耕區的是清朝。清朝之所以能夠成功統一長城南北,來自下麵幾個方麵。

其一,清朝創造性地建立了一套”以南養北”的財政軍事體係。這一製度創新從根本上解決了曆代王朝難以兼顧農耕區與遊牧區的治理難題。在軍事布局上,清廷將八旗精銳駐防於北方戰略要地,八旗子弟世代為兵,形成專業化的軍事力量。這些駐防部隊的糧餉則完全依賴南方各省的財稅支持。通過大運河與驛站係統,江南的稅銀、湖廣的米糧被源源不斷地輸往北方。據乾隆朝統計,僅江南一省就承擔了全國近三分之一的賦稅,這些財富的北調為維持邊疆穩定提供了物質基礎。

其二,清朝通過主動調整草原遊牧民族的宗教結構與社會組織形式,進一步鞏固了對北方邊疆的統治力量。原本信奉薩滿教的蒙古及其他北方部族,在清政府的推動下逐漸轉向藏傳佛教。這一宗教轉換不僅是一種信仰的改變,更是對草原傳統生活方式的重塑。為了實現更有效的治理,清朝將過去二十多個大部族細分為260多個旗,將原本鬆散的部落聯盟切割成更易管理的行政單位。同時,清廷在每個旗內興建寺廟,使藏傳佛教成為草原社會新的精神中心和組織紐帶。寺廟的出現改變了薩滿教時代“隨著季節遷徙、隨意流動”的生活方式,使遊牧活動逐漸圍繞寺廟展開,形成相對穩定的小範圍遊牧圈。寺廟成為社會生活、宗教儀式乃至地方政治的核心,使中央政權能夠通過宗教體係間接影響基層事務。

其三,在治理模式上,清朝采取了”因俗而治”的靈活政策。在南方延續科舉取士、州縣治理的傳統體製;在蒙古地區保留盟旗製度,承認王公貴族特權;在西藏則通過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共治。這種多元化的治理架構大幅降低了統治成本,使不同生態區都能維持相對穩定的秩序。清朝還建立了一套精密的利益平衡機製。通過滿蒙聯姻、木蘭圍獵等活動維係與草原貴族的情感紐帶;通過茶馬互市、朝貢貿易滿足各方的經濟需求;通過藏傳佛教的推廣在精神層麵整合多元文化。這種全方位的統合策略,使得不同族群都能在帝國體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這些製度的成功運行,使得清朝能夠以相對較低的成本維持龐大疆域的穩定。當康乾盛世時,朝廷年收入約4000萬兩白銀,其中用於邊疆駐防的支出不到十分之一,這種投入產出比是前代難以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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