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章,我們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為何許多後發國家的民主化屢屢以失敗告終?在前兩章中,我們借助中國的曆史進程給出了初步答案。自 20 世紀 20 年代起,中國依次經曆了土地改革、世俗化運動、資本原始積累、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以及中產階級的形成等一係列深刻的結構性變革。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在缺乏這些前置條件的情況下倉促引進民主製度,最終不僅倒在了本書第八章所描述的製度性陷阱中,有些國家即便勉強完成了對舊社會的改造,經濟結構仍停留在本書第九章的門檻之外。
沒有工業化即推進城市化,結果便是大量失地農民湧入城市,卻因製造業和服務業基礎薄弱而無法吸納就業,形成大大小小的貧民窟。沒有城市化即推行市場化,成熟的跨國公司迅速進入,輕易吞噬了本就脆弱的民族工業體係。沒有真正的市場化即嚐試民主化,看似市場機製完善,實則內部被官商勾結和尋租網絡所侵蝕。民主失去製度化的經濟基礎,自然難以良性運作。
作為這一係列文章的最後一章,我們將民主化視為現代化鏈條中的最終環節,以探討為何中產階級的成熟會內生地推動政治結構的變革。此前我們提到,工業化在達到一定階段時必然出現產能過剩,而解決產能過剩的根本途徑是擴大內需,這需要一個規模龐大且消費能力穩定的中產階級。於是資本與勞動之間的矛盾在高度城市化的環境下迫使雙方達成妥協,推動福利體係的形成,並最終孕育出城市中產階層。這也解釋了為何農民起義數千年難以終結剝削循環,而工人運動僅一個世紀便促成了社會保障製度的建立。產能過剩既是資本主義周期性危機的根源,也是推動資本主義改革的動力;擴張內需的前提則是中產階級的壯大。
中產階級一旦形成,為了保護自身財富與社會地位,必然追求對公共權力的監督權與參與權。因此,若要維持長期的經濟增長路徑,工業化、城市化與市場化的邏輯終點,便是權力的適度擴散與製度化的製衡結構。生活質量的提高、文化資本的積累,使得中產階級越來越傾向於參與政治進程。在這篇文章中,我將重點從經濟學的角度說明權力過度集中對市場機製所造成的結構性破壞。集權導致資源錯配,扭曲供需結構,削弱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與資本配置效率。
有一種常見誤解認為資本追求的是最大化收益。事實上,資本真正追求的是“風險調整後收益率”,即在可控風險下獲得相對更高的回報。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是高風險對應高收益,而在權力庇護下,資本卻能以低風險換取高收益。缺乏民主監督的市場經濟,會出現廣泛的扭曲與尋租,資本的流動方向不再由市場風險收益率決定,而是向權力密集區靠攏。因此,若要真正實現市場化改革,權力的分散與製度化製衡不可或缺。隻有當資本家與中產階級都意識到長期財富安全依賴於製度的穩定性時,才會支持建立適度的民主機製。
民主並不必然以“一人一票”的形式呈現,但權力結構的扁平化與分散化卻是現代化的必然趨勢。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強調,民主的本質並不在於投票,而在於社會結構的水平流動性。當權力分散、階層流動增強時,創新活力與經濟效率隨之提升;當權力不再集中於少數人,而通過製度化安排向社會擴散時,財富分配才會更加均衡,經濟增長的紅利才可能真正惠及更多人。
回顧中國曆史,如果當下仍處於 1919 年、1949 年或 1979 年,政治體製改革並非迫切的曆史任務。然而今天卻大不相同。改革開放四十年後,中國已經完成了現代化的絕大部分經濟結構重塑,農業人口降至 50% 以下,服務業占 GDP 的比重升至 60% 以上。然而,伴隨這一進程,中國經濟重新陷入了增長瓶頸。權力集中本質上是一種“低風險投資”,但它導致 2020 年以後資源錯配急劇擴大,扭曲市場信號,降低資本邊際效率。1999 年時,1 元固定資產投資可帶動 0.4 元 GDP 增長;而到 2025 年,這一數字下降至 0.07 元。同時,中國 GDP 總量在 2015 年達到美國的 65% ,之後十年間基本停滯在 70% 左右,顯示出增長結構已接近“中等收入陷阱”的邊緣。
權力結構導致的係統性資源錯配自 2010 年以後愈發顯性,其影響在資本、產能與分配三個層麵全麵擴散。
首先在資本配置方麵,地方債務與無效基建的膨脹構成最突出的表現。自 1990 年代分稅製改革以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結構日益依賴土地出讓,形成“土地財政”的路徑依賴。為了追求可見的“政績”,地方政府擁有巨大的激勵去進行低效甚至無效的固定資產投資。為了規避預算約束和追求 GDP 數據,地方政府大量成立融資平台(LGFVs)。這些平台背靠政府信用,得以用遠低於市場風險定價的成本獲取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資本沒有流向最有創新能力和最高回報率的民營科技企業或新興服務業,而是被吸入到利潤極低、甚至根本沒有現金流的“鐵公基”和“產業園”項目。後果則是,過度投資不僅推高了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形成了巨大的金融風險“灰犀牛”,
另一方麵,土地財政造成了房地產領域的畸形發展。住房本是民生產品,但在權力集中對市場的扭曲下,它被異化成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工具和資本避險的“低風險高收益”資產。 權力對土地供給的絕對壟斷,使得地方政府可以高價出讓土地,充實金庫。這人為地推高了房地產價格,使之脫離了居民的實際購買力,進而抑製了居民的消費意願(因為大部分收入都被用於房貸)。 銀行資本因為看中地方政府的隱性擔保,爭相湧入房地產和土地抵押貸款,而非流向回報更高的實體經濟。這造成了“全民炒房”的局麵。 泡沫的不斷膨脹最終在 2020 年後開始破裂,嚴重拖累了整體經濟,並暴露了係統性的金融風險。
其次,在產能配置方麵,國有企業在權力主導型經濟結構中天然占據資源優勢。它們憑借政治信用獲得低成本土地、低息貸款與行政性準入牌照,使市場資源流向效率低下但具備政府背景的企業,而非創新潛力更強的民營部門,尤其是中小科技企業。結果是“國進民退”的趨勢強化,民營企業麵臨長期“融資難、融資貴”,並承受不成比例的製度性風險;而國企因缺乏市場競爭壓力,創新激勵不足,導致整體創新效率下降,全要素生產率(TFP)提升乏力。與此同時,補貼式產業政策在電動車、芯片等領域的集中投入雖在短期內提升了產能,但也導致行業準入門檻與補貼爭奪構成的新型內卷,企業盈利模式缺乏可持續性,一旦補貼退出,行業便難以維持擴張。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國企壟斷高利潤行業,使民營資本被迫承擔高風險的創新投資,卻難獲相應金融支持。銀行體係出於風險偏好,將資金繼續集中於地方平台與國企主體,使民營部門的資本融資環境長期處於結構性劣勢。要解決這一問題,不是簡單將國企私有化,而是需要通過製度改革讓國有部門承擔與其資源配置權相匹配的市場化風險,讓競爭性行業真正回歸市場邏輯。
最後,在分配層麵,權力的集中不僅造成資源分配效率下降,也加劇了收入與財富的不平等。汲取性製度下,權力集團及其關聯資本能夠將經濟增長的收益向頂部集中,而普通勞動者的工資增速與勞動收入占 GDP 比例則長期受壓製,中產階層的發展空間因此不斷縮小。這最終背離了擴大內需、依靠消費驅動經濟增長的根本戰略,使得整個經濟增長缺乏可持續的動力。
學曆貶值與房價壓力的持續攀升削弱了社會流動性,使得階層結構逐漸固化,演化出類似印度種姓式的結構:共產黨各級官員構成了新的“婆羅門階層”,體製內的公務員和國有企業管理者形成了新的“刹帝利階層”,城市工薪家庭形成了新的“吠舍層”,而農民與農民工則處於底層的“首陀羅階層”。這種分配格局與社會結構不僅抑製內需擴張,更削弱經濟可持續增長的動力。
自 2010 年以來,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深層成因已不再是周期性波動,而是權力高度集中導致的資本脫離市場風險—收益規律、資源係統性錯配與結構性低效。若要突破增長瓶頸,實現經濟長期可持續性,必須從根本上厘清權力與市場的邊界,使資本回歸真正的市場定價機製,讓風險與回報重新匹配,其核心正是推進權力的擴散,建設包容性製度,使中產階級成為財富安全與經濟活力的製度性守護者,而非製度性受損者。
中國過去四十年的經濟高速增長,主要依賴要素驅動模式——通過大規模資本投入、廉價勞動力紅利以及土地和其他關鍵資源的集中配置實現經濟擴張。在早期工業化階段,這種模式體現出明顯的“國家動員優勢”,能夠快速集聚生產要素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和出口導向型產業發展。然而,當人均 GDP 跨越一萬美元關口後,經濟增長的邊際效應逐漸遞減,傳統要素驅動模式麵臨效率低下的瓶頸。這一現象可通過索羅增長模型理解:在要素投入占主導的階段,資本邊際產出遞減不可避免,若不引入技術進步或製度創新,長期增長將停滯於中等收入陷阱。
要素驅動的核心在於高度集中的權力能夠快速調配資源,但這種資源配置往往對效率反饋不敏感,容易導致投資過度、低回報甚至負邊際產出的現象。相對而言,創新驅動經濟依賴於去中心化、自下而上的試錯機製,這需要製度化保護產權、激勵風險承擔以及資本自由流動。創新活動本質上是一種非線性、分散式的過程,它要求經濟主體能夠在不確定環境中作出投資決策,而集權傾向於規避不確定性,更偏好“大而穩”的項目,從而與創新所需的製度環境形成結構性衝突。阿西莫格魯(Acemoglu)在《國家為何失敗》中強調,包容性製度通過保障產權和市場自由,為創新和長期經濟增長提供了製度前提,而集權與提取性製度往往抑製企業家精神和技術進步,這與中國當前權力高度集中導致的資源錯配現象形成高度契合的解釋。
在這種背景下,“深化市場化改革”不僅僅是交易製度優化,更是權力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若市場缺乏競爭、充斥尋租空間,資本將被引導依附於權力,而非流向高生產率、高回報的創新部門。這也印證了新製度經濟學的觀點:製度決定經濟激勵,經濟激勵決定資源配置效率,權力高度集中導致的製度扭曲,會使資源配置脫離市場的風險收益規律,從而削弱長期增長潛力。隻有通過製度化權力擴散,讓資源配置和創新決策逐漸擺脫行政幹預,才能實現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的順利轉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產階級的財富安全需求,是這一製度變遷的內生動力。資本家追求長期回報,必須在政策可預期、權力分散、規則透明的製度環境下運行;中產階級的資產,包括住房、金融投資和勞動收入,如果在集權與尋租環境中積累,其財富容易被侵蝕。通過民主化或權力分散的製度安排,中產階級能夠監督公共財政、製衡尋租行為,確保財富積累與經濟激勵一致。這與製度經濟學提出的“包容性製度—經濟增長”邏輯完全一致:製度通過減少不確定性和權力尋租,將資源從高風險低效率的權力附屬活動引向真正的創新投資,從而提高全要素生產率(TFP)和經濟增長的質量。
鑒於中國獨特的曆史背景、製度傳統及其龐大的經濟體量,其權力擴散路徑不可能照搬西方模式,而更可能呈現為一種內生性、漸進性的製度演化。這一演化過程主要由經濟增長放緩與中產階級擴張兩大內生變量驅動。在宏觀經濟模型視角下,當資本邊際產出遞減、要素驅動的增長模式遇到效率瓶頸時,製度變革成為提高全要素生產率(TFP)和可持續增長的關鍵。權力擴散並不意味著劇烈的政治震蕩,而是在經濟與行政層麵逐步展開,以匹配市場經濟對資源配置效率和風險控製的內在要求。
行政權力的分權與透明化,是權力擴散在經濟領域的首要體現。通過製度安排提高行政權力的透明度和約束性,可以降低政策不確定性(Policy Uncertainty)對長期投資的抑製效應,從而改善資源配置效率。具體機製包括司法獨立、預算公開與監督、以及宏觀政策的專業化決策。司法獨立確保契約執行和產權保護,為創新型投資提供法律保障;預算透明和監督機製約束地方政府的財政行為,減少尋租空間,迫使公共投資的邊際產出符合經濟效率;宏觀政策專業化通過獨立中央銀行及監管機構,將宏觀經濟和產業政策從政治隨機性中解放出來,從而降低政策不確定性對資本投資決策的負外部性。
地方自治與財權—事權匹配,則體現了權力縱向擴散的必要性。中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差異顯著,地方自主權的提升能夠激活區域經濟活力。將部分稅收權限下放,同時明確地方公共服務責任,有助於緩解地方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優化地方財政結構。在製度創新方麵,應當逐步取消戶籍製度,結束城鄉二元化。允許農民自由流動,鼓勵城鎮化,形成類似80年代的農村信用發展模式。地方進行有限的差異化實驗,則形成一種類似“製度競爭”的機製,使效率低下的行政模式逐漸被淘汰,最優的權力配置方式得以在地方實踐中被發現和推廣。
中產階級的製度化參與,代表社會層麵的權力擴散。中產階級財富安全的需求內生化為對政治參與權和監督權的製度化訴求。行業協會和工會的自治權能夠在專業領域內規範資源配置和產業標準,形成自下而上的權力製衡。社區自治和公共事務管理權的擴展,使公共服務和社會政策的製定更貼近中產階級實際利益,從而實現權力在社會層麵的橫向分散。政府應當適當的放開言論尺度,允許一部分批評的聲音存在,允許媒體與非政府組織發出不同於政府的聲音。這種社會參與不僅提升了政策的響應性,也降低了製度性風險,增強了市場經濟的穩健性。
製度漸進性改革,兼顧行政、地方和社會層麵的權力擴散,是中國經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實現長期可持續增長的必然路徑。可惜的是,中國在經濟騰飛的40年裏,錯過了政治製度改革的最佳窗口期。未來的社會轉型能否順利推進,不僅取決於治理者的認知和製度設計,更取決於中產階級與社會公眾的耐心與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