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本來就熱鬧不斷,川普再次上任後更是推波助瀾。2026年剛開年3天,美軍以奇襲的方式,將委內瑞拉國的馬杜羅夫婦擒拿歸案。一時間,中文圈自由派(非自由派不在討論之列)按照原來的陣營迅速形成輿論場:挺川派,支持川普以最小代價為世界除害、結果正義;反川派,批評川普不講程序正義、破壞國內和國際規則,大搞霸權主義。
據我有限的觀察,雙方更多的是情緒、觀點的輸出,卻缺少更多的學理論證,甚至思考問題的角度都不夠全麵,包括評論家秦暉又不失時機地扮演了90分鍾的“救火隊員”(劉瑜語)。真是讓人感覺這個浮躁的後真相時代,不管是學者還是大眾媒體領袖,都在抓住機會刷存在感,卻沒有幾個人真正靜下來閱讀和思考。
那麽,關於川普以及美軍的這次行動,我們到底應該怎麽看?或者如果我們真有機會做一次審判官,能否做出公正裁決呢?
一、評估美軍對馬杜羅抓捕的軍事行為
從目的或出發點來說,美軍的這次行動該怎樣被認定,包括馬杜羅的身份,我認為是首先要關注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將馬杜羅認定為委內瑞拉的合法總統,那麽川普和美軍的行為,就可以直接被認定為幹涉內政、侵犯主權、嚴重違反國際法[①]和聯合國憲章[②]。像《聯合早報》上所寫:這種未經聯合國授權、在他國領土上抓人並起訴現任外國總統的行為,無論在法律、主權還是國際秩序層麵,都構成嚴重違法。不僅削弱國際法治權威,更樹立危險先例,未來或被其他國家不當援引,加劇國際秩序的不穩定。甚至還可以換另外一套話語模式:美方悍然對一個主權國家使用武力並對一國總統動手,這種霸權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侵犯委內瑞拉主權,威脅拉美和加勒比地區和平與安全。
但如果不承認馬杜羅是委內瑞拉的合法總統身份,那麽所有尖銳的、正義爆棚式的批評,就不會那麽理直氣壯,而是要坐下來認真辯論一番。所以,如何確認馬杜羅的身份問題,直接影響價值判斷。
關於馬杜羅的身份,我們不需要重新梳理他與他的前任查韋斯如何陽謀,也不需要回到2018年委內瑞拉的大選現場,隻需要知道當時包括美國、歐盟在內的51個國家的政府,認為此次選舉是非法的,不承認馬杜羅的合法總統身份。因此這次軍事行為,在那51個國家的官方立場中,就不會簡單地被認定為跨國抓捕一個合法總統,包括是否援引聯合國憲章本身就成了問題。而俄羅斯等國,當時承認委內瑞拉的大選,所以也就當然認定美軍的行為違反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
各位可以結合以上兩種觀點,任選其一就好,也不必計較主觀願望與客觀站隊之間的尷尬。
如果還不想這麽早就做出結論,那接著往後看。
關於馬杜羅的身份,美方不僅認為他不是合法總統,而且還認定他是恐怖主義者、大毒梟。比如川普在1月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非法獨裁者馬杜羅是一個巨大犯罪網絡的大毒梟,對把數量龐大的致命和非法毒品販運入美國負有責任。”這一認定,可以說是美國自2018年以來一貫的立場,包括川普任上的2020年3月司法部以“毒品恐怖主義陰謀”等罪名起訴馬杜羅,稱其在過去20多年間與“太陽集團”等國際販毒集團保持緊密聯係,“明確打算用可卡因淹沒美國”。這一官司在拜登總統時期,也得到承認。紐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起訴書第四點中還寫道:馬杜羅聯合其他政府官員“長期與哥倫比亞革命武裝力量(FARC)、民族解放軍(ELN)、錫那羅亞販毒集團、洛斯哲塔斯販毒集團(Zetas)、阿拉瓜列車販毒集團(TdA)等販毒恐怖分子勾結……綜上,馬杜羅·莫羅斯及其同謀者數十年來一直與世界上最暴力、最猖獗的販毒分子和販毒恐怖分子合作,並依靠該地區的腐敗官員,向美國分銷數噸可卡因”。國務卿盧比奧在多個場合表達,因為馬杜羅“與伊朗勾結,與真主黨勾結”,針對美國販賣毒品、石油工業使伊朗、俄羅斯等美國的敵人獲利,使得西半球和“美國的安全、保障、福祉和繁榮”受到損害。美國的司法起訴、5000萬美元懸賞捉拿凶手和特別軍事行為,都是“正在與毒品販運組織作戰,不是對委內瑞拉的戰爭”,這個作戰的“首要目的是確保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然後或同時“對委內瑞拉人民有益”。
也就是說,不管世界和中文輿論界怎麽認定馬杜羅,美國官方的定位是明確的、且一貫的。這是川普和美軍開展軍事行動的背景和動因。
當然,反對者完全可以全麵否定美國8年來的官方立場,像法學學者張雪忠那樣直接認定川普是比馬杜羅更壞的大流氓,這樣就可以全麵否定美國官方的立場。隻是在做這樣的判斷時,也得把拜登當成流氓之一,因為在這個問題上,川普與拜登以及整個美國政府沒有大分歧。
順便說,輿論各方關注的石油、國際正義、民主轉型等問題,都是次生問題、演化問題,也涉嫌跑題問題。當然輿論跑偏,與川普的大嘴巴和沒遮沒攔的率性表達有直接關係[③],包括他召集美國石油巨頭跑白宮去開投資大會,還說美國要如何控製委內瑞拉的石油,都在給這滾熱的輿論火上澆油。
事實上,美國也好、川普總統也好,他們說控製委內瑞拉的石油,不是直接強占、擄走,而像盧比奧說的那樣:美國並不需要委內瑞拉的石油,隻是不希望委內瑞拉的石油由俄羅斯、古巴、伊朗等對手控製。川普急著召集石油巨頭開會,也是基於這樣的目的。近期瑞內瑞拉臨時政府已經正式通知俄羅斯等石油企業限期中止業務,也可以作為佐證。中文輿論界不必在這個問題上太耗費精力。
還有,委內瑞拉的石油產業,經過查韋斯、馬杜羅兩大獨裁者的社會主義國有化後,已經徹底破產,若不投入巨資(行業估算至少需要1000億美元)更新設備、更換管理模式,根本無法繼續采油,以及恢複到1990年代末每天350萬桶的水平。尤其是委瑞內拉的石油多是重油,開采技術很難、成本很高,再加上社會環境差,很難直接獲利。這也是川普魯莽地要那些石油巨頭表態參與投資,屬於外行的亂指揮。相比來說被蛇咬過兩次[④]的美孚石油的老總表示暫時並不打算參與投資,我認為是謹慎的明智之舉。
當然,反對者可以繼續秉持美國就是石油等資源的掠奪者,反正具體開采石油的事情還沒發生,任何可能都有。
二、跨國抓人要不要遵守國際法
接下來的問題是,美國總統、國務卿、司法部認定馬杜羅是獨裁者、恐怖主義者、大毒梟,就可以跨國抓人嗎?就可以不遵守國際法、聯合國憲章嗎?
這個問題,實在說很難回答。或者狡猾一點說:原則上,或一般情況下,任何國家都需要遵守國際法、聯合國憲章,但特殊情況就需要特殊考慮。
因為這其中,首先涉及一個國際法、聯合國憲章,是否符合自然法的問題?如果不符合,那行為上固然違反了,但價值判斷上還可以被視為不違“法”,而僅僅是違反了各國確定的“法律”。
這種結論的得出,依據是歐洲法學的演變中,中世紀基督教的教會法,整合了羅馬法後形成的自然法,並確立了一個基本準則,就是不允許人定法違反上帝給定的包括十誡在內的自然法,這是歐美各國近千年的法理、法統與法律根基,後來在很大程度上也主導了國際法。這一點說起來簡單,但背後的強大的法學知識背景其實很難。比如中文中通常所說的“法律”,包括英文的law,實際上包含著兩層含義:法+律。也就是,歐美的法律,符合自然法的“法”才能叫“法”,違反自然法的隻能叫“律”,“法”決定“律”的正當性、正義性以及神聖性。比如我們熟知的《大清律例》,就隻能是律而不是法,因為這個文獻出台,本身就是為了維護皇權專製,內容中又有諸多侵犯人權、自由的條款。再比如針對二戰的紐倫堡審判、東京審判,都是極有爭議的國際司法案例,包括距離我們最近的2024年國際刑事法院裁決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犯有戰爭罪,並因謀殺、迫害及其他不人道行為構成危害人類罪,是否合“法”?這是需要展開法理辯論才能決定的。單就這個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以色列對加沙哈馬斯的這場戰爭,以及戰爭中努力采取避免平民傷亡的規避措施,已經是人類文明的天花板了。或者說,除非沒有戰爭,否則追求戰爭中的完美人道主義,就是烏托邦心理的體現。
其次,國際法、聯合國憲章,默認原則以及事實上的締約簽字,等同於任何締約方都需要遵守。潛台詞是,契約也好、法律也罷,理論上來說,都遵循一種規則以及違反這一規則都需要付出相應代價,這個規則或法,才有實質意義。如果其中有不遵守甚至蓄意破壞的國家和政府,國際法、聯合國憲章的執行機構,就應該予以懲處,否則等於默認國際法、聯合國憲章就是個擺設,不具備任何有效意義。
遺憾的是,聯合國在違規懲罰的問題上,基本可以說是毫無作為,甚至多次默認和縱容了眾多國家違法建立政權、違法加入聯合國,這也就導致這世界那麽多罪惡累累的獨裁國家,構成了聯合國成員國的大半。這種情況下,首先,所謂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和實踐就很扯淡;其次,強行要求文明國家和政府去遵守沒有實際意義的規則,簡直就是不分善惡和雙重標準。
就委內瑞拉來說,從1999年查韋斯上台,就從不遵守國際法、聯合國憲章,甚至充分利用規則、肆意踐踏,聯合國隻能停留在口頭的譴責上。在此情形下,多大程度上要求美國政府必須遵守國際法、聯合國憲章,就不能簡單下判斷。隻有那些激情滿懷的知識分子紙上談兵或進行烏托邦構想時,是可以隨喜好而嘰嘰喳喳的。
第三,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不能得到有效執行,與聯合國的構成本身以及權力運作機製又是一體的。比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非洲的十幾個失敗國家、墨西哥、巴基斯坦、利比亞、印度、烏克蘭以及委內瑞拉和俄羅斯等,不僅都是成員國,而且還會成為輪值主席國。這個組織機構存在的意義是什麽?
與這個機構同樣是笑柄的,是五大常任理事國的一票否決製。這個投票機製,很多年前我曾做過功課,知道最初由斯大林老謀深算地提出,包括“一國三票製”[⑤],丘吉爾、羅斯福傻白甜地沒有堅決反對,後來在民主黨的杜魯門、英國工黨的克萊門特·艾德禮等繼任者的主導下,各常任理事國弱智一般地投票通過。當初我認為是斯大林將他們玩弄於股掌之中,現在我修正觀點,因為這完全可以視為一次極左玩家對歐美溫和左派的統戰勝利。我的意思是,雙方之所以能夠在半推半就中勝利會師,源自政治理念上的社會主義,分歧不過是兄弟間掄起酒瓶而已,就像第二國際中的伯恩斯坦與羅莎·盧森堡或者斯大林與托洛茨基那樣。
說到這個事,我想表揚一下胡適。雖然他曾在對蘇的認知問題上翻車,對自由的認知也不過是半吊子,但這一次他主張不能簽這種腦子進水的字。雖然他的清醒主張沒能發揮效力,最終五大蠢貨國在愉快而和諧的氣氛中達成國際共識,也為未來不可能公正處理國際問題埋下無解的禍患,這一點看看蘇聯和俄羅斯動用的120多次否決票就可以知道,但凡有什麽正義舉動,聯合國都難以發揮作用。現任的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2026年1月18日就直言“安理會不再代表世界,並且低效”。
在這種前提條件下,讓美國政府先向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提交抓捕馬杜羅的軍事機密,然後大家一番唇槍舌戰,最後投票,可能嗎?作為委內瑞拉友好國家的俄羅斯,會不泄密地遵守國際法、聯合國憲章嗎?秦暉教授天真地指責川普繞過聯合國,未經安理會授權,純粹屬於左派政論家的對空放槍,沒有一點價值。他都不簡單地想一想,奧巴馬、克林頓、布什執政時期的軍事行動,有哪一次沒繞開聯合國、哪一次又得到安理會授權了?他如果要批評川普和美軍,那就應該將所有美國、北約的軍事行動都否定才算公平,否則那些貌似正義的慷慨陳詞,不過就是為反而反的非理性輸出,與他的曆史學專業出身構成極大反差。
至於川普和美軍的行動,是否違反國內法,比如是否需要國會授權?
這個問題,我覺得首先需要明確這次軍事行動,是否是對委瑞內拉的宣戰?如果是宣戰,那權力當然在國會,這是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規定的,但如果不是宣戰,而僅是一次軍事行動,那就不能沿用宣戰的法條。這一點,美國國會截至到目前並沒有做出否定性的裁決,隻是對進一步軍事行動提出限製而舉行了投票,表明他們是懂法律適用範圍和對象的。
其次是從法理角度來說,1973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雖然旨在限製總統在未經美國國會同意的情況下卷入武裝衝突,但該決議同時允許總統在未獲國會事先批準的情況下,發起最長60天的短期軍事行動,並再給予30天撤軍時間,隻是行動發起後要在48小時內通知國會。正是因為這個決議,除個別議員外,美國國會並沒有直接指責這次軍事行為違法,因為美軍不到一天就結束了行動,而事後也馬上向國會進行了通報,完全符合程序。
還有被忽視的一點,雖然軍方直接參與這個行動,但動因並非直接來自戰爭部,這一點國務卿盧比奧後來特別強調:國會在行動前未獲通知,是因為這次突襲“基本上是一項執法職能”而非戰爭行為,是“戰爭部支持司法部”完成行動。也就是,司法部發起的這個軍事行動,屬於國內執法行動,隻是執法對象在國外。
當然,批評川普違背程序正義也可以,比如像秦暉在講座中所說的那樣,但也要把奧巴馬帶上,因為他在2011年未經國會授權就下令對利比亞發起軍事行動,行動還超過了60天,因此受到眾議院譴責;包括克林頓執政時期發動的對伊拉克四天空襲、對阿富汗和蘇丹的導彈打擊,也都未經過國會。按照秦暉的邏輯,應該一鍋端地批評,而不能雙標地隻針對川普。更何況,他在講座中也提到這種秘密軍事行動事先提交到國會討論不現實,雖然隻有一句話,但也表明他不是意識不到問題,而既然能這麽全麵地考慮問題,為何還要花90分鍾絮絮叨叨地批判川普違反國會的程序正義呢?
三、在曆史案例中尋求參照
在澄清一些基本事實和法理之後,我還想提供一些曆史案例,因為我們麵對的美國這個特別對象,也就是美國的主體法律是海洋法係(也叫案例法),因此需要懂得曆史,才能更客觀看待現實政治。
第一個曆史參照是“門羅主義”。作為美洲特定曆史的淵源,當1823年的“門羅主義”出台後,等於美洲有一個與其他大洲不同的國際規則,也就是歐洲各強國認同美國主導美洲事務,而歐洲各國不能介入。
這個事兒,在當年的確起到了穩定地區秩序的作用,但如果放在全世界流行的殖民地話語敘事中,就可以解讀為歐美列強藐視中美洲那些國家,是一種不平等的殖民霸權行為。不過這種左翼敘事,是20世紀以後的事情,在20世紀前沒有正常的美國人會有這種想法。
也是基於門羅主義,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委內瑞拉、多米尼加等國陷入財務危機後,英國、德國、意大利等國試圖武力索債。時任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在1904年的國情谘文中稱,當西半球國家出現“長期為非作歹或足以導致文明社會全麵鬆散的政府無能現象”時,美國將“行使國際警察的職權”。這就是著名的“羅斯福推論”。從此,防禦性的“門羅主義”變成美國對美洲各國的積極幹預。
有了“羅斯福推論”,就可以稍微多講一點格林納達事件了。冷戰背景下的1979年,格林納達發生政變,親古巴的新政府宣稱走社會主義道路,中止憲法,扣押政治犯,民主選舉也被停止。曆經幾年動蕩,1983年,時任美國總統裏根,以軍政府獨裁發動血腥政變、保護僑民和應東加勒比國家組織請求幹預為由,下達“緊急狂暴行動”(Operation Urgent Fury)的作戰代號,7000多美軍聯合牙買加、多米尼克、巴巴多斯等7個加勒比海地區安全體係(RSS)盟國攻入格林納達。戰鬥持續數天,蘇聯、東德的軍事顧問和古巴特種部隊先後被擊退,軍政府被推翻。美軍陣亡19人、傷116人。
關於這次軍事作戰的理由,當時的政府發言人說:“美國無法相信古巴和格林納達所謂在格林納達的美國公民將是安全的保證。因為雙方可能會互相推卸責任,以致於美國公民受到傷害時我們無法找到誰該負責。”這個理由,無論是在當年還是現在,都顯得比較弱,因為事實上在出兵前並沒有美國公民直接、普遍受到人身威脅和傷害,相比來說,還不如川普政府以委瑞內拉和馬杜羅販賣毒品殺害美國人的理由更充分。
關於這次軍事行動,還有兩個有意思的事。一個是美軍行動後,當年的聯合國大會上,蘇聯、古巴、朝鮮、東德等社會主義國家以及作為美國盟友的瑞典、愛爾蘭、希臘、西班牙等一共108個國家通過決議,聲討美國“公然違反國際法並破壞了國家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以色列與加勒比海地區安全體係(RSS)等8國與美國站在一起。更多的格林納達人歡迎美軍的舉動,並將10月25日被定為格林納達法定假日——“感恩節”。
第二件事是,美軍軍事行動前,一直密切關注格林納達的一個機場,因為裏根總統稱9000英尺(2700米)的跑道和儲油罐,是商業飛行不需要的,那裏將成為古巴和蘇聯空軍的基地。對此,民主黨的非裔眾議員、也是二戰後首位公開的社會主義者羅恩·德勒姆斯(Ron Dellums)不但提出抗議,還應格林納達的社會主義總理之邀前去調查,回來後寫報告說:“根據我個人對格林納達興建中的新國際機場的觀察、討論和分析,我的結論是這個興建計劃是專門以經濟發展為目的的,並不是被用於軍事用途……美國政府指責對這一機場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軍事威脅,我認為這是荒謬的,傲慢和毫無根據的。”結果,美軍在格林納達發現的日記中不但暗示這個機場是軍事用途,而且還發現德勒姆斯的幕僚長在信中欽佩古巴領導人卡斯特羅,為此尼克鬆總統將其列為“敵人名單”,但是因為反越戰和黑人的身份政治,這位議員從1971年到1998年13次當選加州第九選區的議員,2008年死後,民主黨的南希·佩洛西等幾名議員在國會發表懷念和致敬的講話。
格林納達事件後,還有1989年布什總統幹預巴拿馬的“正義事業”。這次軍事行動的動因,跟川普抓捕馬杜羅有些相似,起因也是巴拿馬的諾列加將軍一方麵與蘇聯、古巴、利比亞勾兌,一方麵參與洗錢、販賣毒品。最終,因為他幹預巴拿馬新大選,還聲稱對美國進入戰爭狀態,直接被美軍擒獲。不過,布什總統的行動,事先征得國會授權。這一點與川普下令的軍事行動,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秦暉教授在講座中大談這個案例而不以格林納達事件為參照,大概意思可能就是布什更守法而川普是亂來,但這種看人下菜碟的行為不應該出自一個曆史學教授。
從門羅主義到羅斯福推論,再到美國的全球幹預,就是一個從美洲防禦到美洲積極介入,再到全世界主動幹預的過程。這已然是一個曆史事實,也是我們思考當下國際秩序、地緣政治、國家民族關係的前設命題。基於這個前設命題,就不能隨便舉例一個國家去類比美國,去沿用美國的方式對待世界,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是美國。既沒有美國付出那麽多,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具備那樣的領導力。也就是說,美國就是美國,其地位和作用,是美國人在二戰中的付出和二戰後幫助和引領世界的主導性贏得的。按照對等原則,既然美國付出多、地位最重要、能夠比較公義地維護世界秩序,那當然就應該享有一些特權、行動力和預警能力。如果哪個國家也想有這樣的待遇,那就先拿出實際行動去贏得這樣的地位和實力,否則僅僅空談一些平等、正義、公平,像加拿大總理卡尼和法國總統馬克龍在2026年達沃斯會議上的表演一樣,沒有任何意義。這一點,北約秘書長呂特在近期歐洲議會上,也一針見血地指出,沒有美國參與,歐洲和歐盟想要做到自主防務純粹就是做夢。嘴一直很硬的馮德萊恩,在這個問題上也隻能幹生悶氣,因為事實擺在那裏。
也就是說,在眾多國際問題上,不能以常規國家的標準去要求和限製領袖的責任和領導力,除非我們首先在根本上否定美國中心論——然而這是根本不可能的,或者將美國一直定位為邪惡國家、霸權國家,那就可以另當別論了。
四、作為深度背景的國情文化
美國是特殊的,不僅僅是其曆史形成的特殊、在國際風雲中扮演的角色特殊,而且包括其國情文化,也比較特殊。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曾說:“美國之所以獨特,是因為它基於一種理念,而不是像其他國家一樣是基於具有共同民族經驗的共同體。”因此,如果不了解這些特殊,就很難理解美國不同曆史階段的對外政策,包括2025年12月份川普政府發布的新版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以及所謂的“門羅主義的川普推論”。
關於這個特殊,我想主要參考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高級研究員沃爾特?拉塞爾?米德2011年的著作《美國外交政策及其如何影響了世界》。書中概括了美國二百多年的曆史上,有四種國情文化相互交織、此起彼伏、輪番上演。
第一種被譽為漢密爾頓主義(Hamiltonian),以華盛頓總統時期的財政部長、美國憲法起草人、《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亞曆山大·哈密爾頓的名字命名,主要傾向為強有力的政府,注重政府領導下的商業力量的聯盟和成長,注重構建有利於全球貿易的國際秩序,注重離岸平衡和遏製戰略,並不在意是否一定采取和平手段。這是美國比較常見的外交底層邏輯和政策導向。
第二種被命名為威爾遜主義(Wilsonian),以美國第28任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的名字命名。主要傾向為理想主義(自由主義),注重傳播美國價值觀和民主體製,注重國際組織(比如聯合國的前身國聯)和國際規章,為此可以動用武力。這是自一戰以來逐步興起的一種傾向,也是民主黨一段時間以來贏得大國自由派青睞的原因所在。
第三種是傑斐遜主義(Jeffersonian),以美國第3任總統、美國國父之一托馬斯·傑斐遜的名字命名。主要外交傾向是:少關心向外傳播民主,多關心國內的安全,避免戰爭風險,對外注重溝通,而不傾向於使用武力。它可以被描述為一種孤立主義,冷戰時期、越戰時期,傑斐遜主義者都屬於鴿派,就是不要積極對抗和硬扛。
第四種是中國人不大熟悉的傑克遜主義(Jacksonian),以美國第7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的名字命名,傾向認為,美國的外交政策最重要的是保護美國人民的物質安全和經濟富足,不應主動挑起國際爭端,但美國和美國人被挑釁甚至被拖入戰爭,那就不要在意國際準則和國際組織,甚至不需要宣戰[⑥],直接用強大的武力實施報複和遏製,像道格拉斯·麥克阿瑟所說的“除了勝利,別無他求”。冷戰時期、越戰時期,傑克遜主義者是積極介入的鷹派,美國內外的知識分子和外交政策學者,也因此常大肆指責這個派。
說到這個傑克遜主義,因為比較陌生和特殊,所以我多說兩句。因為作為美國民主黨的創始人,傑克遜反對聯邦權力過大、反對聯邦稅、反對國內搞福利、國外搞援助。傑克遜主義者最忠誠於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禁止聯邦幹預基督教,同時更維護第二修正案,即公民擁槍的權利。美國英語中有Jefferson–Jackson Dinner(傑斐遜-傑克遜日晚餐)、Jefferson-Jackson Day(傑斐遜-傑克遜日),二者內涵差不多,指的就是美國民主黨一年一度的籌款晚宴,杜魯門時期每年都要慶祝,民主黨很重視,但隨著時間和政治理念的轉變,到尼克鬆執政時期,傑克遜的主張更得共和黨支持,而民主黨選擇與傑斐遜和傑克遜主義分割,原因是二人當時都有奴隸,佛尼吉亞州還為此將籌款日改名為藍色聯邦盛會。
以這四個派別去衡量和評估川普及其外交戰略與政策,可以發現他兼具了漢密爾頓主義、部分的傑斐遜主義和更大程度的傑克遜主義[⑦]。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當然趨近於傑克遜主義,也因此遭受國內外的學者、媒體和政客們的批判。包括川普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我不需要國際法。如果確實存在威脅,那麽你當然擁有采取行動的權利。事實上,任何國家在麵臨真實威脅時都擁有這一權利。反之,如果根本不存在威脅,所謂的權利也就無從談起。坦率地說,我始終重視這些具體事實,我與許多國家都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不懂美國文化的人,包括博學的曆史評論家秦暉,會認為川普這樣說等於無法無天、踐踏法律,北大法學院的賀衛方教授還會推理說:“我擔心他會抓澤連斯基”。這種文化休克和主觀想象,通俗說就是外行看不懂門道卻要硬說一番道理的表現。
如果真懂美國曆史和文化,應該承認,川普是200多年美國民情和文化的一部分,他在沿襲一種傳統,而不是開創了一種外交的新惡。那些捶胸頓足的正義人士,如果不是沒見過世麵的菜鳥,就應該從民情、曆史、傳統中全麵否定美國,否則單方麵地否定川普,屬於激情有餘、學理不足的立場敘事。
另外,世界人不懂美國的民情和文化,完全可以理解,但美國人不能忘本,可現實的結果是,一些名流教授、政客和媒體,看上去也很沒文化。比如紐約時報的記者非常擔憂地問川普:你抓捕委內瑞拉總統,“國際交往的禮節已然消失,國與國之間僅憑實力運作”,“靠實力治理,憑武力統治,依權力行事”。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超級大國,有權進入任何國家、清除任何美國認定的威脅或奪取你們認為符合美國利益的資源,尤其是在西半球?另一個女記者則對川普威脅哥倫比亞和收購格陵蘭島等問題很動情地問:你認為有什麽能夠限製你在世界舞台上的權力嗎?如果你認為某件事威脅到國家安全,有什麽能阻止你這麽做嗎?
這兩個記者,如果不是故意作秀,而是真憂心國際秩序,擔心川普會不顧外交禮儀地亂來、擴大性地染指更多國家,那就不應該這樣表現,因為美國人怎麽會對這種美國文化如此大驚小怪呢?那種滿臉正義和滿腹憐憫的樣子,像舞台上的演員在公開誇張地展示著自己的無知和愚蠢。
在這四種外交文化之外,還需要懂得另一種美國文化,也是傑克遜主義者更讚同的戰爭文化觀:戰爭應該怎麽打、敵人應該如何對待、戰爭結束後應該怎麽辦?不同情況不同對待,也就是敵人分兩種和打法也分兩種:可敬的敵人,打的是幹淨的戰爭,也值得以同樣方式對待;可恥的敵人,打的是肮髒的戰爭,文明規則在這種情況下不適用。因為有這樣的戰爭觀,南北戰爭中的羅伯特·李,在投降中被非常禮貌地優待,士兵則是帶著馬匹和隨身武器不受幹擾地返回家鄉。二戰中的德軍統帥隆美爾將軍,被認為是值得尊敬的敵人。而印第安人因為經常搞突然襲擊、殺害平民、折磨戰俘,被認為是卑鄙無恥,所以美國人報複起來也不會留情。日本人因為偷襲珍珠港[⑧]、巴丹死亡行軍[⑨],加之那些抹黑性的宣傳,導致美國人認為日本人也是野蠻的,所以東京轟炸和兩顆原子彈造成了大麵積的平民傷亡。
在這個戰爭觀下,美軍這次奇襲委內瑞拉和抓捕馬杜羅,是以文明對待了野蠻,而不是以野蠻戰勝野蠻。在這一點來說,川普以及美軍行動,不應該再得到更多批評,或者予以表揚也不為過。
我當然知道,世界尤其是中文輿論圈,絕不是僅僅因為馬杜羅事件而激情四溢、正義滿懷,還包括對待哈馬斯、伊朗、俄烏之戰、關稅戰、加拿大和格陵蘭等眾多議題。在這些議題中,反川的與挺川的,都立場鮮明、結論確定、信心滿滿,且都自認為相當專業,因此爭論和貶損也就更加激烈,我插不上嘴,也不想介入其中,隻想提供以上的視角、法理、案例和民情四個維度,供雙方參考,並在講座末尾援引三位學者的話,作進一步的加持:
第一,我想引用年輕時是左翼後來轉變為保守主義者的曆史學家保羅·約翰遜說的:“研究曆史是治療當代傲慢的有力解藥。”把這句話應用到當下的國際政治和國際關係上,就是說如果我們的關注點,僅停留在當下或某一個具體事件上,而缺乏曆史積澱,那我們不要太自以為是,尤其是不要自居站在正義、道德的製高點上看待國際糾紛,因為那樣就等於公開暴露自己的淺薄和愚蠢。
第二,我想引用法國年鑒學派的學者布羅代爾的觀點,他將曆史的時間,分為地理時間、社會時間、個體時間。他認為,短時段要看事件、中時段要看局勢、長時段去看結構。他的意思是說,我們置身當下,評判國際時事政治,起碼需要具備這三種眼光,否則不要輕易得出結論,因為那表麵看上去很正確的結論,不過是曆史棋局中的棄子。他還說:真正塑造世界的,不在於表麵事件的喧囂,而是那些緩慢卻頑固的深層力量。今日世界的90%是由過去造成的,人們隻在一個極小的範圍內擺動,還自以為是自由的、負責的。如果這樣的話具有警示的意義,那我們不但要學習好曆史,而且要知道自己的渺小,對曆史、學術有點敬畏,別以為自己什麽都懂、都內行、到處裝專家。
第三,我想引用維特根斯坦關於“鴨兔圖”的觀點,也就是因為心理因素、環境因素或是缺乏知識,有些人根本無法辨識或切換事物不同方麵,成為所謂“麵相盲人”( aspect blindness),並進而導致意義失明(meaning blindness):無法體驗詞語或事件的深層意義。與這個術語接近的是心理學上的選擇性失明,意思是由於注意力被占用,導致忽略意外刺激,即使這些刺激在視野中清晰可見但仍然被忽略。理論上來說,學者應該與這兩個術語距離最遠,但不幸的是中文圈的學者們普遍中招,遑論那些通曉天下的自媒體博主。
[①] 國際法院(ICJ)確認的國際習慣法規則表明,任國家元首在外國法院享有刑事管轄豁免權,即使麵臨嚴重罪行指控,有關豁免權依然有效。
[②] 《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1款至第4款闡明,所有國家享有平等主權,會員國須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以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與正義,也應避免在國際關係中以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③] 川普在1月9日接受《紐約時報》記者采訪時做了聲辯。記者問:你對委瑞內拉的介入,是為了獲取資源,你今天剛剛宣布……川普打斷他說:不,我這樣做有多個原因。第一,毒品正大量流入美國。第二,人們正大量湧入美國。起碼曾經是這樣。記者追問,但最終是石油讓你產生了巨大變化,不是嗎?川普回答:不,石油隻是湊巧在那裏。別忘了,石油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恢複),但我們還沒有決定,沒有得到很多桶石油。我們沒有那樣做,甚至不知道那裏儲存了這麽多石油。
過往文章:
[④] 指委內瑞拉兩次國有化沒收美孚在那裏的資產,合計約120億美元。
[⑤] 蘇聯要烏克蘭、白俄羅斯兩個加盟共和國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中額外另占2票。
[⑥] 傑克遜在一次指揮軍隊與印第安人作戰時,發現西班牙領地的佛羅裏達,有兩個英國人賣武器給印第安人。傑克遜連宣戰都不做,率軍攻入佛羅裏達,抓住了兩個英國人,帶回美國本土,判決、絞刑。此事當時在歐洲引起軒然大波。
[⑦] 因為反對傑克遜總統而誕生的輝格黨,批評行政權高度集中、頻繁使用否決權的傑克遜總統是國王。當時的政治漫畫“King Andrew the First”:傑克遜穿著君主服飾,腳下踐踏《憲法》,一手執否決權(veto),諷刺其濫用總統權力。
[⑧] 事實上不是要偷襲,但因為失誤造成了襲擊前的宣戰不成。
[⑨] 這個問題很有爭議,也就是另外的觀點認為,日軍並未主觀上要虐待美軍戰俘至死,是客觀環境導致的結果。